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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史

鄭安睎:「移動的邊界:日治隘勇線與原住民族」


00:00 許瑞浩副館長開場
02:46 演講開始–隘勇線制度介紹
25:08 隘勇線上的設施
55:56 北部地區隘勇線推進
1:14:16 中部地區隘勇線推進
1:25:14 南部地區隘勇線推進
1:32:19 東部地區隘勇線推進
1:47:49 結論
1:51:22 QA時間

專題名稱:移動的邊界:日治隘勇線與原住民族
主講人:鄭安睎(國立臺中教育大學區域與社會發展學系副教授)
時間:2022年8月18日(四)14:00~16:00
地點:國史館4樓大禮堂(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1段2號)

內容簡介:
1902年「南庄事件」後,日本官方將隘勇納入警察制度下管理,並透過「隘勇線推進」包圍蕃地,迫使原住民歸順。日治「推進隘勇線」被形塑成「可移動式的蕃界」,從漸進式演變成推進式來包圍蕃地。隘勇線如同利刃般,直接進入原住民的傳統領域,進而控制。1920 年代後,更多的蕃地被納編成為普通行政區,隘勇線也被理蕃道路取代,但仍然有許多隘勇線轉變成原住民與平地之鄉鎮界線,亦或是原鄉內之村里界,繼續存在臺灣的歷史與地理空間之內。

活動報導:
清代以降,伴隨漢人向邊區拓墾, #原住民族 的傳統領域受到衝擊,族群關係日趨緊張,加諸樟腦資源加速開發,衝突事件頻傳。清代以降透過設隘防備,至巡撫劉銘傳時,選擇裁隘改由勇營駐守。

1895年後勇營離散,山區武力真空。然而日治之初官方窮於應付漢人武裝反抗,對於原住民族隘防問題則委由拓墾單位協助駐防。直至1902年 #南庄事件 爆發,官方才決定取消補助,把指揮權收歸警察所有、改隘勇為官派,以便統一調度。

這條警察守備線,之所以稱為「 #隘勇線 」乃與線上有諸多隘勇駐守有關。其設置數量多且可變動,由低海拔至高海拔、從淺山到半深山、深山,包圍部落,明確區隔界內總督府控管與界外原住民族的土地。在官方認定的安全範圍可採集樟腦、防止紛爭,可砍伐樹木為薪柴,亦可監視線外的原住民族。

隘勇線又可分三等,大約兩里左右設監督所,每里之下還有數個分遣所、隘寮(三等不設隘寮),相當密集。設置過程中會砍光鄰近樹木,並在線上架設防禦設施,包括寮舍(監督所、分遣所、隘寮等)、隘路、吊橋、鐵絲網、砲臺、地雷、木柵、掩堡、探照燈等。隘路僅1至1.8公尺,提供隘勇通行,後來擔心有人趁夜深之時翻越,故加寬道路,裝設高壓電鐵絲網。不過安裝和通電(發電所水力、燃油發電)等工程都需要經費,因此鐵絲網多架設在重點駐守區域。

人員配置方面,最大的監督所約能容納20人、分遣所6至12人、隘寮2人左右,換班時間至分遣所、監督所交接,人員亦有定期休假。警備人員分為要通過考試的警部、警部補、巡查部長、巡查、巡查補,及被招募的隘勇武長、隘勇、警手兩大類。

警手和隘勇負責原住民區之警戒、搜索、討伐及其他勤務,前者年齡須20歲以上、45歲以下之日本人,後者則是17歲以上、45歲以下之臺灣人,須身體健壯、精神狀態、視力、聽力良好、能大聲喊話者。不過,擔任隘勇者 不全然是漢人,依地方不同,交由不同族群駐守,例如臺北閩南人居多、桃竹苗多是客家人、埔里很多是平埔族,也有一些地區是由山地部落的原住民族負責。

隘勇線推進時會組織前進部隊,由廳長擬定計畫書,經總督許可後實施。部隊也會設置前進指揮所,並從廳、支廳調度警力支援。佐久間左馬太總督上任後,掌握討伐權,多次討伐行動都是自己擔任指揮官。利用界線的推進,殖民政府不斷擴增控管地域,使泰雅族、賽德克族、太魯閣族、賽夏族、阿美族、布農族、魯凱族、撒奇萊雅族等部落受害,尤其歷史上十大原住民事件中就有7個和隘勇線相關。而今日的新北、桃園、新竹、苗栗、臺中、南投、宜蘭、花蓮、臺東、高雄都曾設有隘勇線。

日治時期土地劃入普通行政區通常要經過地圖測繪、登錄地籍、開墾(開發)與移民、編入戶口與納稅之程序。原住民土地則衍生出隘勇線包圍、蕃地行政區化、國家控制蕃地、確立蕃地行政區,或將其變為普通行政區等四種不同模式。至於分期方面,自1985年起可分為六個不同階段。前面幾個階段屬於「控制、監管、包圍」時期,第六階段(1918-1926年)則是官方鋪設 #理蕃道路,試圖直接進入部落管理。隘勇線與理蕃道路不太一樣,前者僅有警備人員能走,後者凡是經過申請都可以走。

總督府利用武力強迫原住民族歸順,一些地區甚至要求原住民族遷至隘勇線內居住,此舉到1930年代更發展成集團移住的方針。這條介於官方勢力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的 #浮動界線,不斷往內山靠近,致使許多沿山的原住民族被迫遷離、生活地域遭到淨空,部分土地後來還成為漢人生活的聚落。

現今山區一些遺留物品乃是隘勇線發展的重要參酌,結合實地調查與GIS運用,能逐步釐清界線變化、聚落範圍與族群關係等。至於隘勇線推進後,民間單位、官方許可之會社、國家資本又是如何介入土地的經營管理?是後續值得探究的議題。

原文出處 國史館線上講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