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選舉結果出來以後,許多人忿忿不平,認為自己的支持者這麼優秀卻落選,對手陣營剛剛選上市議員,許多條件都沒有比較好,但還是順利當選立法委員。
很多人投票的行為是直覺,而直覺的基礎往往由誰是自己人來決定,就是要投給「嘉義人」。這個世界是這樣來劃分的:我們和他們。
“我們”和“他們”的劃分存在於人性之中,有時帶來可怕的後果,導致偏見、歧視和整個社會的分裂。
心理學家 Henri Tajfel 在 70 年代進行一個實驗,有關“我們”和“他人”,這個劃分在人性中根深蒂固,在其中,他將受試者隨機分為兩組,並要求他們對其他參與者分配資金。
儘管除了完全沒有意義的群體成員身份之外沒有其他原因,但大多數受試者顯然更喜歡群體成員。這甚至讓 Tajfel 感到震驚,他寫道:即使沒有自身利益的理由,群體外歧視也會發生。
“即使沒有理由,歧視也會發生”,我那天分享「應徵工作」的經驗,有朋友問我:「這個人管不住不能用」是因為問我政治立場嗎?我回答:沒有。在還沒有拋頭露面之前,我並不是一個政治立場強烈外顯的人。人生很多事情其實跟政治立場也沒什麼關係。族群會自動切開,而在那個面試當中,顯然他們認為我是不同族群的人。
我當兵最後的幾個月日子很難過,跟一般人不一樣,因為連上資深的士官鬥爭我,我並沒有覺得說我生活或行事有什麼改變,那是原來他們鬥爭的對象離開了我們的部隊,有共同的敵人基本上會團結某些族群的感情,那個階段我很倒楣就去填補了他們共同敵人的空缺。
那些覺得自己屬於一個群體的人,常常會從群體中尋找方向——而且往往是錯誤的。
原文出處 李忠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