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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行政院長「不副署」爭議 ! 廖國翔 律師直球對決:屬政治判斷非違憲


針對近期行政院對立法院通過之多項法律案決定「不副署」所引發的憲政爭議,網路頻道 TaiwanDreamer 邀請廖國翔律師從憲法條文與權力制衡的角度進行專業剖析。廖國翔直言,行政院長不副署「一點都沒有違憲」,這並非法律條文的違憲問題,而是憲政運作下的政治判斷與選擇。

憲法未規定行政院長有副署義務
廖國翔指出,依據憲法第 72 條規定,立法院三讀通過之法律案送交總統後,總統「應」於十日內公布,該條文規範的對象是總統;而憲法第 37 條規定總統公布法律「須經行政院院長之副署」,其本質是法律公布生效的成立要件,而非賦予行政院長法定的副署義務。

他強調,翻遍憲法本文與增修條文,從未規定行政院長有必須副署的義務。因此,行政院長選擇副署與否,完全屬於政治上的判斷,並無違憲之疑慮。

副署權具雙向制衡功能 憲政工具選擇屬政治責任
對於外界質疑副署制度原意是用於制衡總統權限,如今是否轉變為牽制立法院,廖國翔表示,權力分立與相互制衡必須回歸憲法結構:
• 對總統之制衡: 總統公布法律或發布命令若未經行政院長副署,該公布即不生效力。
• 對立法院之制衡: 若行政院長認為立法院通過之法案缺乏民意基礎或存在嚴重問題,拒絕副署即可防止該法案對外生效。

針對為何選擇「不副署」而非「提覆議」,廖國翔說明,覆議、聲請釋憲以及副署與否,皆為憲法賦予行政權的工具,憲法並未規定工具使用的先後順序。行政院長依現況評估採行的手段屬政治判斷,自然也必須承擔相應的政治責任與民意檢驗。

駁「行政獨裁」論:立法院與總統皆有反制手段
針對「不副署恐造成行政獨裁」的說法,廖國翔予以嚴正駁斥,並指出在現行憲政體系下,行政院長隨時處於可被制衡與取代的位置:
1. 總統的制衡: 若總統不認同行政院長不副署的決定,隨時可以更換行政院長。
2. 立法院的制衡: 若國會多數不滿行政院長不副署,隨時可發動「不信任案(倒閣)」。
3. 司法的裁決: 若立法院認為行政院長行為違憲,可向司法院聲請釋憲。

廖國翔質疑,若立法院認為行政院長濫權獨裁,卻既不發動倒閣,也不聲請釋憲,反而只在媒體上宣稱違憲,並不符合憲政體制的運作邏輯。

憲法法庭已恢復正常運作
此外,針對節目中討論憲法法庭是否處於停滯狀態,廖國翔特別澄清,依據 115 年憲判字第 1 號判決,《憲法訴訟法》中關於高門檻之修法條文已被宣告違憲失效。目前憲法法庭已可合法組成並做成判決,司法的解釋權與監督功能並未中斷。

結語:回歸民意檢驗
廖國翔總結表示,行政院長拒絕副署不受民意支持的法案,是憲政權力制衡的一環。政治人物所做的每一項選擇,最終都將反映在民眾對行政團隊與總統的施政滿意度上,接受全體國人的監督與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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