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認識林韋地,他也不認識我,但我知道他是如何孕育出來的。
他是我真正意義上的學弟,中學跟我唸同一所學校,同一個老師,啓蒙他走入馬華文學的詩社「魔鬼俱樂部」,我正好是創社的八名成員之一。如果不要臉一點,依據蝴蝶效應的理論,沒有過去的石明謹,就沒有後來的林韋地,當然這只是說笑,我並沒有那麼重要。
我們的路有點重疊,但背景正好相反,我在台灣長大,中學時到了馬來西亞,在馬來西亞,我是個真正的外國人,但是我努力很多很多年,總算讓馬來西亞人認為在大馬生活的我,「像是個馬來西亞人」,然而不管怎麼馬來西亞化,我沒有一絲認為自己是「馬來西亞華人」的可能性,也不可能是世界上任何華人的一支。
而林韋地與他的父母幼時來台,在台灣長大,他卻說他一直被認為是馬來西亞人,中學時回到馬來西亞,他說他一直被認為是台灣人,因此,他是那個「你看你看四海都有中國人」,在台灣被尊為「華僑」,去馬來西亞被尊為「中華民國人」的年代。
他之所以會有這樣的感覺,是他骨子裡這個華並不是馬來西亞華人的華,而是全世界華人的華,所以他既不是馬華,也不是台華,他是一個不論在那一個國家,都可以跨越國族存在的超級華體系。
所以他可以大方的這樣說:「我不會被護照或身分證限制我個人認同。我不會覺得我只能是台灣人、馬來西亞人或新加坡人。」因為在他的世界觀裡,成為那一種華都不衝突。
但我不行,我再怎麼喜愛馬來西亞,再怎麼被認為是馬來西亞人,「我永遠只能是台灣人。」
就算林韋地說他也是台灣人,我也不會覺得他跟我是一國,因為我們所認知的台灣人,不是同一個東西。
原文出處 石明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