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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上帝?誰是教宗?」和「上帝與教宗」周年祭 文 / 梁良



梁良按:

這是原刊於30年前「世界電影雜誌」專欄上的舊文,忠實反映了在台灣新電影發展過程中的一段爭議,已成為歷史的一段插曲,過去的已過去,本無意重新拿出來說嘴。只因近日在台藝大講授「華語電影」的班上,正好教到台灣新電影發展這一段,放映了蕭菊貞導演的經典紀錄片「白鴿計劃」給同學們看,片中有我被訪問的一段。從同學的反應看到,就算是喜歡電影的年輕一代其實對當年的台灣電影認識並不多,因此將「誰是上帝?誰是教宗?」和「「上帝與教宗」周年祭」兩文出土再拿給大家看看,讓年輕人多少了解一下在1980年代中期台灣的影評圈與新電影發展的互動關係到底是什麼回事?似乎也是一件有點正面意義的事。(2015.12.20)

誰是上帝?誰是教宗?

假如你留意近日台灣影壇的動向,不難發現一個新的風氣正在「新銳導演」與「前衛影評人」中彌漫開來,且有愈演愈烈之勢。這種新風氣,就是把拍電影和寫影評都視為一種「個人偶像崇拜活動」,將一切榮耀歸於偶像。彷彿,做導演的可以經由這種個人崇拜的祭禮而從凡人變成上帝,而寫影評的則成為主持祭禮的教宗。在這種濃厚的宗教氣息籠罩之下,芸芸眾生(電影觀眾)欲想踏足電影藝術的聖殿,便非得成為他們的信徒不可。不相信或不贊同這種宗教信仰的「異教徒」,一律驅逐出電影樂園,並被貶為「不夠資格欣賞及談論電影」的庶民。

不要以為上述說法是在開玩笑或是危言聳聽,事實已有種種跡像顯示出來,茲列舉一些最有代表性的例子於下:新銳導演方面隨著明驥離開「中影」,「真善美雜誌」停刊、「始祖鳥」專欄結束,新銳導演們便不再出現昔日互相扶持、互相捧場的盛況,代之而起的是強調個人導演份量來互別瞄頭。你拍一部電影花八萬呎底片,他便要拍到十萬呎,我更非要拍到十三萬呎不可,似乎誰用底片最兇猛,誰就最大牌,連合作多年的最佳拍搭陳坤厚和侯孝賢,如今也不得不分家各行其事,「新銳導演」這個名詞,當然要由一個「集體」解散為「個體」了!

某些年輕導演在成名過程中,無可諱言曾得力於影評的幫助甚大,可是,在他們「功成名就」的今天,卻反過來對影評嗤之以鼻。侯孝賢曾在公開的座談會中表示「影評人不過是有地盤而已」,萬仁也私下向朋友表示對影評人的批評很「感冒」。諸如此類的例子,反映出一些導演的自我膨脹心態,已到了「容不下任何反對者的聲音」的地步。

導演大學問大

前衛影評人方面「以霸氣的方式來強調個人品味的看法」,被某些影評人視為最正確和最強有力的寫作模式,不如此不能稱為「影評權威」。因此,平心靜氣就事論事的影評人,往往視為保守妥協,毫無品味,甚至不夠格稱為影評人。

試看幾段文字擇錄:

詹宏志評〈童年往事〉:「現在我相信描寫台灣戰後青少年成長經驗的前三名是侯孝賢、侯孝賢、侯孝賢。」(8月11日中國時報「一部電影大家看」)

陳國富對去年6月至今年6月公映的所有國片的看法是:我把所有的籌碼,或說我個人所有可能的評論「信譽」,全部押在〈青梅竹馬〉和〈冬冬的假期〉兩部作品上,這兩部電影離我理想中的傑作尚有差距,但是要說同時期有任何其他影片,在視野及電影感上可稍比擬者,於我而言,簡直不可思議。」(電影欣賞16期「我評審故我不在」)

詹宏志對台灣影評界的看法是:「焦雄屏從1981年起,一躍而為全國最具影響力的影評人,並不是因為她是唯一最好影評的人(筆者按:請留意「唯一」兩字),而是她扮演了一個最重要的影評人角色(她可能是多年來中國影評人當中,第一位在最具影響力的報紙上擁有最多發言機會的人。(筆者按:請回憶一些早在焦雄屏之前已在台灣各大報上擁有影評專欄的人,如:老沙、汪瑩、但漢章等)

「我想說的是,焦雄屏沒有錯,錯的是台灣太少足以和焦雄屏對抗的影評人,使她的影響力無與倫比,成功是一種專制。」(新聞月刊22期「誰謀殺了電影?」並收入「焦雄屏看電影」單行本中)

類似的專制影評文字,在近月來的報刊上頻頻出現,你只要留意就可以經常閱讀到,因此不再在此抄錄。

有一句諷刺台灣官吏的話,說「官大學問大」,一旦做了大官,整個人登時就會偉大起來,馬上變成一副很有學問的樣子。想不到,現在這句話也可以應用在台灣的新銳導演身上,變成「導演大學問大」。2、3年前尚寂寂無名的年輕人,只因為拍了一些電影,表現出他們對鄉土和社會的關愛之情,又在國外得了獎,登時便被人捧為「世界級導演」加以頂禮膜拜。舉凡美學家、哲學家、社會學家等等的學問,一下子均集於導演一身,而他的影片每一格畫面也都蘊涵了可供分析品賞的深刻意義。彷彿電影天地之大,盡在其中矣!

這種偶像崇拜的風氣彌漫開來,使某些導演不厭其煩地在作品中反覆展示其有限的個人經驗,而某些影評人則推崇這種個人經驗為具有時代意義的歷史見證。拍電影的目的不是為了要跟欣賞者取得共鳴,只不過是想自我過癮一番;寫影評的目的不是為了溝通意念,為作品與觀眾之間搭建一座橋樑,而只是想公開表達自己對偶像的仰慕,藉偶像的偉大來肯定自己的偉大。如此一來,評價電影的觀念與尺度面臨了一個重大的挑戰,客觀持平的評論已不足法,越是主觀強烈、措詞尖銳的文章,越顯得有「份量」。換言之,無論創作者與影評者均無限度自我膨脹,自視為神,目無餘子。難道這就是那些新銳導演和前衛影評人所追求的理想境界?我深深懷疑。

情人眼裡出西施

熱戀中的情侶很難看出對方的缺點,某些影評人對他們的偶像導演情況亦然。像楊德昌的〈青梅竹馬〉和侯孝賢的〈童年往事〉,其公映版本很明顯是一件殘缺的作品,要不然楊德昌不會重新弄一個〈青梅竹馬〉的修正版,在新版本中加回去好幾段交待人物關係的戲,而侯孝賢也不必抱怨中影公司將〈童年往事〉的原長2小時40分刪短成1小時50分上映。可是,喜愛楊德昌與侯孝賢的影評人,已無視於這些殘缺的部份,依然將市面上公映的〈青梅竹馬〉與〈童年往事〉推崇得完美無瑕(就算有瑕疵亦不值得計較),並說這些影片賣座不佳是觀眾虧欠了這些電影藝術家。真的嗎?中國的導演什麼時候已經偉大到「令人虧欠」的地步?

尤有甚者,這些具有「偶像狂熱」的影評人,不但將偶像導演本身高捧上天,甚至與偶像有關的一切也都身價暴漲,登時跟著偉大起來。像〈青梅竹馬〉一片,熱愛者不但對楊德昌的導演手法佩服得五體投地,甚至對本片的編劇(楊德昌、侯孝賢、朱天文)、攝影(楊渭漢)和男主角(侯孝賢)也都認為好得不得了,遠勝其他人在相關範圍內的表現。這種情緒化的認定,已超出了「就事論事、就片論片」的原則,或為一種愛屋及烏心理的延伸。在他們眼中,偶像作品價值高高在上,其他人拍的電影在各方面都難以比擬,因此他們也看不上眼。這種「價值定於一尊」的心理和言論,本來是評論者的大忌,如今卻成為一種流行現象,實在令人感到憂心。

平情而論,侯孝賢和楊德昌都是具有功力和值得尊重的新銳導演,他們的作品無可諱言具有一種特殊的吸引力,非一般導演可比,但是,他們兩個也是凡人,他們拍的電影也有缺點,並非神聖不可侵犯。某些影評人將他們和他們的作品過度神化,很可能會使他們形成一種自大自滿的心態,不再冷靜、謙虛地自我檢討改進。「電影在台灣不賣座?我們著眼在世界市場!」「不得金馬獎算什麼?我們只有興趣參加國際影展!」諸如此類的說法,已不止一次從新銳導演口中流出。假如他們真的以目前的成就和作法自傲於同儕,聽不進反面的意見,那麼我們的影片已脫不出現有的框框,不是江郎才盡就是令人厭煩。

至於身為影評的同行,如黃建業、焦雄屏、陳國富、詹宏志等,其實都是優秀的評論者,不乏敏銳的眼光和深刻的觀點,令人頗為佩服,若能在行文評論時減少宗教狂熱和個人崇拜,不要爭著做教宗,也許更能發揮他們的影評力量,無論對電影創作者和電影觀賞者而言,都會有更積極的貢獻。

1985.10.1.

(後記)這是我在「年輕氣盛」時代寫的文章,火氣很大,但不無洞見,證諸日後台灣新電影的發展趨勢,可見我的論點並非無的放矢。只是當時台灣的影評界主流聲音幾乎一面倒,我這種逆耳忠言被解讀為對他們的一種挑釁,因而受到不少攻擊。如今事過境遷,也許大家可以平心靜氣地檢討一下電影導演與影評人之間的互動關係了。

「上帝與教宗」周年祭

時間真是過得很快,我那篇討人厭的「誰是上帝?誰是教宗?」轉瞬之間已經發表滿一年,但直至最近,仍然有人針對這篇文章作出或正或反的論爭,可見它的確飽受議論,已成為台港影評圈的一個話題。對於這個現象,我不知道應該高興還是黯然神傷?不過,我既然不能買個小蛋糕為這個「令人心煩的孩子」慶祝周歲生日,便應該在這個值得紀念的日子(起碼對我個人而言)對整個事件作一番回顧檢討,並總結一下我對那些反對意見的感想和看法,希望自此之後,大家都不必再為這個問題浪費筆墨。

理直氣壯終年不悔

一個寫文章的人,總會希望別人欣賞自己的作品,假如自己的意見不但未能引起別人共鳴,還受到接二連三的指責,那麼他心裡一定會感到很不是滋味,跟著他就會產生這樣的疑問:「那麼多的人說我錯,難道我真的錯了嗎?」這種心理過程無疑是十分正常的。

對於「誰是上帝?誰是教宗?」所引起的批評和指責,我也作過上述的反省。然而,我至今仍深信自己寫這篇文章的出發點和基本立論都沒有錯,錯的也許是文中那些措詞稍嫌偏激和誇張的語調而已。我會用火氣那麼大的文字來評論事情,證明自己的心胸仍不夠寬容,對人對事仍不夠溫厚,這的確是應該自我檢討的。假如我仍用過去那種「溫柔敦厚」的修辭來發表同樣的意見,而且全部用「×××」來取代指名道姓的稱呼,那麼這篇文章也就不會引起那麼強烈的反應和指責了。其實,在執筆寫「誰」文之前,我的確考慮過應該採用怎樣的筆法來討論我想討論的問題。由於我所針對的幾位影評人,當時都流行用霸氣的方式來強調自己的意見,我也就「順應潮流」擺出一副「戰鬥姿態」,採行「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的方式來行文,不料卻引來棘棗君極其嚴厲的指責(「似他這種危言聳聽,譁眾取寵的乖張論調,說穿了不外乎像某些黨外人士,故意立異來搏取引人注意,藉謾罵來標榜自己名位,筆者實在很為這種刻意降低品格來釣取名利的影評人感到悲哀。」「世界電影」208期91頁「上帝、教宗與金馬獎」讀後感)實在是始料所未及。值得慶幸的是,拙作所表現出來的偏激和誇張語調,若跟棘棗君的大作比較起來,只屬小巫見大巫而已,我實在佩服他(她)這種一方面以電影藝術的高貴維護者自居,另一方面卻又用低下的扣帽子手法大作人身攻擊的雙面態度,其人(而非論事)的勇氣之高,非常人所能及,我連替他(她)提鞋子的資格都不夠。

亂扣帽子令人心痛

說到「扣帽子」,那才是整個爭論中令我感到最痛心疾首的事!我甚至懷疑,我們中國人在對付異己意見的時候,是否非得用這種惡劣的手段不可?否則不足以壓低別人,抬高自己?

在所有反對拙作的文章中,我幾乎都可以發現到這種「扣帽子手法」陰魂不散地存在於字裡行間,或隱或顯,甚至在那些態度最理智,內容最能夠以理服人的可敬文章中亦不例外,這件事真的令人感到遺憾!像由四位香港影評人聯合署名發表的第一篇迴響(原載「電影雙週」174期,「世界電影」205期轉),就在文章的第一段談到『代表了台灣另一批主張電影應該順從觀眾口味的影評人對台灣新電影的批評。』事實上,我在「誰是上帝?誰是教宗?」整篇文章中,完全沒有提出過「電影應該順從觀眾口味」的主張,因為這不是「誰」文的主題所在,那麼,他們為什麼不能簡單直接地說拙作『代表了台灣某些影評人對台灣新電影的批評。』而非得加上一頂代表「負面意義」的帽子不可呢?目的無非是要先行醜化被批評者,從而突顯己方意見的「正面價值」。

對於這種議論問題的態度,我認為不是十分光明磊落,縱使他們提出的意見百分之百正確,我認為也是「勝之不武」。話雖如此,對於金炳興等四位香港影評人在迴響中提出的一些竟見(如「任何尖酸刻薄的批評只會將一個偏見扭轉成為另一個偏見,真正的雅量是在表達自己的立場與見解時並不一筆抹煞別人的意見。」),以及他們關心台灣新電影的情懷,我還是能心領神會,因此主動把這篇反對我意見的短文拿給「世界電影」編輯部轉載發表,目的是讓台灣的讀者有機會看到一些多元的意見,避免因資訊管道不暢而造成「意見壟斷」的局面。另一方面,亦因我相信拙作的內容並不理虧,只恐文章的本意曲解,因此提出來讓讀者作個公斷。

這篇4人聯名的迴響,基本上是一次理智而誠懇的意見交流,無論我同不同意他們的看法,都應該加以尊重。可是,跟著的一篇亦發表在「電影雙週」的長文「從金馬獎看台灣新電影的前途」(「世界電影」206期全文轉載),便已暴露出作者李焯桃那一份為了「維護正義」而表現的過份熱切和情緒化的非理性態度,已脫離「就事論事討論問題」的客觀立場,變成「主觀地大聲向異己者吶喊抗議」。對於「擁侯派」而言,這篇文章讀來或許十分過癮,但對於「反侯派」而言,充斥在文章中的那些自以為是的推理(如對金馬獎評審「新派」、「舊派」和「中間派」的劃分)和全無證據的受逼害意識(如一再強調那些反對新電影及新派評審的言論是有人在幕後策動),都實在難以服眾。有關這方面的澄清意見,影評人蔡國榮與我均在「上帝與教宗」座談會(刊於「世界電影」209期)中說了不少,我個人又在「有話,往那裡說?」(刊於「中國時報」8月14日人間版)對誤會作了澄清,於此不再囉嗦。

接著,在第三篇迴響文章,也是第一篇由台灣作者執筆的反對意見『「上帝、教宗與金馬獎」讀後感』中,我終於領略到被人公開指責的滋味(在此之前,雖也收到了一封世界新專電影科學生的來信,對拙文加以痛斥,因其意見頗為幼稚,我並不計較,只是為那些自限於所謂「高級品味」的電影青年感到悲哀)。寫議論文章而能夠像棘棗那樣將對手得如此尖酸、狠毒、脫線(把我策劃過《少年八家將》一片也拿出來指責一番)和理曲氣壯(「不喜歡」和「排斥」真的是意義相通嗎?假如「我並不排斥糖,只是我個人不喜歡糖」這句話是講得通的,為什麼用「藝術片」來取代了「糖」一語就會變得如此不可接受呢?彷彿非要把別人置諸死地不可。這種作者在我十多年的影評寫作生涯中還是第一次碰到,總算開了眼界。

倘若棘棗是一位街上的潑婦,那麼就算他(她)說得更難聽一點我也不必計較,可是,他(她)卻是一位對電影修養不淺的內行人,而且以維護藝術電影的命脈為已任,理應是一個受過高等教育的知識份子,可是,只因一個無絲毫瓜葛的人跟他(她)對某些電影問題持相反意見,他(她)就可以擺出一副「不共戴天之仇」的態度將別別人大肆人身攻擊(棘棗的原稿末段甚至指責我寫作「誰」文的動機,是因為毛遂自薦作金馬獎評審遭到拒絕而產生的酸葡萄心理作崇,這種小人之心的猜度被「世界電影」的編輯認為過份離譜而在刊出時予以刪除),這難道是一個現代知識份子討論問題該有的態度?假如一個喜愛電影的人非得要以這種方式來表達他(她)對電影的「忠心」,則我寧可背叛電影而取生活,如何做一個「尊重別人,同時也讓別人尊重的人」才是我的生活第一原則。在我的天秤上,「生活」始終要比「電影」重。

其實,當一個人情緒過度膨脹的時候,他的理智自然會相對縮小,看事物的角度因而難以維持客觀持平。像寫過不少出色的電影報導文章的游正名,在那篇為四名台灣新電影主將的境遇打抱不平的文章「阿欽阿遠阿哈阿德哥兒們悲慘的故事」(原載「橘井」86年4月12日第3版,「電影雙週」194期轉載),也附帶提到了拙作引起的爭論。游正名很理智的沒有為我扣上任何帽子,但卻仍然忍不住要為發表拙作的刊物「世界電影」扣上一頂帽子「美商八大公司機關刊物」。他之所以要發出這枝暗箭,很顯然是想達到一石二鳥的目的:「世界電影既是一份不值得重視的八大機關刊物,則梁良刊在這份刊物上的文章還值得重視嗎?」

然而,容我舊事重提,游正名本身也曾在「中影公司機關刊物」的「真善美」雜誌客串主編過「始祖鳥」專欄,他應該清楚知道「機關刊物」是個如何打擊人心士氣的貶詞,假如有人隨意批評「真善美雜誌只是中影的機關刊物」,那麼寄生在「真善美」裡面的始祖鳥成員會感到如何沮喪?如今,「真善美」已因經濟困難而被逼停刊多時,「世界電影」倚靠電影廣告(當然少不了上片數目最多的八大公司廣告)維持正常出刊,難道是一件可恥的事嗎?香港的「電影雙週」也是非靠電影廣告而不能生存的啊!為什麼不給它扣上一頂帽子,說它是「某某公司機關刊物」?這種帽子陰影無處不在的現象,實在令人痛心,我們何時才能拋開這種迷惑個人理智的魔障,平心靜氣地就事論事呢?

攻擊國片動機何在?

在針對拙作的有關反對文章中,除了「扣帽子」作法令人特別矚目外,李焯桃和棘棗均指責我「對新導演及新派影評人攻擊不遺餘力」,「蓄意對那些真正酷愛電影藝術的文化人與真正符合藝術作品的文化產物大張撻伐」,這種說法也令我不敢苟同。假如我是「蓄意」如此,那麼動機何在?如上所述,「有人幕後策動對台灣新電影圍剿」的說法是子虛烏有的,起碼在我個人所知的範圍內沒有發現這個幕後人。那麼,合理的推測,便應該如棘棗所言,是為了「釣取名利」了?

然而,熟悉台灣影評圈子的人都應該知道在台灣寫影評是最沒有名利可圖的一門營生,從來沒有一個台灣影評人因為寫影評致富,甚至僅賴寫影評來養家活口亦屬不可能,因為發表管道太少,稿費也太低,所以大家都視寫影評為興趣,為副業。精明的和有辦法的人,往往在找到更好的出路,或更能發揮他的專長的工作時,便會棄影評而不顧,因為以實際的「名利」而言,寫影評是比較上最無名利可圖的。像陳國富,在去年底出版了他的電影文集「片面之言」後,已經再沒有寫影評,轉而積極為電影導演舖路,與他最敬佩的侯孝賢和楊德昌一齊合作導演蔡琴的MTV歌唱專輯「成人的遊戲」。而本來就將寫影評作為玩票的詹宏志,在當選了去年度的出版界風雲人物後,現已不再寫電影文章,轉向大量著作編輯「趨勢索隱」之類的專書。這兩條路,顯然都比寫影評有名利得多。

至於我寫了「誰是上帝?誰是教宗?」之後,到底釣到了什麼名利?稿費沒有多拿,還是那個老價錢;影評地盤沒有增加,還是那個老地盤,真是說出來也讓自己感到不好意思。然而,事實就是如此令人無奈。

那麼,我到底為了什麼原因寫出這樣討人厭的文章呢?說穿了其實簡單的很,只不過是基於一個電影愛好者的立場,對台灣當時的電影文化氣侯提供一點「愛之深,責之切」的建言而已。我看到並感覺到這種「個人崇拜」的現象,就把它如實地寫出來,企圖引起別人對此現象加以重視,進而思索改善,也算是盡了一個影評人的責任,如此而已。事實上,我的意見除了招致不少批評,倒也引來相當多的贊同共鳴,可見此文並非完全是偏頗之見。

兩條路線各取所需

經過這次為期一年的「上帝與教宗」論爭,使我深深感覺到,我們寫影評的人,在月旦一部影片(或是一個電影問題)時,其實並非單純地陳述對這部影片或問題的意見而已,我們同時也是在向讀者呈現我們的整個電影觀以至人生觀。某些電影之所以同時會獲得某些影評人的好評及另外一些影評人的劣評,有問題的很可能不是電影作品本身,而關乎影評人看電影和看人生的不同態度。最近,有兩位影評人的出現,特別能夠將這種「路線不同」的影評差異彰顯出來,值得對影評有興趣的讀者特別留意。他們兩位就是留法的電影碩士齊隆壬,與留美的電影博士李天鐸。二人同時在聯合報的「電影線上」專欄執筆,並且也分別發表過「某某看電影」的影評,讀者應可同時認識到兩個人不同的影評風格。

齊隆壬是典型的學院派影評人,他的電影文章素以理論為重,陳義高超,要求嚴格,行文艱澀,專有名詞術語隨時出現於字裡行間,沒有相當電影學養的讀者不容易看懂他的影評。譬如那篇轟動一時的影評「流浪少年路軀體焚燼後的彷徨」(載7月24日聯合報「齊隆壬看電影」),就引起不少人互相質問:『你知道那篇影評講什麼嗎?』結果在我所接觸的導演、編劇,以至其他影評人之中,沒有一個人表示他看懂這篇影評。此外,他似乎相當排斥商業取向的娛樂片,縱然影片的製作技術不錯亦只給予甚低之評價。譬如在「時報新聞週刊」的五點滿分影評專欄中,齊隆壬給予港片〈我已成年〉的「品味」是一點都沒有,「娛樂」是一點;西片〈錢坑〉的「品味」是一點都沒有,「娛樂」是一點;國片〈流浪少年路〉的「品味」是一點,「娛樂」是兩點。以此觀之,將齊隆壬的影評歸類為「藝術至上論的大眾影評」應該十分恰當。

相反的,李天鐸則是典型的大眾娛樂派影評人,他雖然出身學院,而且正從事學院教育(現任文化大學戲劇系電影組主任),但是在他的影評中卻完全拋棄學院式的高深電影理論,僅憑一般的電影專業知識來評鑑一部影片的優劣。同時,完全不避諱他對好萊塢式娛樂片的喜好,對商業取向濃厚但亦製作精良的西片如〈魔鬼任務〉、〈錢坑〉、及港片〈英雄本色〉等均力加好評。一般讀者看李天鐸的影評,很明顯的會產生一種簡單、直接而親切的共鳴感,讓人感覺到去戲院看電影是一種「娛樂」而非「苦差事」(讀齊隆壬的影評則恰好相反,讓人覺得他到戲院看電影是一件「苦差事」,因為他都只給那些電影一點、兩點,甚至一點不給,免強自己看這種「爛電影」豈不叫苦連天?),因此,將李天鐸的影評歸類為「藝術與娛樂並重的大眾影評」應無疑問。

這兩條完全不同的影評路線,到底那一個對?那一個錯?實在不能一概而論,因為這不是一個「對與錯」的問題,而是「適合與否」的問題,假如你認為齊隆壬的選擇和品味跟你接近,那麼他的小眾影評對你而言就十分適合,而李天鐸的大眾影評對你而言就是「太過低俗」了。反過來說,一般追求電影娛樂的觀眾會感覺李天鐸的影評對他們而言十分適合,看齊隆壬的影評則覺得「高不可攀」。不過,作為一份刊登在大眾傳播媒體上的消費性影評,李天鐸所採取的路線無疑更適合大多數電影觀眾的實際需要,而齊隆壬的路線若轉移到分眾媒體上發表,可能會爭取到更多知音,若長期在以一般讀者為對象的百萬份大報紙上發表,難免讓人產生「媒體錯置」的遺憾。

發揮感性吸引觀眾

近一年來,台灣新電影在創作上無疑陷入了一個低潮,侯孝賢、楊德昌、萬仁、王童、曾壯祥等導演,已有一整年未推出新作,而柯一正、林清介、陳坤厚、張毅、陶德辰、麥大傑、虞戡平等推出的新作都不算十分理想,有些更令人大失所望。新導演葉金勝與但漢章在處女作中的表現也不及前兩年新銳導演出道時顯得那麼燦爛奪目。然而,在市場的角逐上,某些新銳導演的影片卻出乎意料締造了賣座佳績,例如〈我們都是這樣長大的〉在沒有人看好的情形下成為中影出品今年的賣座冠軍,票房幾乎追及去年的中影招牌作品〈我這樣過了一生〉,此外〈校園檔案〉、〈流浪少年路〉、〈暗夜〉、〈孽子〉都賺了點錢,應屬近年來台灣新電影賣座成功率最高的一年。不過,也有一些電影在票房上遭到慘敗,像〈福德正神〉、〈沙喲啦哪再見〉、〈我兒漢生〉、〈天靈靈地靈靈〉,都使出品公司和導演本人覺得灰頭土臉。

為什麼同是拍得不算理想的影片,有些作品能受到觀眾歡迎?有些則否?若加以類比分析,可以發現「能夠適度發揮電影感性的影片」比較能讓觀眾接受。而主題表達太正面、人性的流露太壓抑、導演手法太冷漠(或是反過來太胡鬧)的影片,則比較難以在本地市場上立足。譬如〈我兒漢生〉和〈孽子〉同是以年輕人為主角的家庭倫理片,兩部影片在製作上同樣花過心血,在技術表現上均屬一流水準的作品,由於虞戡平在〈孽子〉中採取了感性唯美的手法來闡釋故事,成功地沖淡了觀眾對同性戀題材的排斥感,如此才可以令他們欣賞到隱含於片中的人性關懷與溫馨親情;而張毅在〈我兒漢生〉中採取了一個叛逆青年的題材,但處理手法卻過份理智和壓抑,一點都不夠衝動豪放,甚至也缺乏感性的感情筆觸,顯得整部影片沒有什麼「人味」。如此一來,全片雖在導演風格上有了統一的表現,卻難以令觀眾投入和叫好。

雖然一般影評人在討論影片的優劣時,往往會說「此片的藝術成就如何如何?此片的娛樂價值如何如何?」其實,觀眾在進行實際的電影欣賞活動時,在意識中是絕少明顯劃分出影片的「藝術性」和「娛樂性」的。只要影片令他們「感動」,令他們覺得這是一部「好電影」,至於影片在「知性」(主題的傳達)上是否能滿足觀眾?則往往要取決於此片是否能給予觀眾「感性」上的滿足,影片徒具「知性」而缺乏「感性」,實在難於稱作「好電影」,而且也難於獲得廣大觀眾的喝采。譬如一部電影,具有十分偉大的主題內涵,但觀眾覺得不好看,半途便離座而去,則影片內涵如何能傳達給觀眾呢?那不是白費功夫嗎?

我在近期的文章中一直力主電影應該「雅俗共賞」、「知性與理性並重」,就是基於如下的一個認知:「電影是一種感性的媒介,它最吸引人的地方,最具獨特藝術魅力的地方,往往是根源於編導演在感性上的發揮而非知性上的發揮。」因此,對於那些主題先行而不重劇情的藝術電影,那些讓角色在銀幕上喋喋不休談論政治或哲理而不懂得把訊息自然地隱藏於故事中的藝術電影,以及那些只重技巧實驗或技巧賣弄而全無人性人情流露的藝術電影,我一向沒有什麼興趣,也不認為它的價值就真的高於一般給予觀眾娛樂和感動的商業電影。

說到底,觀眾欣賞電影不必拘泥於那是「藝術電影」還是「商業電影」,只要看了覺得好看,對他而言就是「好電影」;覺得不好看,那就是「壞電影」。而「好」與「壞」的尺度每個人都不同,實在勉強不來。因此,當我對台大刊物「電影人」的採訪記者說:『藝術片沒有特別鼓勵的必要』時,我並不覺得自己犯了什麼罪。,「好的藝術片」固然值得鼓勵,難道「壞的藝術片」也要鼓勵嗎?在今年金馬獎國際電影展的試片中,我就發現了很多所謂的「藝術電影」其實只是些無病呻吟、有氣無力、甚至莫名其妙的壞電影,我看到一半還不知道它在說些什麼,這種「藝術電影」不但不值得鼓勵拍攝,也不應鼓勵觀看。當一部電影真的拍得很好,我們只要稱它「好電影」就成了,何必特別標明那是「好的藝術片」?難道「好的商業片」就不值得鼓勵?就不算是「好電影」嗎?

願我們從此拆除「藝術」與「商業」之間那道不必要的竹籬笆,不要再在這方面作無謂的爭論,各自致力拍他們心目中的「好電影」,看他們心目中的「好電影」,用優勝劣敗的自然生存法則來淘汰那些「壞電影」,這不是更有建設性嗎?

1986.10.1.

(後記)本文可以說是我個人「電影觀」,「影評觀」甚至「人生觀」的一次總陳述。十多年過去了,基本上沒有什麼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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