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知名的極地超級馬拉松好手(現任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林義傑,因其旗下經營的義傑事業等2家公司,涉嫌非法包攬訴訟事務,台北地檢署今指揮保安警察第二總隊,兵分2路搜索並以被告身分約談林義傑及旗下2家公司代表人許仁泰、邱姓職員等3人;今晚複訊後,林義傑被依違反律師法及刑法包攬他人訴訟罪,諭令20萬元交保、許仁泰、邱瀚偉則分別以10萬、6萬元交保。
據了解,林義傑轉述指出,他拍攝的紀錄片「決戰撒哈拉」,因遭盜版業者非法下載,造成嚴重損失,他為了保護智慧財產權才成立顧問公司,打擊非法侵權的行為。
檢警獲報,林義傑及其旗下員工,並沒有取得律師資格,涉嫌意圖營利,並基於包攬訴訟的犯意,承攬影視公司取締盜版影音的相關業務,另涉嫌以影視公司名義,向警察及檢察機關提出告訴,林義傑旗下顧問公司與影視公司約定,若取締盜版成功,則可從被告支付的和解金中,抽取若干比例的金額作為報酬。
根據檢警今天搜索的案由,分別為律師法第127條及刑法第157條;前者,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可處1年以下徒刑,得併科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金;後者,包攬他人訴訟者可處1年以下徒刑、拘役或5萬元以下罰金。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