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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尊嚴的死亡”只是政府的一紙空文?韓國武漢肺炎死者家屬沒有”悲傷的權利”


“維持死者的尊嚴和禮遇,尊重遺屬的意願……”

上述內容摘自韓國保健福祉部製定的《武漢肺炎病毒死者葬禮管理指南》首頁明示的原則。也就是說,阻止感染擴散固然重要,但也要尊重面臨死亡和離別的死者以及家屬的權利。在武漢肺炎病毒肺炎(COVID-19)流行初期的2020年2月政府制定了該方針,並於第二年2月推出了修訂版。但直到兩年後的今天,韓國依然面臨”方針是一套,實際是另一套”的現實。

臨終前”佩戴個人保護用具在病房探望患者”

由於擔心造成感染,武漢肺炎患者的家屬往往很難在治療期間對患者進行探視。這也是指南中另外明示”患者臨終前”的原因。如果判斷患者接近臨終,醫療機關應立即告知家屬。另外,如果家人願意探視,按說只要戴上個人保護用具,就應該可以在病房探視。

但是記者見到的遺屬們大部分都沒能見到臨終前的死者,主要原因就是擔心感染。醫療團隊短缺和過重的業務負擔也是原則在現場不能適用的原因。要確認血壓、氧氣濃度等患者狀態,並一一聯繫家人,要耗費不少人力。

死亡時”保證充分的哀悼時間,以告別生命”

沒能臨終守護的遺屬們能夠看到死者的最後機會是在屍體被裝入棺材密封之後。 《指南》將”充分的哀悼時間”分類為必要事項,並加粗強調。但遺屬們表示,”在‘先火葬,後葬禮’的情況下,哀悼是一種奢侈”。

遺屬看到死者的最後地點是火葬場。一般死者火葬時間為下午5點左右,在火葬前,遺屬可以看到死者所在的棺材箱子。因為給定的時間只有1分鐘左右,還要離10步左右的距離,並且棺材周圍到處都是身穿白色防護服的職員,事實上根本就無法真正看到死者。

以MERS白皮書為基礎制定的”先火葬、後葬禮”原則從武漢肺炎發生初期開始延續了2年多。專家們表示,與屍體上也會出現體液的MERS不同,武漢肺炎除了口腔內的體液帶有病毒之外,屍體上的體液幾乎沒有傳播病毒的可能性。 SEVERANCE醫院診斷檢查醫學教授李赫民(音)表示,”正常人很容易通過咳嗽或說話產生的飛沫傳播病毒,但死者幾乎沒有通過飛沫武漢肺炎病毒的可能”。世界衛生組織(WHO)在2020年3月表示,”沒有準確依據表明屍體有可能傳染武漢肺炎病毒”,並提出可以土葬的方針。

死亡後”補貼火葬時的費用”

韓政府將根據”先火葬”的方針向武漢肺炎死亡者遺屬支付1000萬韓元的葬禮補貼。根據《傳染病預防法》第20條第2項規定,為阻斷傳染病以防止擴散,政府可以限制葬禮形式,武漢肺炎情況下,政府將葬禮形式定為先火葬後舉行葬禮。

但是專家們指出,在支付葬禮補貼之前,有必要營造能讓遺屬們安心哀悼的環境。漢城大學葬禮指導學系教授樸彩願(音)表示,”遺屬們最大的感受就是負罪感”,”最後連手都沒握一次,連面都沒見一次的遺屬們的痛苦僅用現金是無法彌補的”。

原文出處 韓國《中央日報》中文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