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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沈伯洋 : 國家人權委員會名單沒有尤美女的遺憾 20200617


剛看到同溫層在轉發新聞所說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名單,看到公民團體推薦的尤美女似乎已不在名單上了,心中有點感慨。

台灣做人權的不少,而且做人權倡議也沒有高下之分,我無意評斷誰做得好誰做不好,但是我真的認為尤委員適合這個位子。

我的理由跟其他人不太一樣。就像我說的,為人權奮鬥的人那麼多,但我認為,知道人權折衝之所在,才是真正知道怎麼推動與調查人權侵害的人。

我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去年我們為了國安在推代理人法的時候,找到尤美女委員,這件事讓我比較不放心,是因為你要講國家安全,那你某種程度一定是會有更多「限制」,這跟人權甚至有基本的衝突。

然後也正如我擔心的,見面之後,尤委員一開始就指出提案不當的限制,但是同樣的,他聽完我們整理的案例之後,也認為國家安全不可能不守護,於是就花了整整幾個月的時間,跟他的法案助理開了無數次的會,看了無數外文文獻,邀我們一同討論,最後一起和基進伙伴生出了一個不同的折衝版本。

就跟同婚法案一樣,這都是吃力不討好的事情,甚至本來你只得罪一方,會變成得罪兩方的事情。通常只要連署簽個名,或者喊一下人權或國家安全,也就順順過去了,但內行人就知道,要去花精神整理,把折衝自己吞下來,才有辦法真的做出改變,把這些事情看在眼裡,你就知道到底誰願意做事,並且把多數人的利益放在自己之前(當時余委員和王委員也出了很多力)。

不過就跟大同事件一樣,除了呼籲、開記者會、到處拜訪以外,我還真的不知道我能做什麼哈哈。這時候就會發現自己真的有夠渺小。

原文出處 沈伯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