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症精神疾病如思覺失調症,大多領有重大傷病卡,並依照現制減輕就醫負擔。的確,領有重大傷病跟家庭經濟能力是兩件事情,但在重症精神疾病的考量,會與已經有經濟基礎到了人生晚期罹病的情形有所不同。
一是很多精神疾病是早年發病(像思覺失調症男性是落於十五到二十五歲間),沒有良好的復元計畫,會嚴重影響社會適應與工作能力,不少病友被視為家庭的經濟負擔,雖然家裡經濟狀況尚可,但不少家庭對其醫療費用、生活費用控管甚嚴(認為對家庭經濟沒有貢獻),或是各自獨立後僅靠殘障津貼度日,但因為血親財產或自身持分無法申請低收入戶福保。
停掉重大傷病卡補貼,將會導致重症精神疾病無法穩定就醫。除非,在現行的殘障津貼以外,針對穩定就醫的患者,依據訪視而另有公務預算補助鼓勵就醫(如溫哥華的社區精神醫療),但人力是否足夠,做法如何需要仔細斟酌。
二是重症精神病患住院,因為重大傷病卡免部分負擔,所以可以治療到精神症狀相對穩定再出院,若是取消優免,會有不少住院病患因不願或無力負擔每月住院的部分負擔而提早出院。
重症精神疾病患者來日間、復健進行復元訓練,目前也是優免,取消之後,願意來院接受訓練的意願也會降低。
這,對於精神病患急性發作或長期復健治療有很大的影響。新聞一出,馬上有病友跟家屬詢問我怎麼辦。
建議針對健保的調整,盡量不要用這種媒體放話式的改革,蒐集好資料,全方位就不同科別、屬性考量,從醫材事件吸取教訓,跟民眾與醫療專業溝通,並做好社會影響衝擊評估比較妥當。
原文出處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