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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Y

戰後臺灣政壇的「超級連結者」:黃朝琴與權力、財富的角力


在戰後臺灣政治史上,黃朝琴(1897-1972)無疑是一個極具爭議與代表性的人物。他身兼多重身份:留日外交官、臺北市長、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長期的省議會議長,以及金融巨子。他的政治生涯,完美體現了國民政府「以台制台」的統治策略,以及本土菁英在威權體制下,如何周旋於政治權力與個人財富之間。

一、二二八事件後的抉擇:從「處委」到「協同者」
1947年二二八事件爆發後,黃朝琴擔任臺北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處委會)的「連絡組組長」。初期,他與王添灯、周延壽等本土菁英共同向行政長官陳儀請願,爭取政治改革和秩序恢復。然而,當國民政府展開血腥鎮壓、處委會被視為「叛亂團體」而解散後,黃朝琴的政治路線出現了關鍵性的轉折。

他不僅未被清洗,反而很快被國民政府吸納與重用,成為最高層級的本土代表。此後,他長期擔任以下重要職務,成為國民黨統治臺灣不可或缺的「協同者」:
長期擔任民意機構龍頭:
歷任臺灣省臨時議會(三屆)及臺灣省議會(兩屆)議長,任期長達17年。這使他成為國民黨在地方政壇上最穩固、最具象徵性的本土盟友。他負責主導議事,協助中央政府政策的推動,有效穩定了本土菁英與外省政權之間的關係。
國民外交要角:曾任中華民國駐聯合國大會全權代表、中日合作策進委員會常務委員等職。這顯示國民黨政府不僅讓他負責「內安」,更讓他參與「外穩」,利用其外交背景和日語能力,在國際上扮演代表臺灣的角色。
金融界巨擘:長期擔任臺灣第一商業銀行董事長,同時兼任臺灣銀行常務董事等,使他掌控了龐大的金融資源。

黃朝琴的被重用,正是國民黨在屠殺菁英後,為了「安撫」與「展示開明」而採取的策略,透過他來展示政權對本土人才的「愛護」,並利用其聲望、人脈和能力來鞏固統治。

二、吳濁流的「血淚」控訴:利用職權與通貨膨脹牟利
然而,這位位高權重的政治家,卻遭到了同為臺灣菁英的作家吳濁流在自傳體小說《臺灣連翹》中極其嚴厲的批判。吳濁流對黃朝琴最核心的指控,在於他利用戰後臺灣的惡性通貨膨脹和政治特權,進行土地投機和牟取暴利。

根據《臺灣連翹》所載,黃朝琴斂財的著名案例發生在中山北路的「天理教建地案」:
偽稱名義,騙取土地:黃朝琴偽稱要在臺北市中山北路的天理教建地上蓋一座「劉銘傳紀念館」,以此具備「公共利益」的名義,成功接收這塊精華地段。
利用特權,貸款囤積:土地到手後,他利用擔任臺灣銀行、第一銀行董事長等職務的金融特權,從臺灣銀行貸出了一大筆在當時嚴重貶值的「法幣」(舊臺幣)。
通貨膨脹,坐享暴利:他用這筆資金大量購入建築材料(如鋼筋、水泥等實物)進行囤積。由於當時臺灣正處於惡性通貨膨脹時期,舊臺幣的幣值一落千丈,但實物資產卻大幅增值。黃朝琴實際上是以幾乎沒有價值的舊臺幣,換取了大量的硬資產。
最終發展:後來,這塊土地上蓋起的並非「劉銘傳紀念館」,而是知名的臺北國賓大飯店。

吳濁流將此類行為視為「在亂世中,利用權勢奪取民財」的典型,批評黃朝琴等協同者是將個人的利益置於臺灣人民的苦難之上。這段批判,讓黃朝琴在臺灣社會中背負了「貪腐政治掮客」的負面形象,遠超其在議會工作的功績。

三、歷史定位與功過總結

黃朝琴的故事,提醒後人檢視:在政治高壓與經濟動盪的年代,一個具有能力的本土菁英,是如何在「為民喉舌」與「與虎謀皮」、「為公服務」與「為私圖利」之間,做出影響其歷史評價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