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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聞回顧 : 壹周刊是因為賠錢倒的嗎~@@~

喧騰一時的「阿雅」和小s等藝人被壹週刊爆料,參加露天別墅搖頭派對,雜誌照片還有影帶畫面清清楚楚,阿雅怒告壹週刊誹謗並求償名譽損失費用,而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宣判,壹週刊敗訴,還得賠阿雅60萬,不過壹週刊表示絕對不服,絕對上訴到底。

私人的親密派對在陽明山上的高級別墅開始,成雙成對跳著舞,或是貼身在池畔細語綿綿,把手深入大腿內側火辣鏡頭。

壹周刊公佈畫面,要佐證報導提到的「疑似嗑藥」確有實事,吸奶嘴,精神亢奮更是事實,不過被偷拍的藝人當然無法忍受,一向以健康形象走紅演藝界的藝人阿雅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一審宣判,認為壹週刊報導不實,判決敗訴判賠260萬,壹周刊不能接受。

壹周刊法務人員邱璽臣:「法官這樣的判決司法是有問題的,他們可能不了解媒體的一個角色,媒體的責任,我們拍到一個疑似嗑藥鏡頭,當然我們會依據我們拍到鏡頭去詢問專家,我們問過警察,問過一些醫師,他們認為這是很強烈疑似嗑藥的情形。」

同樣的場景,在法官眼裡卻有不同解讀,法官認為,雖然看得出阿雅表情愉悅,但是只要是和朋友相聚,情緒亢奮很正常,另外,週刊指稱嗑藥後,許多人會藉由吃口香糖,吸奶嘴緩和磨牙,但法官同樣認為,吸奶嘴不必然就是嗑藥。

事實上,壹週刊近年來每次挨告每次敗訴,去年12月藝人蕭亞軒怒告壹週刊,沒有經過求證就報導他留學生涯不檢點,判賠一百萬並登報道歉,緊接著,陳純甄告壹週刊,報導他和藝人阿雅、小s參加的是「露天搖頭性愛派對」誹謗,也獲得勝訴,判賠200萬。接連敗訴,小s和范曉萱的訴訟也還在審理中,壹週刊認為法院已經背負社會輿論壓力,卻忽視壹週刊身為新聞媒體,應有的權利,因此決定上訴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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