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出處 http://fc.ktchiu.com/ (陳樂融自選輯)
幾則看似無關的內容產業新聞,不約而同在我腦海匯流。
首先,有人評論香港娛樂界「遇中年危機 衰老又過時」,作者「指間沙」舉鄧紫棋爆紅、陳偉霆翻紅為例,指香港沒新人,或者,新人得靠大陸節目和戲劇出頭。
甚至以王菲、謝霆鋒復合新聞鬧得滿城風雨,但卻都是老牌緋聞主角了,無情預言:「這可能是香港娛樂圈最後一次轟動的大八卦了,滿城風雨的基礎是夠紅,現在新人不夠紅。」
王謝戀是否會是香港娛樂圈「最後大八卦」,我不知道。但香港新生代藝人得靠大陸市場才能站穩天王天后地位,已是不爭事實。但這跟中年危機真的有關?還是「地緣娛樂政治學」?
當香港是國際城市,香港娛樂界也水漲船高,不斷以領先的技術和實力攻陸;當香港越來越特區,成為大家庭一份子,香港娛樂界的資源北上大挪移、人才北上大進擊(有人視為「大逃亡」),慢慢成為「大中華娛樂帝國準二級城市」,或者人才的「預備地」而非「收穫地」,那麼也是自然而然之勢。
只是當大陸評論圈從熱烈檢視香港電影導演北上成敗,批評到藝人的斷層,對港人在情感上可能更為不堪,畢竟談工業,大家還可以說北上是「大勢所趨」,但談到藝人、明星的凋零,那可是「大勢已去」。
香港如此,台灣呢?台灣娛樂圈該不該「物傷其類」?對於人才,台灣的影視及流行音樂,是否也走到(還是早置身於)所謂的「中年危機」?
單就大陸市場,檯面上能賺人民幣的台灣一線二線影視明星,不管你喜不喜歡或者覺得他們有沒有「資深演員」的實力,全都出道十幾二十年了。能開大型售票演唱會、上電視節目當導師、有大品牌代言好賺的歌星,也幾乎都出道至少十幾二十(甚至如羅大佑、李宗盛已逾三十年)了。
大陸朋友告訴我,十年資歷以下在大陸夠「火」的台灣歌手,不過蕭敬騰、楊宗緯、林宥嘉等戔戔之數,而他們都還出自2007年第一屆「超級星光大道」節目,新生代勉強再算一個盧廣仲,但比起前三甲,盧的吸金力瞠乎其後。
僅管台灣樂壇仍不斷有新血加入、新作噴出,中生代也進取,但如果要談到新人能攻入港、陸、星、馬,已遠非當年般容易,更別說進軍日韓歐美。
這時,會想起今年(2014)五月騰訊文學宣布「網路文學作家星計畫」,雖沒看過騰訊簽下「大神級」作家貓膩的作品,但注意到擁有網路、電信大用戶、高流量的科技巨擘,對原生文字作品與明星作家的強烈企圖心。
騰訊文學CEO、起點文學網創始人吳文輝表示,將對大神級作家,在原創文學界率先啟動「作品製作人」制度。這不是派給作家一個「經紀人」(或執行經紀人)這麼簡單的工作,而是「成立一支包括作家、編輯、運營、商務、公關等人員組成的“私人訂製”製作人團隊。製作人團隊將尊重和針對每位作家作品的特點,基於騰訊平臺的大資料優勢,通過對明星IP精準的市場分析和市場定位,確立一套統一互通的全版權運營方案,據此開放平臺、吸納和選擇合作夥伴進行下游版權的延伸拓展,並深度介入和參與下游版權產品的開發。」
說簡單點,大數據大資料的進行依賴各種網路媒體的互動成果,包括用戶延伸出的閱讀、瀏覽、搜尋、購買喜好,都可以提供相當程度的輪廓給作家,讓他(她)據以融入這些衣食父母的生活圈與價值觀,寫出更符合衣食父母愛看、跟上潮流的作品;當然也可以讓企業行銷團隊著力開發各種方便植入的商品、概念與活動,好跟出得起錢或版面的公司緊密合作,讓粉絲經濟達到水乳交融、無孔不入的最高境界。
這時,先別質疑「這樣的作品還純嗎?」、「受數據資料牽絆的作家還算藝術工作者嗎?」、「量身打造的作品是商品、量身打造的行業是服務業吧」(諸如此類顯然會被視為跟不上時代的問題),至少,騰訊文學想造星,並且想工業化規律、穩定地量產明星。
台灣的唱片界和電影界沒啥好論了,還在一個蘿蔔一個坑的培養新人,幹所謂內容產業幾十年來在幹的工作。但看看電視界算最具攻城掠地精神的三立電視,近年的動作是反向辦傳統媒體如雜誌(也都賺到錢了),並介入電子商務,但這幾個新投資主要還是為了幫旗下播映的電視劇造星和賣明星周邊商品,本質還是屬於以電視為核心往外延伸的推廣概念,不涉及以科技整合力反向形塑文本和作者。
跟騰訊一個文學網站,就如此徹底商業化,如此重視原生小說內容明星(並間接造成改編的影視動漫文本的明星群),純就商業策略面,陸台已分高下。但三立在台灣媒體界已經算很「積極」、「強勢」了,所見不過如此,不能不讓人擔心台灣娛樂圈造星的危機,不來自外部,而在蕭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