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世上一直存在著神話,神話成為原型,一種理想,【絕處逢山】小說裡的主角:「班」就可視為美國神話的延伸,他是一個美國醫生,一個面臨生死抉擇的男人,他如何嚴守自我,帶領自己與一位女性及一條狗,神奇的獲救並贏得愛情。
整個美國文化的底蘊,其實說穿了就是西部精神。美國人是英國清教徒的後代,基因本該是保守傳統的,但當他們被放逐到大片的西部荒漠,那種視覺與空間感的衝擊是相當大的,既有危機待處理解決,又耐不住內心受到原始呼喚的自由理想。
這被稱為「邊疆假說」的說法,早在1893年就由美國史學家:弗雷德瑞克.J.特納(Frederick. J. Turner)在《邊疆在美國歷史上的意義》一文中提出。這個有別於歐陸的獨立國家,終於找到屬於自己安身立命的基礎價值,根植於邊疆開拓者的價值觀就叫做「美國文化」。
歐陸文明的做作、挶限性,整個大開展成奔放自由冒險犯難勇往直前,樂觀主義、西部英雄於是誕生,當然這也慢慢養成了美國人矛盾又自負的一面。表現在藝術上最明顯的就是好萊塢電影通俗劇的所向披靡,其實就是來自於西部邊疆早期祖先立下的典範。
所以在小說裡儘管女主角「艾許莉」的腿傷是多麼的嚴重,主角「班」仍對她不離不棄,然後一到了荒野,那條被稱為「拿破崙」的小狗(不正是英雄代表嗎?),立刻恢復了野性,自己可以打獵(雖然不分給人吃)卻也沒變成兩人負擔。
而艾許莉跟班只要逮到機會,互相的調侃互相的刺探從沒少過,而他們之間那個回到原始狀態的慾望流動,也牽動了讀者不少的心跳。
「幽默感」是中國文明裡最缺乏的,但對美國人來說,儘管眼前再危險,他們互虧賤嘴的功力是絕對要的囉!這是什麼?這就是他們的生活方式,他們血液裡流動的東西,作者:查爾斯‧馬汀,寫起來那麼的自然貼切興味盎然,不是嗎?
大家可以回想一下美國作家馬克.吐溫名著:「湯姆歷險記」(1876年),或是一些約翰.韋恩主演的西部片,拿來驗證本書立刻明白一切,這種一脈相承的精神,完全將美國文化表露無遺,文明與原始絕對是可以併存在美國文化裡的,因為他們一直是這樣,也是他們賴以成就為傲的一部份,儘管最後似乎要回歸文明,但若沒有根於原始的互動接觸自然就沒一切下文了。
回到我下的標題,從一開始墜機,醫生「班」就面臨一堆的選擇,要怪罪小飛機駕駛的自信嗎?但沒有他,兩名乘客早就一命嗚呼!
冰天雪地,受傷的景況下應該吃人肉嗎?
應該吃了眼前現成的那條狗嗎?
應該放棄丟下重傷的女人嗎?
這些再重要也不過的求生招式看在你我眼中,的確是毛骨悚然,但在主角眼中為何他做了某種不一樣的選擇?
這其實也呼應了前面我說的美國文明是來自於西部神話為原型,所有的問題通通會集中壓在主角一人身上,最後在某種不得不或極為意外的情況下,所有的矛盾會得到解決,但其實再將場景拉回到最初,你會發現在時間空間的推演上,問題回到最開始,但變化也透過過程完成了轉化的儀式。
就像「班」面臨殺母鹿還是小鹿表現出的本能,跟對應到自己妻子身懷雙胞胎但同樣面臨死亡究竟該救誰一樣!!失去了美國精神的支撐,那就只剩下殘忍,但不會,讀者絕對會認同「班」選擇,這正是美國文化原型的厲害之處。
這本書的英文書名取的甚好,「The Mountain Between Us」至少有兩層意義,一個是兩位主角共同經歷山難,另一個是就橫亙在兩人關係比山還高的問題,而中文書名「絕處逢山」,講的是書的內容,逢山雖絕,但柳暗花明。
我也喜歡這本書裡鉅細靡遺的描寫,有關醫學、登山知識的敘述,作者:查爾斯‧馬汀,下的苦功、田調資料收集….等等,當然譯者:宋瑛堂,也厥功甚偉,流暢的譯文,常讓人忘了這是發生在美國的故事。
這本小說的結構上,是以第一人稱視角(POV)主述,藉由男主角:「班‧培殷」錄下的聲音告白,建構了沒有在山難現場出現的老婆:瑞秋的重量,其實這才是他內心裡真正的「山」。隨著場景不斷前進切換以及班的內心戲,建立了「艾許莉‧諾克斯」與老婆「瑞秋」鼎足而立的難以抉擇,這個平行剪接成功建構了另一空間。
而「道具」的運用也頗具匠心,班與艾許莉最後發現山邊小屋,那盒玩耍的拼圖,與班內心的「碎片」呼應極好。另外「對比」了,瑞秋與雙胞胎,野外被捕殺的母鹿與幼鹿,班與瑞秋為赤蠵龜購地建立的海邊小築,這些看似無關的對比,成功營造出了本書最動人的時刻。生與死常是那麼的接近、更替、轉移,可見作者:查爾斯‧馬汀放進不少自我體認才能貼切描寫。
而一本好的小說的勾子與最震撼的一定是結局,當你放心的看著兩人有了結果,卻冷不防被作者埋了360多頁的哏給咽著了,人生最難的永遠是在困境中還能堅持原則,但這也是人之所以偉大之處,跟著主角們經歷這一切,目的還是呼應人性光輝,如果沒有經歷苦難折磨,那可能有生命甜美的果實呢?同如最後被「班」拋棄的錄音機,那個心中大壘,也終於放下。
人一生必須面臨太多的選擇,每個選擇都是上「山」、下「山」,提起、放下。
人不可能完美,但你可以做出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