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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展

2013第35屆獎勵優良影像創作金穗獎暨101年度徵選優良電影劇本獎相關:



地點 台北光點華山電影館
時間 2013-03-22~~03-31,之後全國巡映至201305104

第35屆金穗獎入圍暨電影短片輔導金成果影展
影展將放映53部金穗獎入圍影片,及99與100年度已完成之電影短片輔導金作品,題材多元豐富,演員陣容堅強,包含黃河、李千娜等都有精湛演出,另外尚有神祕場影片,敬請期待。本屆影展主視覺,以邁入第35屆的金穗獎,代表「三五成群學習去」的教學相長意念,鼓勵創作者應互相觀摩、一起成長。屆時歡迎觀眾一同進戲院,分享創作者的成果。3/22~3/31於光點華山電影館,4/1~5/4全台巡迴。

金穗獎簡介
為培育國內電影人才及提升電影藝術創作之內涵與水準,行政院新聞局於民國67年創辦「金穗獎」,鼓勵國人以35釐米、16釐米或數位影像(如DV、HD、HDV等規格)攝影機攝製完成影像創作作品。民國101年5月起基於「政府組織改造」,新聞局與文建會合併成為文化部,現由文化部接續這項培育電影創作人才的工作,撥款補助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辦理。

「金穗獎」除了最佳劇情片獎、最佳紀錄片獎、最佳動畫片獎、最佳實驗片獎、最佳學生作品獎等各影片類型的獎項外,亦設立了個人單項表現獎,以茲鼓勵導演、編劇、攝影、美術、燈光、錄音等工作人員,一共24個獎項,總獎金300萬元。創辦至今已邁入第30個年頭,不僅激發國內電影創作的風氣,也培育了許多傑出的電影影人,如:國際知名導演李安、蔡明亮以及柯一正、曾壯祥、吳乙峰、易智言、楊力州、蕭菊貞、吳米森、鄭文堂、周美玲等。而讓長年黯淡的國片市場爆出亮點的《賽德克.巴萊》導演魏德聖、近年受矚目的《星空》導演林書宇以及為台灣社會帶來正面能量的《逆光飛翔》導演張榮吉等,創作初期都是來自於金穗獎的淬煉。

每年的報名作品,集合了國內當年度最優秀的短片作品,「金穗獎」不僅是國內影壇關注的指標性競賽,更提供這些優秀作品一個良好的曝光平台。透過入圍影展的放映,許多參賽影片受到國外影展單位的注目,在國際影壇上大放異彩。未來,「金穗獎」將持續以提拔電影人才、推廣影像作品為己任,與創作者共同努力、教學相長。

【獎勵優良影像創作金穗獎】
為培育國內電影人才及提升電影藝術創作之內涵與水準,行政院新聞局於民國67年創辦「金穗獎」,鼓勵國人以35釐米、16釐米或數位影像(如DV、HD、HDV等規格)攝影機攝製完成影像創作作品。民國101年5月起基於「政府組織改造」,新聞局與文建會合併成為文化部,現由文化部接續這項培育電影創作人才的工作,撥款補助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辦理。

【優良電影劇本】
為了提升本國電影的藝術水準,民國65年開始,行政院新聞局以中華民國電影事業基金會名義,首次辦理「徵選優良電影劇本」活動,目的是鼓勵國人投入劇本創作,培養國內優秀的電影編劇人才,讓國內的電影製作業有優秀的劇本可作為攝製電影的藍本。民國101年5月基於「政府組織改造」,新聞局與文建會合併成為文化部,現由文化部接續這項培養電影事業優秀編劇人才的工作,撥款補助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辦理。

【電影短片輔導金】
為提倡國內電影創作的風氣,中華民國電影事業發展基金會於民國八十年設置了第一屆優良創作短片輔導金,鼓勵電影短片之創作。至民國八十七年,行政院新聞局為培養電影人才,鼓勵以十六釐米、三十五釐米底片或以電影規格之高畫質數位影機(High Definition for Cinema)攝製電影短片。民國101年5月因政府組織改造,故由文化部接續這項提攜電影界創作人才,獎勵其薪火相傳的工作,撥款補助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辦理。

2013第35屆金穗獎及101年度電影劇本獎,於1月30日公布入圍名單,本屆金穗獎共有210件參選作品,歷經近3個月的評審過程,選出53部入圍佳片(包括一般作品獎27部「含:最佳劇情片獎12部,最佳紀錄片獎5部,最佳動畫片獎5部,最佳動畫片獎5部,最佳微電影獎從缺。」,學生作品獎26部。「含:劇情片20部、動畫片4部、紀錄片2部。」)。劇本獎則從294件作品中,選出 28件入圍劇本。入圍名單如下:

◎◎金穗獎一般作品獎:
◎最佳劇情片獎(12部)
01.《四分人Before》製片:楊孟桓/導演:賴俊羽/編劇:李佳穎。
02.《主桌Double Happiness》製片:蔡珮雯/導演:安邦/編劇:安邦。
03.《忐忑Shadow of the Staircases》製片:林亭緯/導演:王凱林/編劇:王凱林。
04.《阿霞的掛鐘The Clock》製片:李亞梅、陳芯宜、黃江豐/導演:陳芯宜/編劇:陳芯宜、樓一安。
05.《房不勝防Repossession》製片:楊美雯、余惠蓮/導演:楊美雯/編劇:楊美雯。
06.《椰仔Ye-Zai》製片:林香伶/導演:曾英庭/編劇:曾英庭、陳昱俐。
07.《凱西五號Cathy No.5》製片:江信德/導演:陳永錤/編劇:陳永錤。
08.《湯圓糰子A Reunion Night》製片:黃丹琪/導演:邱垂龍/編劇:葉乃菁、邱垂龍。
09.《慢吞吞小學The Snail School》製片:劉俊蔚/導演:鄒維剛/編劇:鄒維剛。
10.《語獸Word Eater》製片:王政賢/導演:馬毓廷/編劇:柯勃臣。
11.《華麗緣Including Her Out》製片:許家豪/導演:施君涵/編劇:施君涵。
12.《離家的女人No Way Home》製片:施立/導演:施立/編劇:施立。

◎最佳紀錄片獎(5部)
01.《山上的小女子舉重隊The Weight of Life》製片:廖憶玲/導演:廖憶玲、朱柏穎。
02.《大水之後-關於家的12個短篇Twelve Stories about the Flood》製片:姬俊銘/導演:許慧如。
03.《民生路26巷Minsheng Road, Lane26》製片:林煥文/導演:林煥文。
04.《阿鼻Avici》製片:鄒猷新/導演:鄒猷新。
05.《魯笠Lu Li》製片:吳育銘/導演:陳武男。

◎最佳動畫片獎(5部)
01.《Ruins of Heart》製片:苗天雨/導演:陳家瑩/編劇:陳家瑩。
02.《呼忽HUHU》製片:簡嵐淇/導演:簡嵐淇、張晉維/編劇:簡嵐淇、張晉維。
03.《無‧常Impermanence》製片:陳家瑩/導演:苗天雨/編劇:苗天雨。
04.《禮物The Present》製片:謝文明、李婉菱/導演:謝文明/編劇:謝文明。
05.《顛OPUESTO》製片:劉育樹/導演:劉育樹/編劇:方月琴。

◎最佳實驗片獎/最佳原創精神獎(5部)
01.《O》(註:片名為圓形的符號)製片:徐卉、莊雅婷、黃暐翔/導演:徐卉、莊雅婷、黃暐翔/編劇:徐卉、莊雅婷、黃暐翔。
02.《皮下絮語The Skin Monologue》製片:劉彥甫/導演:方信凱/編劇:方信凱。
03.《即使她們從未相見Even They Never Met》製片:牛俊強/導演:牛俊強/編劇:牛俊強。
04.《宣(言)癖Disease of Manifestation》製片:吳梓安/導演:吳梓安/編劇:吳梓安。
05.《晃遊身體Body at Large》製片:應政儒/導演:應政儒/編劇:應政儒。

◎最佳微電影獎(從缺)

◎學生作品獎(共26部作品入圍,劇情片20部、動畫片4部、紀錄片2部)
01.《山,山Mountains》(劇情)製片:林祺泰/導演:林祺泰/編劇:林祺泰、王筱琪、林芳妤、周士偉。
02.《双生花The Double》(劇情)製片:陳威蓉/導演:翁語彤/編劇:翁語彤。
03.《局外人Teens on the Edge》(劇情)製片:陳怡臻/導演:陳奕棋/編劇:陳奕棋。
04.《花若離枝If the Blossoms Fall Off》(劇情)製片:林嘉容/導演:張再興/編劇:張再興。
05.《雨落誰家When It Rains》(劇情)製片:諶靜蓮/導演:廖克發/編劇:廖克發。
06.《逃What源記The Peacefuland》(劇情)製片:黃凱辰、張珺崴/導演:葉宗軒/編劇:葉宗軒。
07.《海馬迴體Hippocampus》(劇情)製片:劉益仲/導演:王晟恩/編劇:王晟恩。
08.《真假店員The Cashier》(劇情)製片:劉家豪、簡翠廷/導演:蔡宗唐/編劇:周靖璞。
09.《根號十七In Between》(劇情)製片:游軒庭/導演:徐如慧/編劇:徐如慧。
10.《牽你的手Walk with You》(劇情)製片:陳嘉珮/導演:李亦軒/編劇:陳嘉珮、李亦軒。
11.《救命The Coward》(劇情)製片:甘智宇/導演:吳季恩/編劇:吳季恩。
12.《過站Daily Life》(劇情)製片:張佳筠/導演:張佳筠/編劇:張佳筠、陳勝吉。
13.《間奏Intermezzo》(劇情)製片:李靜怡/導演:黨雯嫻/編劇:黨雯嫻。
14.《暑假作業This Holiday》(劇情)製片:陳瑾怡/導演:許佩兒/編劇:陳瑾怡。
15.《殘膠Remnant Glue》(劇情)製片:賴芝祺/導演:黃柏蒼/編劇:黃柏蒼。
16.《煙火Last Day of the Year》(劇情)製片:林香伶/導演:曾英庭/編劇:曾英庭、楊哲凱。
17.《養樂多Away from Growing Up》(劇情)製片:劉安绮/導演:吳禹/編劇:吳禹。
18.《遺書Suicide Letter》(劇情)製片:簡筠柔/導演:黃柏瑋/編劇:黃柏瑋。
19.《藍眼圈說她要走了Start a New Life》(劇情)製片:陳彥如/導演:李培(女弋)/編劇:李培(女弋) 。
20.《藍鬍子Blue Beard》(劇情)製片:馬逸蘭、許富惠/導演:郭昱倫/編劇:林澤豫。
21.《攝影師》The Photographer(動畫)製片:徐瓏愷/導演:徐瓏愷/編劇:徐瓏愷。
22.《換燈泡的男孩The Bulb Changer》(動畫)製片:余為政/導演:蔡宛霖/編劇:蔡宛霖。
23.《紐約的狼The Wolf in New York》(動畫)製片:許竹伶/導演:許竹伶/編劇:許竹伶。
24.《月亮掉下來Falling Moon》(動畫)製片:王尉修/導演:王尉修/編劇:王尉修。
25.《起風的樣子The Way We Are》(紀錄)製片:陳穎彥/導演:陳穎彥。
26.《叫我女王I’m the Queen》(紀錄)製片:吳羽菁/導演:詹真昀。

※※101年度徵選優良電影劇本入圍名單:(依報名先後順序排列)※※
序號/劇本名稱/作者
01.隔壁的死亡/林世菁。
02.餘燼/王少杰。
03.地獄之北 /詹穎郁。
04.晴朗的日子/邱垂龍。
05.說一幅最美的風景/梁芳瑜。
06.軛/史光雲。
07.鄭一官傳奇之奪寶奇航/裴翊淵。
08.廢棄之城/易智言。
09.日光大道/陳怡如。
10.聽不見,我愛你/陳慧如。
11.紫蝶飛舞/陳嘉振。
12.山的那一邊/黃顯庭。
13.巴黎高壓電塔/陳潔曜。
14.波羅蜜漫長的飄香等待/諶靜蓮。
15.出租公寓/文采。
16.同島一命/吳佳旭。
17.邊境漂流記事/吳珮綺。
18.第一響槍/吳思穎。
19.舞棍大街/簡士耕。
20.奧斯卡流浪記/秦承瑤。魏嘉宏。
21.第四街的路杜曼尼亞克/陳郁茗。
22.武林西門/李庭瑜。
23.青田街一號/李中。
24.自由時代/陳文彬。吳瑾蓉。
25.幸福的話/顏經霖。
26.只要我長大/陳潔瑤。
27.烏紗崖戰魂/葉綠綠。
28.我們沿河冒險/張亦絢。

第35屆獎勵優良影像創作金穗獎實施要點

文化部101年8月28日文影字第1012033429號函核定;
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101年8月29日靚影資館展字第101132號函公告

一、目的
為培育電影人才及提升電影藝術創作之內涵與水準,鼓勵國人以十六釐米、超十六釐米、三十五釐米或數位影像(如DV、HD或HDV等規格)攝影機攝製完成影像創作作品,並為鼓勵國內院校學生從事電影創作,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以下簡稱本館)受文化部補助辦理本獎項活動,並訂定本要點。

二、獎勵方式
(一)「一般作品獎」:
1.首獎 (不限媒材及類型):一名,發給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三十萬元。
2.最佳劇情片獎(不限媒材):一名,發給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3.最佳紀錄片獎(不限媒材):一名,發給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4.最佳動畫片獎 (不限媒材):一名,發給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5.最佳實驗片獎或最佳原創精神獎(跨類型,不限媒材):一名,發給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6.優等獎 (不限媒材及類型) :四名,每名發給獎座及獎金新臺幣十萬元。
7.最佳微電影獎(以「我的故鄉」為主題。不限媒材及類型,放映時間應未達十分鐘):一名,發給獎座及獎金新臺幣十萬元。

(二)「一般作品個人單項表現獎」:
以報名參選「一般作品獎」之影像創作作品之導演、編劇、主要演員、藝術指導、美術設計、服裝設計、電影音樂(作曲、配樂)、動作設計、造型設計、動畫設計、攝影、錄音或剪輯等為獎勵對象,且獲獎者應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獎勵名額以五名為上限,每名發給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獲獎者屬二人以上合創者,獎座各一,獎金平均分配。

(三)「學生作品獎」:
1. 最佳學生作品獎:一名,發給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二十五萬元。
2. 優等學生作品獎:三名,每名發給獎座及獎金新臺幣十五萬元。

(四)「學生作品個人單項表現獎」:
以報名參選「學生作品獎」之影像創作作品之導演、編劇、主要演員、藝術指導、美術設計、服裝設計、電影音樂(作曲、配樂)、動作設計、造型設計、動畫設計、攝影、錄音或剪輯等為獎勵對象,且獲獎者應為我國在校學生。獎勵名額以五名為上限,每名發給獎座及獎金新臺幣五萬元。獲獎者屬二人以上合創者,獎座各一,獎金平均分配。

三、入圍者及獲獎者應遵守事項
(一)「一般作品獎」及「學生作品獎」之入圍者,應同意無償授權文化部(含附屬機關/構)及其授權之人、本館及承受本要點業務之法人,將入圍之影像創作作品於金穗獎相關活動中(包括但不限於宣傳及影展活動)作非營利性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並得將入圍之影像創作作品重製、改作(包括但不限於光碟片型式、改作各種語版)或部分剪輯,於金穗獎相關活動中(包括但不限於宣傳及影展活動)作以下運用:
1.於活動中作非營利性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2.於無線、有線、衛星電視頻道中作非營利性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3.於上開行政機關所屬之網站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二)「一般作品獎」及「學生作品獎」之獲獎者,應繳交獲獎之影像創作作品全新複
製片一部(全新複製片之媒材應與報名參選作品之原始攝製媒材相同,以十六釐米、超十六釐米、三十五釐米攝製者,應繳交十六釐米或三十五釐米規格之電影片複製片;以數位影像媒材攝製者,應繳交Digital Betacam規格之電影片複製片)予本館永久典藏及推廣之用,並出具同意永久無償授權文化部(含附屬機關/構)及其授權之人、我國駐外單位、本館及因法律規定承受本館業務之法人,得將獲獎之影像創作作品作非營利性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並得將獲獎之影像創作作品重製、改作(包括但不限於光碟片型式、改作各種語版)或部分剪輯,作以下運用之書面同意文件:
1.於非營利性活動中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2.於無線、有線、衛星電視頻道中作非營利性公開播送、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3.於上開被授權者所屬之網站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四、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之放映時間,應為六十分鐘以下(報名參選最佳微電影獎者,放映時間須未達十分鐘)。
(二)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應為中華民國(下同)一百年七月一日以後攝製完成之作品。
(三)同一影像創作作品,僅得擇一報名參選「一般作品獎」或「學生作品獎」。
(四)報名者資格:
1.報名參選「一般作品獎」及「學生作品獎」者,應為影像創作作品之製片或導演,且為該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人,該作品之導演應符合(1)及(2)之規定,且其擔任導演之作品累計獲(3)至(7)之獎項,未逾二部者:
(1)未曾導演二部以上獲旗艦組及策略組國產電影片補助金、電影長片輔導金或三部以上電影短片輔導金補助之電影片;
(2)未曾導演二部以上獲國產電影片製作完成補助之電影片;
(3)金穗獎獎項;
(4)金馬獎獎項;
(5)金鐘獎獎項;
(6)金視獎獎項;
(7)台灣國際紀錄片雙年展獎項等。
2.報名參選「一般作品獎」者,其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之製片、導演及編劇應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其餘主要演職人員應有二分之ㄧ以上具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
報名參選「一般作品獎」者,應於報名表上註明報名參選之獎項。違反者,均不予評審。「一般作品獎」報名參選之獎項如下:
(1)最佳劇情片獎(不限媒材)
(2)最佳紀錄片獎(不限媒材)
(3)最佳動畫片獎(不限媒材)
(4)最佳實驗片獎或最佳原創精神獎(跨類型,不限媒材)
(5)最佳微電影獎(以「我的故鄉」為主題。不限媒材及類型,放映時間應未達十分鐘)
3.報名參選「學生作品獎」者,其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之導演及編劇應為我國在校學生,其餘主要演職人員應有二分之ㄧ以上為我國在校學生。
(五)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一律應加印中文字幕。
(六)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應提供可直接播放之DVD格式之拷貝。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如有無法播放或播放狀況不佳等情形者,本館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受理評審。
(七)違反第(一)款至第(六)款規定之ㄧ者,均不予評審。
(八)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一律不予退件,請以複製片報名參選。

五、報名應備文件
(一)報名表正本(一份)。
(二)第三點第(一)款之授權同意書正本(一份)。
(三)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符合第四點第(二)款規定之切結書正本(一份)。
(四)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之導演未違反第四點第(四)款第1目規定之切結書正本(一份)。
(五)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若使用他人著作(包括但不限於音樂著?)者,應繳交各該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授權文件影本(一份);如未使用他人著作(包括但不限於音樂著作)者,應繳交切結書正本(一份)。
(六)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之劇情簡介、實際拍攝地點說明、預告片、導演簡介及照片、演職人員表(含工作人員表、主要演員飾演角色對照表)、劇照等之電子檔(各一份),彙整儲存於光碟片(VCD或DVD)中。
(七)報名參選「一般作品獎」者,另須檢附下列文件、資料:
1.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之製片、導演及編劇,以及其餘二分之ㄧ以上主要演職人員之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明文件(各一份)。
2.報名參選「一般作品獎」者,不限攝製之媒材,應繳交DVD拷貝九片。
(八)報名參選「學生作品獎」者,另須檢附下列文件、資料:
1.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之導演及編劇,以及其餘二分之ㄧ以上主要演職人員之學生證或在學證明文件(各一份),或出具學校或科(系)所證明確為在學期間所參與攝製完成之證明文件正本(一份)。
2.報名參選「學生作品獎」者,不限攝製之媒材,應繳交DVD拷貝九片。

六、報名期限
自本要點公告起至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九月三十日止,逾期不予受理報名。報名文件不全者,本館得通知限期補正,逾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全者,不受理評審。

七、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名者應以郵寄(須掛號)或親送方式向本館報名。採掛號郵寄方式報名者以郵戳為憑。採親送方式報名者,應於本館上班時間內送達,並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第三十五屆獎勵優良影像創作金穗獎」。
報名地點:財團法人國家電影資料館(100台北市青島東路七?四樓)。
聯絡電話:(02)23924243分機43。

八、評審方式
(一)由本館遴聘經文化部核定之影視專家、學者七人至九人,組成評審團評審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評審團評審報名參選之影像創作作品(以下簡稱參選作品)之准駁及獎金金額,應以集會方式為之。
(二)評審團之委員,應嚴守利益迴避及價值中立之原則。委員於參選作品評審會議召開前,均應簽署聲明書,聲明與該次評審之參選作品無關聯,並同意對評審會議相關事項保密。委員違反聲明事項者,本館得報經文化部終止該委員之聘任;委員與該次評選之參選作品有關聯並經查證屬實者,本館並得報經文化部撤銷該參選作品之獲獎資格。
(三)評審方式分初審及複審二階段辦理。初審階段,評審團應依第二點規定,先評審出「一般作品獎」及「學生作品獎」各獎項之入圍名單;複審階段,評審團應依入圍名單,評審出第二點規定之「一般作品獎」及「學生作品獎」各獎項獲獎名單。
(四)評審團應自參選或入圍作品中,評審出「一般作品個人單項表現獎」及「學生作品個人單項表現獎」獲獎名單。
(五)前二款獲獎名額得從缺。各獎項之入圍名單及獲獎名單,應經評審團之委員四分之三以上出席,以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始得作成建議。前開建議,應由本館報經文化部核定。
(六)初審及複審階段之評審方式,由評審團決議之。
(七)評審團之委員為無給職。但得依規定發給出席費或評審費。評審委員如係由遠地前往集會所在(三十公里以外),得參照「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及「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規定支給必要之交通費用。

九、入圍名單、獲獎名單公布及獎金核發
(一)入圍名單由本館報經文化部核定後擇期公布,並發給入圍者入圍證書;獲獎名單由本館報經文化部核定後,於頒獎典禮當日揭曉,並頒發獲獎者獎座。
(二)「一般作品獎」及「學生作品獎」之獲獎者應自頒獎典禮之日起二個月內,繳交下列文件、資料予本館,以便核發獎金;逾期未繳交或繳交之文件、資料不完全者,撤銷其獲獎資格,獲獎者應將已領取之獎座交回本館:
1.第三點第(二)款規定之獲獎之影像創作作品全新複製片一部。
2.第三點第(二)款之授權書二份(正本)。
3.獲獎者之獎金收據(正本)。
4.其它文化部或本館指定之文件。
(三)「一般作品個人單項表現獎」及「學生作品個人單項表現獎」之獲獎者應自頒獎典禮之日起二個月內,檢具獎金收據(正本)向本館申領獎金;逾期未申領者,本館得不予核發。

十、違反規定之處置
獲獎之影像創作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撤銷其獲獎者資格,獲獎者應將已領取之獎座及獎金交回本館,若對文化部或本館造成損害,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一)以虛偽不實資料、文件報名參選者。
(二)有抄襲、剽竊或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經查證屬實或經法院判決確定者。

十一、未盡事宜之補充規定
本要點有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館報請文化部解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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