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解鴻年夫妻檔外,都審會內,其實有好幾位府外委員,都具有寡婦樓 理銘開發、昇益都更案的建商角色。 實際上,像是解鴻年夫妻檔這樣的學者,擔任都審會委員沒問題,但癥結點在於,如果擔任都審委員時,牽扯到自己就是利害關係人,就應當自主迴避,顯見新聞中被揭露的幾位,並未做到迴避動作,引發疑義。
(新聞中就幫大家介紹了幾位都審會委員背景)
都市計畫有三大審查委員會:分別是環評、都審以及爭議處理委員會。環評及都審會同步進行,而爭議處理委員會,則是利害關係人有爭議時出面解決,屬於任務型。
而這些被點名未做到利益迴避的府外委員,橫跨了三大審查委員會,包牌?不免被質疑公正性?
再者,我發現一件巧妙的事,這些被點名的都審委員們,全都緊扣中華大學,不免被質疑「學者身分包裹、進入都審會,實則都是利害關係案件獨董」,標準的產官學三合一,對了,中華大學的最大股東是昌益,巧妙的扣扣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