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喝美沙冬、不想含舌下錠、我沒有成癮的問題,可不可以延長時間返診驗尿?
沒有成癮的問題,那你來醫院做什麼?
檢察官叫我來的。》
未來多元處遇大概會碰到不少這樣的個案,如何評估分流,後面有甚麼處遇模式,可能還是得思量。
諭知處遇的內容,形成整合式的團隊,彼此交班聯繫,並且在這個過程中逐漸將個案從非自願個案轉化為願意面對自己問題的個案,其實是很重要的歷程。
為什麼藥物法庭有效,不光是醫療的元素,這樣的治療架構也很重要。
很多患者也無法理解為何醫療需要密集的監督驗尿,因為規律的監測是讓患者面對問題很重要的一步,這是架構。就給減重得天天量體重一樣。
什麼時候會好?最少最少,DSM-5三個月叫early remission,一年叫sustained remission,中間每個月來一次門診,已經是最低要求了,聽說有三個月當慢簽來一次的,也不知是真是假,真有這樣的架構能有多少效果我是存疑的。真要說會好,恐怕就是入土那天沒復發就真的好了。
而,什麼叫治療成功?下次碰到困難願意來就是成功,誰叫這是個長期慢性的狀態呢,人生長得很呢。
原文出處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