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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宏 醫師 : 切勿簡化精神醫療


我一直強調把精神醫療過度簡化成藥物治療是相當危險的事情,以本次的案件而言,據報載「長年無業,疑因有幻聽幻覺及攻擊性,雖有定期就診,但精神狀況仍不穩定,家人因工作關係也無力看顧,有時只好任由他四處趴趴走,是該區的不定時炸彈」,依研究不等,但有約三成左右的思覺失調症患者是難治型個案,藥物治療下仍有精神症狀干擾。

有定期就診就夠嗎?其實是不夠的。

如同先前分享,良好的治療=穩定的服藥治療+友善支持的環境+因應技巧的訓練,家人無力看顧,社區不想要有復元中心或工作坊,臨床分配給病患的治療費用過低,沒有庇護性就業轉銜或生活重心的安排,個案沉浸在症狀的時間就越長,談話性治療給付不提升,精神醫療額度不鬆綁,就不會有針對症狀調適的認知行為治療介入。長照育嬰家人受訓後照顧還能領錢,精障的家人願意照顧都是基於愛。

患者在社區,需要保護人、需要輔佐人,前者精神衛生法有定,家人簽了名但無法看顧是相當平常的事情,就算主管機關指派,沒有專人專款專責,所有人都是兼的,也做不到什麼,重症精神病患十幾萬人,臺灣的社區訪視人力不足,跟警消社聯訪機制也欠缺;後者定在身心障礙權益促進法,通常只做到智能不足,精神障礙利用率極低,鄰近日本從涉訟,精神保健福祉士就進來準備社會復歸了,臺灣人在哪裡都還不知道。

患者其實是相當敏感的,例如這段時間因為COVID-19疫情的社會控制措施,讓患者喪失了很多社會接觸的機會(也包括了工作機會),運動場地的封閉、大眾運輸工具的管制、社區活動的減少,對病情也有影響,甚至有些患者買不到口罩,影響到就診的(反過來,也有家裡派無業的病患去排隊買口罩的,但,其實排隊也是種壓力,我還有病患說沒排到會被駡的),或是這段時間因為家庭經濟狀況不佳,而在家壓力、衝突增加影響病情的(像這個個案的情形,是領不到紓困的)。

在社區的觀察,這段時間的輕重症都是增加的,只是因為疫情不想來醫療院所,都會拖一段時間才尋求協助。這些,都是防疫聖戰中看不到的。也是防疫過程中,比較不會思考到的(我們的遠距醫療,考量的還是比較是COVID-19疑似或確診個案的處理)。

如果,臺灣能像加拿大溫哥華,心衛社工定期訪視,提供誘因獎勵讓他除了治療以外(有參與者額外有津貼),能於平日到庇護性就業服務或復元中心參與活動,一但有自傷傷人風險,可像美國心理衛生法庭,透過司法強制力安排患者一定要參與這些治療性活動,違反條件就要安排強制住院,中間透過輔佐人主張病患的權益與協助張羅復歸社會的支持資源。

衛政、社政、警政、司法一起來聯防。家人會不會好照顧一點,事件會不會少一點?社會會不會安心一點?

最後,媒體是否會誘發暴力事件,答案是會的,而在網路媒體盛行的當下,影響更不容易估計,這其實跟自殺一樣,對於暴力事件的報導要到什麼程度,是否對病患有影響,應該也要仔細思量。

總的來說,也就是系統問題,臺灣有沒有對精神健康敏感的政策擬定、執行、監測、改善平台?跟其他網絡的聯繫協作機制是什麼,才是真的要檢討的。

原文出處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