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排妹被性騷擾新聞裡部份台男的反應實在讓人很不舒服。忍不住懷疑,有這些反應的台男,要不就是有腦殘的跡象,或者根本沒體驗過認真的親密關係。
從腦殘跡象的部份開始:
1.尾牙狀況裡,兩位男性的行為本身構不構成性騷擾?
當然構成啊,言語與身體的性騷擾,只要雞排妹能舉證,在法庭上幾乎是穩死的。
2.如果構成性騷擾,能不能用之前雞排妹在電視節目上的節目效果來阻卻違法?
不行喔,一個行為歸一個行為認定。姑且不論兩年前的電視節目,雞排妹的真實感受。如果所有曾經在任何場合表示喜歡某特定男士觸碰的,都可以因此阻卻任何其他男性的違法狀態,那麼,這個法律可以廢掉了。因為它會陷入超級不安定的狀態。
3.好,那為什麼雞排妹不提告?
大哥你是第一次出社會嗎?如果每一件我們在社群媒體上唉的事情都要提告,日子要怎麼過下去。當事人當然會有自己的考量。不提告不代表不能有不舒服的感受。不提告也不代表不能在社群媒體上唉。如果大哥你每一次在臉書上討拍,下面留言都有人說,不提告就別討拍,你會覺得很開心嗎?至於兩位男性的行為,如果他們覺得被冤枉,他們也可以上法庭告雞排妹誹謗啊。為什麼目前雙方都不提告,你們卻只責怪雞排妹,而不責怪兩位男性呢?莫非是雙標?
就親密關係來說,當代的親密關係被預設為「純粹關係」(pure relationship)。就是平等、自由、尊重自己與對方的意願。因為需要全人格互動,感受對方的感受是親密關係的每日作業。
好,以親密關係來說:
1.兩位男性的行為,能否被詮釋成在親密關係裡的追求行為?
不行喔,很多台男到現在還以為所謂的「虧」等於追求。「虧」比較像是利用權勢或互動機會佔口頭或身體上的便宜。不但沒有推進親密關係的效果,反而會讓對方懷疑你在親密關係裡願意真誠互動的誠意與能力。只會用「虧」表達親密情感的,會被當成親密能力壞掉的人喔。
2.那麼我們如果想要對某人表達好感,到底該怎麼做?
我們要有一個認知,每個人都是獨立的個體,會有不一樣的感受模式。同一行為A感覺還好,不意味著B也會覺得ok。所以,尊重每一個人的反應與感受,就是現代社會親密關係最重要的法則。
3.如果我不熟悉對方,或者之前認知到她都是靠媒體裡的刻板印象,那我要怎麼去追求?
誰叫你裝熟的啊,大哥?
想追求人家用點心好嗎?如果連這點心思都不願意花,只想佔便宜虧妹,這不就是性騷擾嗎?
原文出處 劉定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