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鋼筆社團留言表示:看到自己原創的文字不只一次被抄寫分享,卻沒有被詢問過,抄寫者也沒有加註作者,覺得ㄏ。
結果居然有人回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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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作公開於網路,自然不是想私藏自珍,有意和廣泛未知的讀者分享的。有些讀者讀了心有所感,抄寫傳貼,身為作者得到認同共鳴,實在是值得高興的啊。
如您所說,「抄寫卻沒註明來源」,容易讓其他人認為:「那些文句是抄寫者原創的」。這對作者的確是失敬。--但,再退一步想,原創的創造力和名聲,豈是抄寫者能奪去一二的呢。就算有人誤解,假以時日必然會不辯自明。原創者儘可不必動念掛心。 🙂
(以上原文複製,前後尚各有一段表示「您說的很對」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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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發生什麼事?
作品被人抄實在是值得高興的啊?
啊不就感謝你們大抄特抄,讓更多人看到我的作品,叩首了我。
抄寫者失敬,但我們還要退一步想,我們的創造力與名聲,豈是抄寫者能奪去一二?
創造力是不會被奪去啦,但我開了IG帳號才知道,很多人以為我某首詩是另一個人寫,ㄏ。
雖然不是什麼厲害的名聲,但還是被奪去一二了好嗎。
這世界到底發生什麼事。
乾脆廢除智財法算了。
原文出處 謝知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