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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沈榮欽 : 有待專家釋疑的總統大選政治獻金流向的幾個基本問題


總統大選政治獻金流向脫口秀節目與公關公司的議題,經監察院公布後發酵,等了幾天,尚未見傳播學者向大眾「科普」,至少以下幾個基本問題仍有待專家釋疑:

1. 《廣電三法》管理電視廣播、有線電視廣播與衛星電視廣播,那麼網路節目是如何管制的?比如說,置入性行銷的規範不僅不適用於新聞節目,同時要求揭露,而且認為節目內容要與廣告明確區分。《博恩夜夜秀》算不算新聞節目?要如何區分節目內容與廣告?

2. 無論是《外國代理人登記法》或是假新聞的管制似乎也都不適用,這些影響節目者並非來自境外,政治公關也未必是假新聞,那麼在法律或政府管制上,是如何管制這些節目的?對於YouTube等外商又是如何管制的?

3. 當然這些節目並無違法,而且基於言論自由,即使是《廣電三法》也原則上不對內容進行審查。關鍵在於揭露,例如博恩演出「意外」邀請韓國瑜,應該就是個謊言;邀請犯罪嫌疑人也無不法,只是道德上有爭議。不過重點仍是付費上節目的事實並未揭露。本次事件得以公諸於眾,乃是因為監察院公布總統大選政治獻金明細,但這明顯不足。資訊或新聞的生產牽涉到許多環節,揭露的關鍵之一在於,各個環節中,哪一個單位最具有揭露的比較利益。例如生產產品的廠商揭露污染物質,就要比社區民眾去揭發更具有資訊優勢。同樣的,節目的製作單位揭露資訊,要比委託者揭露更為合理,但是目前似乎對此並無規範。

4. 政治公關公司的管制似乎一直是個問題,例如PTT的八卦版網軍充斥,造成與社會母體的意見相去甚遠,由於傳統上PTT是新聞生產鏈的一環,所以網路公關的操作有其利益,但是對於這類政治公關的操作領域,同樣缺乏揭露,台灣民眾黨甚至直接推出網路公關公司負責人參選。而且這些問題不限於總統大選,在縣市長選舉中同樣氾濫。

原文出處 沈榮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