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文本背景與出版者立場】
1946 年 3 月出版的《台灣政治現狀報告書》(以下簡稱《報告書》),由「閩台通訊社」彙編出版。要理解這份報告書的價值與侷限,必須先剖析出版者「閩台通訊社」及其背後的時代語境:
1.出版者身份(祖國派/左翼知識陣營):
「閩台通訊社」是抗戰勝利後,由活躍於福建、上海與台灣之間的半官方或民間左翼知識份子、祖國派人士所組成的新聞情報網絡。這類通訊社的成員多具備中國國民黨左派(或與中共地下黨、民盟密切)的背景,既不屬於陳儀長官公署的官僚體系,亦非台灣本土的傳統士紳精英。
2. 出版動機與政治立場: 報告書匯集了 1945 年底至 1946 年初台灣島內與祖國各地的通信、新聞剪報(如《大公報》、《人民導報》、《民報》)及團體請願書。出版者的立場是典型的「尊中央、反陳儀」——他們認同中華民族主義與「台灣光復」,將台灣視為中國不可分割的一省;但同時,他們強烈反對陳儀行政長官公署的封閉獨裁、派系壟斷與統制經濟,試圖透過這份報告書向國民政府中央(二中全會及重慶/南京高層)發出警訊,呼籲中央派員調查並進行改革。
正因為出版者這種「既愛祖國、又恨腐敗」的特殊立場,使《報告書》呈現出一種極具張力的時代面貌:它既能切中要害地揭發陳儀體制的弊端,卻又無法擺脫大中華中心主義的視野。
一、 歷史現場的銳利洞察:報告書的史料貢獻與「發人所未發」
站在今日二二八事件與戰後台灣史的豐富研究成果(如薛化元、許雪姬、陳翠蓮、黃富三等學者之論述)基礎上,《報告書》作為「歷史現場第一手紀錄」,許多觀察與當代學者的研究成果不謀而合。
1. 精確紀錄政治語境與集體心理的轉折
報告書極其生動地呈現了戰後台灣民間社會對行政長官公署信任危機的形成過程。文中記載民間諷刺口號:
「改其口號曰『實行三民取利』、『三眠主義』和『建設謀叛的台亂』……後面有一隻喪家之犬垂頭喪氣出去,前面有一隻無能愚蠢之豬搖搖擺擺進來……」
報告書更系統性地整理了流傳於街頭巷尾的「五天五地」諷刺語:
• 驚天動地(盟軍轟炸)
• 歡天喜地(接收光復)
• 花天酒地(官僚接收腐敗)
• 黑天暗地(政治混亂與重用日官)
• 呼天喚地(百業停頓與物價飛漲)
當代台灣史研究證實,這些俚語並非後人加油添醋的文學加工,而是 1946 年底台灣社會極其真實的集體心理反映,精準記錄了台胞從「狂熱歡迎」走向「徹底絕望」的悲劇性過程。
2. 深刻揭露「高度統制經濟」與「官僚資本」的致命危害
報告書直指陳儀當局專賣局與貿易局「與民爭利」的結構性弊端,指出:
「貿易局勾結商人操縱物價,一面統制,一面包庇走私,致使物價蒸蒸日上。」
報告中甚至詳細揭露了台北平價麵粉遭壟斷盜賣等黑幕。當代經濟史學者(如吳聰敏等)的研究完全印證了報告書的批評:長官公署實行嚴苛的「獨佔統制經濟」,將原本屬於市場運作的糧食與物資統制於官府手中,一方面壓低農民收購價格,另一方面又無法落實有效配給,反而為官僚與奸商勾結提供了絕佳土壤,成為釀成 1946 年下半年嚴重糧荒與巨幅通貨膨脹的元兇。
3. 揭示「監理政治」導致的體制癱瘓
報告書提出了「監理政治」的概念,痛批長官公署「自己做老闆不做事,監督日官和日商來替我們做事」:
「事業機關派監理官駐紮各銀行、各公司、工廠……完全交給日本人代替我們統治,替我們經營……結果還是失敗了。」
當代歷史研究指出,戰後陳儀公署因既要排斥外省其他派系入台分權,自身又嚴重缺乏技術與行政人才,因而採取「留用日人、僅派監理官」的妥協體制。然而日籍技術人員因「地位與財產無保障」而普遍消極怠工,最終導致生產停擺、工廠關門、失業潮湧現,報告書對此體制弊病的剖析切中要害。
二、 當代視角下的盲點與偏差:報告書的史實修正與時代局限
儘管報告書對陳儀政府的批判刀刀見血,但若以現代歷史學的角度審視,作者因其「閩台通訊社」的祖國派背景與時代立場,亦展現出顯著的認知盲點與偏頗。
1. 歸因推卸與「日人操縱黑市」的陰謀論簡化
報告書在分析物價飛漲與通貨膨脹時,大幅將責任歸咎於:
「通貨政策完全錯誤,因為使用台幣,結果只保護日人利益,而日人把持貨幣數量竟達百分之八十,隨時操縱物價……」
當代研究更正: 現代經濟史研究指出,戰後台幣劇烈貶值與米荒的主因在於:
1. 國府將台灣的大量糧食與物資移撥至大陸支援內戰。
2. 太平洋戰爭末期農業肥料嚴重匱乏,導致台灣本身糧食產量顯著下降。
3. 長官公署為彌補巨額財政赤字,濫發台灣銀行券。
報告書過度強調「日本人操縱 80% 貨幣黑市」,實際上是將體制性失能與國府抽取物資的結構性問題,簡化為民族主義式的大陸「日本人陰謀論」。
2. 「文化奴化論」的內化與自相矛盾
報告書雖然嚴厲譴責長官公署宣傳委員會「開口奴化,閉口奴化」傷害台胞自尊,但報告作者本身在論述時,卻又不自覺地流露出大中華中心主義的優越感:
「原來台灣教育偏重科學及職業和技術教育方面,因此,思想教育較為落伍……」
當代研究更正: 當代台灣史學者(如黃富三、陳芳明等)明確指出,日治時期的台灣在法治觀念、公德意識、基層衛生與現代化行政素養上,實質上顯著高於當時歷經長期戰亂的大陸官民。報告書作者身為祖國派知識份子,一方面反對「奴化」標籤,另一方面卻又將台灣現代化教育下的法治與技術導向,貶低為「思想落伍」,凸顯了文化祖國高高在上的心態。
3. 未能看清陳儀派系割據與中央權力鬥爭的本質
報告書將陳儀的諸多政策(如拒絕中央派員接收、封鎖通匯)痛批為「愚蠢」、「受商人包圍」、「決心錯誤政策錯到底」。
當代研究更正: 當代政治史學者(如陳翠蓮)研究表明,陳儀的政策並非單純的「愚蠢」,而是極其深刻的派系政治算計。陳儀屬於國民政府內部的「政學系」,他刻意將台灣劃為「特殊行政區」,其根本目的在於打造個人的獨立王國,阻絕軍統、CC 派及國家銀行等中央競爭勢力進入台灣分權。報告書雖然敏銳地觀察到「長官公署拒絕中央派人」的現象,但未能剖析國府內部派系鬥爭對台灣政局的深層影響。
4. 將台灣本土精英的自主訴求「去政治化」
報告書收錄了《向行政院請願事項》、《台北市民大會建議》以及《台灣民眾協會建議事項》等文件。但在整體論述中,報告書仍習慣將台胞簡化為等待中央派員「肅清官紀」、「施恩拯救」的受害者。
當代研究更正: 當時以王添灯、林獻堂、陳炘等為代表的台灣本土精英,其政治訴求絕非僅止於「反腐敗」或「求救濟」,而是具有極其明確的「高度地方自治」與「現代法治民主」意識。例如王添灯等人後來在二二八事件中提出的《三十二條處理大綱》,核心即是要求撤銷長官公署、實施省長民選、軍政分治與保障人權。報告書將這些具備高度民主意識的自治主張,折射並簡化為民間對「官僚腐敗」的不滿,未能真正理解台灣本土社會對高度自治的強烈渴望。
【結語】
1946 年 3 月閩台通訊社編印的《台灣政治現狀報告書》,無疑是一份二二八事件爆發前夕的「預言書」。
它的最大歷史價值,在於用極其生動且不可抹滅的文字,還原了國府接收僅半年間,台灣社會如何從滿懷希望走向全面崩潰。它有力地證明了後來發生的二二八事件,絕非國民黨官方事後所宣稱的「共黨煽動」或「流氓作亂」,而是接收體制全面失能、高度統制經濟崩潰與官僚嚴重腐敗所積累的必然總爆發。
而它的歷史局限,則鏡映了當時閩台通訊社這群祖國派知識份子的認知邊界——他們能痛切地指出體制的腐朽與官僚的貪婪,卻依然戴著中華民族主義與敵我對立的眼鏡,忽視了台灣社會對於現代法治國與在地自治的深層追求。今昔對照,這份報告書不僅是歷史的見證,更是理解戰後台灣悲劇形成不可或缺的一面明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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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錄】《台灣政治現狀報告書》全文
閩台通訊社編:台灣政治現狀報告書
台灣同胞的心理變化
倭寇投降,台灣光復也終於實現,於此台胞始能重見天日,五十一年黑闇的奴隸的生活,隨此結束了,今後大家都盼望著光明快樂明朗的自由生活,可以繼而來臨,藉以解除五十一年倒懸,其心境的歡樂,實在是任何人所難想像得到的,所以國軍一到台灣,男女老幼攜手沿路歡迎,自郊迎以致歡宴款待,對國軍和接收人員可以說是無微不至,這是中外人士所共見周知的事實,台胞如此表示,在心中尚嫌為不足以報謝祖國再造的鴻恩,慰勞國軍的行動並未受任何人的鼓勵,而是完全出於人民自動和愛國熱情,一直至陳兼總司令下令禁止,慰勞工作未嘗或止,我們到處可以看到台胞百度的熱情,可是尚未及半年已經變為冷淡如冰,其原因何在,咎應由誰負,這是值得國人注意檢討的一樁重要變化。最近由島內發出的通信和報告都可以告訴我們,究竟台胞心理變化的原因在那裡,據謂,「台胞起初聞倭寇投降台灣光復的時候,個個都感激流涕,及國軍進駐則歡呼若狂,最近由懷疑而失望,現已進入反抗階段。」如雪片飛來的如此通信,令人難解為什麼緣故,僅僅五個月的施政而變化至如此田地?我們願在此報告書裡面簡略說明一下。
台胞最近對於政府措施不滿意的地方實在太多,但是亦無從申訴,有苦說不出來,就是說一說也無人去理會它,致使在民謠方面表示著他們對政治的批評,說起來是一件痛心的事情,陳長官的口號是「實行三民主義」和「建設模範的台灣」,這當然是人人所應歡迎擁護的,尤其是總理的信徒所樂聞的,老實說也是台灣人的希望,因為五個月來的設施證明了所做的和所講的與口號完全相反,台胞也無法要它兌現,不得不以嘲笑的方式來抗議,改其口號曰「實行三民取利」、「三眠主義」和「建設謀叛的台亂」,甚至有人在舊總督府大門掛起一幅大漫畫,後面有一隻喪家之犬垂頭喪氣出去,前面有一隻無能愚蠢之豬搖搖擺擺進來,以諷刺政府的無能,台胞原稱日人為狗,喪家之犬自然是指日人,愚蠢無能的豬是指誰,可不言而喻了!台灣又有「五天五地」的流行語,都是用以諷刺我接管工作的失敗,茲試舉如左,以資了解台胞的心理。
(一)日本投降前因為盟軍的轟炸,所以「驚天動地」。
(二)日本投降後聽到台灣的光復,所以「歡天喜地」。
(三)接收人員到台灣以後原性不改,所以「花天酒地」。
(四)重用日官輕視台胞政治混亂,所以「黑天暗地」。
(五)工廠關門交通阻塞物價飛漲,所以「呼天喚地」。
這些流行語都是令人聽到會痛心疾首的,民主國家可以訴諸民意機構來求糾正。自然不必訴諸如此不愉快的手段來批評施政,非民主的國家或地方,人民只得以嘆息來了解台胞的這種表現,而他們的表現也並不是受到任何人的宣傳或煽動,實由於政治的現實而自然而然地發生的,我們同情他們處境的可憐,不要拿它當做笑話,應該拿它來做我們自然改進的資料。
監理政治的錯誤
在全國收復區和光復區,台灣的條件算是最好,環境也是最單純的,具體地說吧,
第一、台灣沒有共產黨八路軍或新四軍,軍政接收大員可以為所欲為,毫無阻礙的,
第二、台灣沒有東北那樣的國際上的阻礙,美國陸戰隊的幫忙,可以說是無微不至,我們的許多困難都替我們解決了,
第三、收復區各機關各自為政,政府沒有統籌的指揮的機關,也沒有通盤的計畫,台灣則不然,中央接收人員都受陳長官擋駕了,大多數由上海福建省回來了,即是得到陳長官的同意僥幸進入台灣,都要受陳長官指揮,受其節制,行政上的阻力也沒有了。
第四、收復區的經濟混亂,大家歸咎於使用法幣,以一對二〇〇之比兌換偽幣,致使物價飛漲了,台灣至今使用台幣和日幣(日幣大票封存),可是台灣的經濟混亂並不比上海、南京來得少!
第五、京滬工礦業的停頓歸咎於不用日本技術者,台灣事實上並未接收,各公司或工廠,只派一兩個監理官,一切任由日人負責經管,而事業也是停頓了。
因為各地接收的失敗,由於失敗的教訓,而想出各種補救的辦法,所以中央也破例付與陳長官以極大的職權,這比日本的台灣總督還要廣大的權力,可是,結果也是失敗了,究竟失敗的原因何在,我們要研究一下,陳儀的統治方式可以說是「監理政治」,自己做老闆不做事,監督日官和日商來替我們做事,具體地說,各行政機關主管官換用中國人,其餘完全留用日官日警,事業機關派監理官駐紮各銀行、各公司、工廠、各作業場、各鐵路、各電信和郵政局,其他依然是日人的全班人馬,完全交給日本人代替我們統治,替我們經營,完全採用與京滬相反的政策,結果還是失敗了,我們要指出失敗的理由,以資改進的參考。
(一)舉行政官為例,權操在我,日人當然要受我們的指揮,在過渡時代尤其是人力不足能力不夠的時候,未嘗不可以的,可是,在日人方面則有「不在其位不謀其政」的心理,努力做事得罪台胞,當然是不幹的,尤其是警察是台胞的仇人,他們自己知道得很清楚,不認真則台胞本就要對付他,一旦認真起來台胞更要對付他,日警當然不肯賣力,各機關也是一樣,下級的台籍官吏不服從日官的指揮也是人情的自然歸宿。
(二)事業機關的目的是生產和營利,利益歸誰,當然是要歸我們,日人本是唯利是圖的,自然對自己沒有利益的事情不賣力,也是人情常事,所以提出保障財產地位安全的要求,不予保障就不買帳,保障它的財產和地位,那麼,我們收復了甚麼呢?這裡就有極大的矛盾,全國日僑的私有財產都沒收了,將來如何抵銷賠款,那是另外一個問題。
(三)監理政治的後果,引起台胞與日官的衝突增多,造成台胞對祖國失望的心理,在事業方面日人掌握金融財政實權,暗中操縱經濟。尤其是物價和糧食,釀成社會不安和治安的混亂。
「監理政治」的失敗已經是不可諱言的事實,最近陳長官又來中央要求保障日僑的財產和承認日僑的歸化,決心錯誤政策要錯到底,這是為中華民族埋伏百年禍患的陰謀,我們必請中央注意這種愚舉。
軍紀官紀的腐敗
台胞對於國軍和政府本來是擁戴的,為著光復的歡喜,感謝祖國的心情是不可形容的,可是,在此五個月間也曾經發生了三段的變化,這種變化不但台灣同胞認為是一種傷心事,祖國同胞聽起來也是不愉快的,在第一段的感情是「感激和歡迎」,進至第二段的心境是「懷疑和失望」,第三段是「冷淡甚至反抗」,最近在舊總督府大門貼上一張大漫畫,諷刺行政人員的無能,對政府的措施表示不滿意,用漫畫的方式來表示抗議,陳長官在紀念週會時常告誡公務員,不要花天酒地,要努力工作,提高行政效率,長官儘管訓誡,各大都市全是秦樓楚館,妓女舞女遍地,舞場茶館酒樓全是公務員的天地,政風的頹廢令人痛心,尤其是公務員和士兵的不守法紀已為人民攻擊的對象,最近半個月《民報》所刊載的事實和責難的要點大略如下:
(一)接收人員和軍隊乘車不買票,因此引起糾紛的案件甚多。
(二)士兵買物不給錢或少給錢或以法幣與台幣等價付款等引起糾紛亦復不少。
(三)士兵有公然行劫而被控告者,或因不買票而強進戲院鳴槍示威者,均已引起民眾惡感。
(四)各地接收人員中有將接收物資器材盜賣,以致引起民眾攻擊。
(五)教育界的貪污舞弊案亦層出不窮,竟有目不識丁者,被聘為專科學校教員情事,致使政府威信失墜。
(六)利用救濟物資勾結商人圖利,影響民食,動搖人民生活,引起人民反感。就報紙所載事實分類起來,大略有右列六種。
茲將《民報》所揭發事實摘記如左:
1.左營海軍軍人曾槍殺當地民眾,一事未平,又以手槍威脅郭區長。(二月二日)
2.我是接收委員,憑什麼車票 竟以手槍威脅驗票員。(二月九日)
3.高雄市碑子頭市場國軍白晝搶魚商卓乞食現款六百元。(二月十日)
4.高雄國軍一群聚賭於倉庫,因被陳夫人勸止,竟毆打苓雅寮區長陳夫人。(二月十日)
5.台灣嘉義化學工廠白糖二百萬斤與薯乾數百萬斤,由接收委員勾結醫師盜賣數百萬元。(二月十日)
6.為爭鹿港機場接收物品存單,彭上尉大鬧彰化市。(二月十一日)
7.貿易局勾結商人,十萬包麵粉每包低估五十元售與商人獲利,市民買不到平價麵粉。(二月十一日)
8.世間萬事錢第一,省垣教育界黑幕重重,先生做生意,學校變商場,並揭發非法募款事實。(一月卅一日)
9.高雄工業專科學校,牙醫劉某任校長,擅收束脩稱聘教員,竟以親族充數,目不識丁的校長岳父任教員,四百學生開會反對,向市長請願。(一月卅日)
10.台南接收委員貪官污吏梁克強案開第三次審判,連累者越審越多。(二月七日)
11.高等法院首席檢察官因貪污案被捕,院長亦因貪污案被彈劾。
12.巡警持手槍威脅商人。(二月十二日)
13.公務員坐車不買票,都是外省人帶進來的惡習慣。(二月十二日)
14.福州出身警官特務長,穿制服堂堂打劫,日人家宅頻遭其害,手槍威脅是慣技。(二月十六日)
右列各項係《民報》上的標題,詳細內容從略,接收以來,陳長官雖極力整飭官紀,未生效,以嘉義化學工廠的貪污案而言,數日在國幣二億元以上,貿易局勾結商人,獲利亦在一億以上,台北市教育界的舞弊亦在一千萬以上,梁克強案未結審,右列各案貪污案在台灣已經是駭人聽聞,所以,台胞對陳儀治台的成績譏刺亦特別多。或罵為「三民取利主義」,或謂「三眠主義」,或稱「五天五地主義」,或稱陳儀湯、陳儀公司,到處可以聽到諷刺入骨的流行語甚多。
若不從早設法糾正,長此以往,台胞對祖國的熱情和希望,勢將日漸低落,變為民族團結前途的暗影,收復失地應以收復民心為第一要著,收復民心應從澄清吏治做起,肅清貪污,提高行政效率,發揚服務精神,掃除官僚惡習,切實奉行三民主義,不要讓主義變為口頭禪,陳長官對官紀問題也有若干感覺,它的機關報《新生報》曾經這樣說過,雖然只看到皮毛,我們也不妨在這裡介紹一下(以下是《新生報》十一月廿三日的社論):
不要把壞習慣帶到台灣來
「台灣的光復,使台灣在這新時代裡,有了新的生命。新的台灣,一切就應當有新的精神,新的氣氛。『不要把壞習慣帶到台灣來』,陳長官不止一次向此地來的全省文武官員這樣說。這句話的意義要十分表示著陳長官對新台灣愛護的殷切。
什麼是壞習慣呢?陳長官在公署第四次國父紀念週時,具體地說了一件事,就是請客宴會。陳長官希望大家節約寶貴的時間,精力和經濟,嚴格戒除這一積習。他說:『我不願意人家說中央來的,外省來的人有錢來揮霍,我不願意把不良的習慣帶到台灣來。』陳長官這種指示,凡是稍有良心的人,我想都必能誠心誠意的接受,我們不用多說。而我們更要本著陳長官之意推而廣之的,就是有些壞習慣,在表面上雖一時看不出什麼壞處,而實際上卻比請客宴會為害更烈,足使人民對政府失去信仰,而政治效能為之減低。我們姑列舉三點於次:
一、用人浮濫的壞習慣:過去政府往往設立一機構,不是因事,而是因人,用一人不是因為辦事的需要,而是為了應付介紹人的面子,以致冗員充斥,事不能辦。在辦公廳裡看報、寫信、閒談的現象,到處皆是。
二、腐臭架子的壞習慣:公務員是服務,而非做官。但是有些人卻歡喜擺出官架子,官越大,官架子越足。做一事定要打出若干官腔,繞若干圈子,費若干時間,然後才覺快意,使人民望而生畏,無法親近。
三、推諉敷衍的壞習慣:做一件事,很少肯負責任,不是層層推諉,就是隨便敷衍,遂致政府做一件事總是做不好,總不能徹底。
這三個壞習慣,可以說是過去政府傳統的惡習,一般政治效能之減低,這是重要原因。陳長官不要把壞習慣帶到台灣來,這些壞習慣當然是陳長官痛心疾首,所欲嚴格革除的。因此,我們希望本省各級政府首長,及各個單位主管人員,應時常檢討,用人是否為事,是否人盡其才,有無浮濫兼職胡混人員,各級人員做事是否有很好的服務態度、負責任的精神,以及辦事是否能迅速確實。能如此時時檢討,則本省政治新的精神、新的氣氛,馬上可以表現出來,而陳長官的『不要把壞習慣帶到台灣來』的期望,亦始能真正達到。
新台灣能否建設成功,與我人壞習慣能否徹底改革,有重要關係。此來本省服務文武官員,實負有歷史使命,責任異常重大。我們的壞習慣,應當讓東海之水,為我們洗滌淨盡。」
教育界的腐敗
光復區最重要的是收復民心,重新改造教育,使奴化教育改變為民主自由的教育,提高人民的愛國心和民主風氣實屬必要,原來台灣教育偏重科學及職業和技術教育方面,因此,思想教育較為落伍,光復前台灣的國民教育已經達到學齡兒童約百分之九十七的就學率,學風亦堅實樸素,師資程度相當高度,教員亦極安份,人民知識水準高於全國,一般人民對於教員也相當敬重,現在全省中等學校有六十八所,可以說是全省所罕見的進步,光復後各校校長的人選欠慎重,尤其是用資歷學歷及個人私生活上有大缺點的人員去接任校長,頗失人望,同時也為著教員品質的低劣,事事受學生父兄輕視,茲略述事實如左:
一、高雄工業專科學校以牙醫劉某任校長,接任後即藉口聘任優良教員向學生徵收學費四千餘元,折合國幣十二萬元,所用教員盡是無知識的親族,尤以其目不識丁的岳父充任教員,引起全校學生反抗,致開學生大會向政府提出抗議,在台灣教員的薪津是政府支出的,向來不向學生徵收。
二、台北市教育當局即以慶祝兒童節為名,向全市學生徵收二十萬元,合國幣六百萬元,且收取徽章費等十四萬元,合國幣四百廿萬元,引起全市父兄召開大會,反對教育當局的舞弊,現在以慶祝兒童節而言,四月的兒童節,其慶祝費亦無須在一月間提前徵收的必要,照台灣學制言,三月是學生的畢業期,四月即有多數學生離校,就事實言,台灣亦無可容納五萬人的慶祝會的會場,收錢何用,除學生而外,父兄又要出六百萬元,三項統算起來其舞弊在一千六百廿萬元左右,都是令人費解的舉動。
三、又據《民報》社報告,接收後各學校教員利用公款經商,學校變為商場。
四、據某校長報告,接收後,初等教育衰落甚速,鄉間學生退學者已達百分之八十,城市亦達百分之二十,並且教員缺薪變為普遍現象,這是五十年來未曾有的現象。
五、由日本返台學生轉學問題,雖已由學生向當局請求設法轉學,但當局並未加以考慮,致使於二月十八日有歸台學生在台北市召開「歸台學生大會」要求政府准許轉學,由學生運動激起反對政府的感情,亦為當局疏忽不負責的結果。
六、此次派往台灣接收教育的教員素質低劣,二月十二日《民報》曾經刊載過一段故事,該報謂「自稱是研究物象專家的賽先生,學生曾於教科書指出一段請教,他竟說不上來,乃臨時應變說,我所學的是歐美的科學,你們拿日本的科學來問,豈非大錯誤嗎!」因此引起學生界對祖國教育文化的程度發生懷疑和輕視,這是極大的損失。
交通行政及業務的混亂
台灣的鐵路、公路、航海、航空、郵電的管理,本來很成功,效率高而且紀律亦很好,雖經盟機轟炸略有損失,尚且能夠維持,因為長官公署拒絕中央派人接收,各種行政與業務人員不夠,且與祖國全交通系統脫節,現在俱已停頓,尤以交通事業為甚,所謂接收僅僅是名義上的移交,主管長官的更動而已,其餘人員依然是使用日本人,政府在各單位各部門僅指派監理官,監督日官執行日常的行政和業務,在日人方面,為著求其個人的地位和財產權的保護起見,竟針對我們的弱點提出要求,在其未獲保障以前即以怠工應付我們,且以不得罪台胞為方針,預留日後陰謀的餘地,故做事不賣力工作,而專事敷衍,以致交通陷入混亂狀態,茲將混亂情形舉鐵路為例,作一簡單的說明:
一、軍隊及公務員乘火車不買票,鐵路日籍人員置之不理,台籍人員看不順眼而負責糾正,以致引起台胞與祖國公務員間發生惡感日深,自然糾紛亦日益增多。
二、鐵路各車站的秩序及車內的秩序無人負責出來維持,在日人統治時代路警僅僅三十餘人,尚能維持秩序,現在憲警數千,仍不能維持秩序,乘客蜂擁而至,如國軍退出南京前後的混亂情形,五個月來毫未改善。
三、車廂內部,沙發布多被盜賣,電燈泡亦被竊淨盡,車內的污穢亦開台灣鐵道史的新紀錄。
四、路軌腐爛不修,車內污物山積,亦無人清掃,致使行車危險,衛生狀態甚劣。
五、行車不守時間,坐車不按次序,甚至由車窗入座,變為家常便飯,混亂不堪言狀。
六、託送貨物頻頻被竊,路局不負責,實為台灣鐵路史上未有的現象。
七、票價漲五倍半,而管理依然毫無進步。
八、台籍人員與日籍人員糾紛日多,無法制止消除,因長官公署拒絕中央派人接管,人事亦無從充實。
郵電事業,事關通信秘密,且為軍事政治經濟社會各種活動的神經中樞,其管理的好壞立刻影響到人民的日常生活,在日人統治下,此部門所用人員達一萬一千人,其中日人佔六千餘人,現在日人雖減至二千餘人,四千餘人尚未補充,郵票仍用「大日本帝國」的郵票,如果,我們連郵票都沒有辦法,這是難以置信的,郵政既未能恢復正常狀態,公路方面橋樑仍未修復,政府不想改進業務,只想獲取人民的產業,最近與政商勾結組織「台灣通運公司」,其目的在搶奪民營公共汽車的營業,因此引起台胞的反感。日人統治時代亦曾經有過此種計畫,嗣因人們反對而作罷論,現在陳長官竟受商人包圍,不願一切利害得失,又與民爭利,將來必再踏上貿易公司覆轍,終與人民起正面衝突。總之,政府應該利用全國的人力物力來恢復台灣交通事業,統一業務,不應該棄大就小,日夜處心積慮謀奪人民的生意,政府應做的事還多,何不知輕重至如此田地。
台灣的物價問題
「台灣行政特殊化」與「官紀物價中央化」這兩句是批評台灣政治的初步的結論。物價與米荒是台灣最嚴重的民生問題,接收後台灣物價的飛漲,實在令人駭怕,現在已冠於全國,這並非台灣的名譽,茲據各方面報告綜合實狀如下:
「台灣行政特殊化」與「官紀物價中央化」這兩句是批評台灣政治的初步的結論。物價與米荒是台灣最嚴重的民生問題,接收後台灣物價的飛漲,實在令人駭怕,現在已冠於全國,這並非台灣的名譽,茲據各方面報告綜合實狀如下:
(甲)中部地方物價飛漲情形(二月七日現狀)
品名 / 單位 / 八月十五日 / 二月七日 / 比較
白米 / 每日斗 / 4台元 / 226台元 / 54倍
紅薯 / 每百斤 / 10台元 / 130台元 / 13倍
豬肉 / 每百斤 / 130台元 / 4200台元 / 32.3倍
耕牛 / 每隻 / 約1000台元 / 約6000台元 / 6倍
白米於二月中旬曾漲至每市斤十七台元,每擔(一五〇市斤)即是二千五百二十台元,折合國幣為每擔七萬五千六百元,可謂全國最高的米價。
(乙)二月十七日的省會物價(《民報》)
品名 / 單位 / 市價 / 折合法幣
白米 / 每市斤 / 12台元 / 360元
豬肉 / 每市斤 / 40台元 / 1200元
牛肉 / 每市斤 / 18台元 / 540元
生雞 / 每市斤 / 34台元 / 1020元
雞蛋 / 每個 / 2.7台元 / 81元
花生 / 每市斤 / 12台元 / 360元
花生油 / 每市斤 / 32台元 / 960元
蔥 / 每市斤 / 2台元 / 60元
查台灣物價飛漲原因大略如左:
(一)因為交通機關接管的失敗,現在依然陷入混亂停頓狀態,致使各地貨物流通停滯,失去供求的均衡。
(二)接管生產機關以後,各工廠礦山大部分依然關門,停止生產,致使貨物來源匱竭,以致刺激物價,造成一大群之失業者。
(三)長官公署的統治政策,已經失敗,因政府自管貿易、匯水不定,商人裹足不前,各地貨物運台灣銷售困難,事實上等於台灣自行封鎖,因為外貨不能流入台灣,貨物更加缺乏,供求更失均衡。
(四)因為地方的治安紊亂,各縣市間貨不暢其流,加上配給機構運用不靈,人民心理不安,各自囤積,市面貨物漸次絕跡,貨物愈減少。
(五)貿易局勾結商人操縱物價,一面統制,一面包庇走私,致使物價蒸蒸日上。
(六)通貨政策完全錯誤,因為使用台幣,結果只保護日人利益,而日人把持貨幣數量竟達百分之八十,隨時操縱物價,故物價無法安定。
(七)經濟、金融、交通、郵電各機關不接收,只設監理官,實施監理制度,監督日人繼續生產,而日人因其地位及財產未獲保障,不願積極生產,台人雖要協助政府恢復生產亦愛莫能助,以致百業凋落。
(八)人民對政府失信仰,自然對政府措施採取懷疑、旁觀的態度,致使政令難以推行。
台灣的通貨問題
台灣接收前,因為得到京滬接收失敗的經驗與教訓,所以對於台灣貨幣問題特別慎重處理,同時日本也派遣所謂歡迎陳長官的代表來到上海提出建議性的要求,看到那些建議書,就有一部分貪便宜的人們也就順水行舟,向中央要求准許台灣的特殊化,設特別行政區的計畫雖然早已決定,而特殊通貨和特殊銀行的計畫,久懸未決,也就乘機提出來,中央竟也特准了,現在台灣依然通行「台灣銀行券」,就是這樣來的,因此中央所準備的「台灣流通券」雖已運到上海,到滬以後就藏到國庫署的金庫裡面去了。
為著有一部分官僚政客的利益與在台日本人的要求,不期而暗合,台灣銀行券覓得苟延殘喘的機會,今日依然是唯一的通貨,他們所持的理由是安定人心和穩定物價,其實這都是靠不住的廢話,六個月來的事實是鐵證,說起安定人心和穩定物價,若要安定民心就用流通券也是一樣的,問題在於兌換率的公平和公允,並非台幣與流通券的問題,尤其是政治和治安一旦沒有辦法,人心自然就不能安定,現在使用台灣銀行券,對法幣的比率至今尚未穩定,台灣與祖國間尚不能正式通匯,只有非正式的匯劃而且是私人間的匯劃而已,因此貿易無從進行,民心也絲毫不見得安定,至於安定物價更是空話。現在台灣物價飛漲比京滬還厲害得多,為要穩定物價而實行特殊通貨的目的,尤其是使用台幣的政策,可以說是完全失敗了,使用台幣對台胞只有一種貢獻就是心理上的苟安,就是台幣沒有變成廢紙。
中央原來計畫發行「國幣台灣流通券」,以一元對一元的比例兌換,不但不使台幣變為廢紙,而使其幣值亦不致發生變化,並且限期兌換以期在市面上消滅台幣,至於對一般法幣的比例也是另行決定的,如此,即不使用台幣,其利益也是一樣可以得到,而使用台幣的弊害可以避免,因為台幣一律要經過兌換才可以通用,不兌換就不能用了,在日人手上的台幣據陳長官的報告,日人所掌握的台幣佔全發行額數的八成,可以說,不限制台幣,日人就可以自由操縱台灣金融界,自然可以操縱物價,對日人極端有利,這是極其顯然的事實,如果使用「台灣流通券」,在日人手上的台幣不經過兌換手續,就不能上市場,不上市場,就不能操縱金融物價,這又是極其明顯的事實,所以說,使用台幣是保護日人利益破壞台胞生活的愚策。
除政治和經濟的理由以外,還有主權的尊嚴的問題和民族的正氣與體面問題,在歷史上戰勝國使用戰敗國的通貨做自己的通貨也並不多,如果我們的印刷能力不夠,迫不得已放棄主權的尊嚴,還有可原諒的地方,為什麼緣故偏要用台幣而將已印好的流通券收藏起來呢?難道也是因為我們的國力不足要遷就敵人的不得已的辦法嗎?現在官方匯率暫時內定對法幣三十元,但並不通匯,美元對台幣三十七元半,台幣與法幣的匯兌是否公平公允暫時不談,只談對美匯率,原來台幣與日幣是等值的。現在以日圓十五元對美鈔一元是盟軍自行規定的,台幣發行額在十二月間約有三十億,以日圓計算應是中鈔二億元,以台幣折合美元只是八千萬美元,將來我們計算賠款的時候,我們在無形就吃虧一億二千萬美元,折合最近的市價法幣二千四百億的損失。
陳長官治台將近半年,連匯水都不能決定,致使一切事業都停頓了,因為匯率不能決定,由台灣回祖國的飛機票船票都不能出售,海關也無法決定船鈔稅,船也不准出口;商人貨款不能收回,自然貨運亦不能流通了,今日台灣待理的事情很多,而通匯問題是經濟界的命脈。這(原文字跡不明)因此台灣經濟也被化了一半,遂使台灣經濟陷入半睡狀態,究竟是誰的罪過。
為什麼緣故台灣當局會如此無能,據說,長官公署的排外政策也是一大原因,今日的台灣弄到國家銀行尚且不能到台灣發展業務,其他的商業銀行更談不到去台灣開分行,自然也開不了戶頭,台灣已經自我封鎖,所以國家銀行當局也以通匯問題來消極抵制其封鎖政策,致使通匯問題久懸而不決,結果害苦了六百餘萬的小百姓,在百業凋落、飢餓和失業交迫的苦海中度生活,這當然不能算作三民主義的新台灣,怪不得台胞稱它是「三眠主義」,我們應該放棄這種偏狹的自私政策,由三眠主義醒起來,回到我們真正的三民主義。
台灣的糧食恐慌
台灣原來是產米區,是足食的地方,從前每年還能對日出口有五百萬日石的米,現在弄到老百姓無米可吃,米價竟佔全中國的最高峰,這是什麼緣故,我們可就《大公報》的記載來檢討一下。
「行政公署把原有日人的食糧配給所封存以後,還是照著敵人的辦法,實施配給。十一月廿七日派了廿多隊『糧食勸徵隊』分赴各地,實行徵糧,據地方人士說,這種帶有強迫的做法,馬上激起了一次極大的騷動。自十二月三日後實行新的配給制度,收購的米價是一斤一元,其實還不到農民的最低成本,一方面配給制度又辦理不善和平均每人每日配米八兩(現在國內軍米的配給每人每日廿五兩,台人的糧食還不到國內的三分之一),只夠做一頓飯。台北市自十二月二十日起,彰化在十二月半後,配給都無形停頓了,在高雄每月只配給四次,只夠十天的食糧,一個月來米價每斤自台幣一元八角漲到九元五角,在台南已突破十元大關,平均漲了五倍以上(二月中旬每斤漲至十七元,即是十二月三日的十七倍,比較光復前是五十四倍)。
近來台北市各界人士都集中注意米荒的問題。(而陳儀的貿易公司乃由滬運麵粉到台灣與商人串通賺錢,並不以平價配給解決民食)但官方是極力強調奸商操縱的黑市,農民不願供糧所造成。(其實這是荒唐的論斷,在他們進台灣以前,連第二期米都已經被日政府徵用了,問題在於他們究竟自日本政府接收了多少米,怎能怪老百姓呢?)而地方人士要求取消統制政策,設法輸入外米,可是航運不通,談何容易。(其實如果長官公署不統制貿易、不包辦貿易,商人自有通運的辦法)善後救濟總署於十二月二十七日邀集長官公署各處舉行一次座談會,希望能有各項需要救濟的預算,可是毫無統計。(日本人原有的詳密統計究竟拿到哪裡去了,也許是為著處長們看不懂這些資料。)他們都傷腦筋了。
最近聽說有二千五百噸的麵粉一起運來台。(十萬包已到台灣,被貿易公司串通商人賺錢去了,台胞並未得到好處。)然而台民卻無食麵的習慣。(其實這些麵粉是運台米來上海換回去的,這是官僚的把戲。)地方政府仍在努力訂定第二期的收購稻米給獎辦法。(第一期新米上市尚早,在他們訂定辦法的時候,秧尚未下田,怎樣能從一隻牛剝出兩條皮呢?)
在那些宣傳如何『熱烈供糧』的新聞後面,卻有不少血淚的消息。『台南饑饉,同胞不願行乞,或強劫或因缺食而自殺者時有所聞』。(這是陳儀的機關報《新生報》一月二日的消息。)『此間近聞美華地區亦有因食糧問題服毒自殺者』。(這是台北《人民導報》一月五日的消息。)聽說十二月廿九日公署接到台南『哀鴻遍野情勢不穩』的告急電報,除夕那天的公署例會上就有點惴惴不安了。」
上面引用的是《大公報》的台灣通訊,據最近黨部所得消息情形更嚴重了,在中台和台南的產米區甚至已經發生了騷擾,而長官公署並無妥善的辦法,只在那裡叫喊肥料不足,要台胞餓著肚子在那裡等肥料來種田。
據長官公署消息,台灣當局已與福建當局商量,以一噸煤換一擔米,運費各自料理,如此即台灣米價一擔將折合國幣三十四萬元。(上海煤價每噸卅四萬元)合重慶煤價是六萬左右,也是全國第一位均米價。在裡令人發疑問的是缺糧省份的福建尚且還能接濟產米區的米荒,台米自民國三十三年以來就不能出口,白米每年出口五百萬石左右,那些米到哪裡去,這個也要當局清楚,近年來因為人力不足和肥料缺乏,米減收是事實,同時這兩年間約有一千萬石的米沒有出口,那些米就可以抵銷這些減收,何以困難到這步田地,據長官公署的報告,只收五成,若以五成計算,當然不致如此恐慌,此外自必有其他原因在裡面,日本人徵用管理的糧食交出了多少,這是一個大問題,其次就是因為當局歧視台胞,使他們對政府取消極不合作的態度所造成的後果,政府要解決糧荒,然而糧荒的一半原因在於政治問題,另一半才是有無多少的問題,政治問題不改善,偏在的問題就不能解決。
台灣的日俘日僑問題
據改造日報社的報告,去年八月十五日以前在台的日軍和日僑有七十四萬五千二百四十七人,其內容為:陸軍二十萬人,海軍四萬五千二百四十七人,僑民五十萬人,陸軍和僑民都是概數,這是十一月七日東京的廣播消息。軍隊合計是二十四萬五千二百四十七人,這與三月四日的廣播比較起來,日軍人數忽然減少了十一萬二百四十七人,同是日本政府的報告,前後相差這樣多,從這裡我們不難知道日軍隱藏於台灣的數目,這些人將為治台的後患,據東京廣播說截至二月二十三日止,台灣日俘回日人數有六萬五千人,其中陸軍有五萬人,海軍也有一萬五千人,此外還有日俘七萬人尚未送回,大約三月間可以送完,日俘以外還有五十一萬的日僑,其一半不預備回國,這是日人的自供,最近陳長官又為日僑去留向中央提出要求,即是要中央承認日僑的居留和歸化。
我們再讀《大公報》的通訊,就更瞭解陳儀對台胞和日人的態度,即是日俘和日僑受著過份的優待,相反的,對台胞反讓其自生自滅,老實說,對日人的寬大政策,的確過了限度,《大公報》云:「在上海或其他收復區,你看到帶著刺刀或者武器的日軍,你心裡會冒火的,可是在台灣,你可以看到那摩托車上,大卡車上的日軍精神抖擻地魚貫而過,他們的行動自由得使你吃驚,甚至不止一次在街上撞死人壓死人了,日本警察和憲兵仍被徵用著,使當地人民大為不滿。」
長官公署對日人的態度不是寬容而是自屈,當然從台胞看起來實在也不太順眼,因此,台胞對政府失去民族自尊心的各種措施極感不平,那也是當然的,一面重用日人優待日人,一面又重用日人豢養的台奸御用紳士,歧視由監獄出來的革命志士,各地治安混亂,這也是一大原因。
對於日僑問題,台胞也能體諒中央的寬大政策,但是所謂寬大是有限度的,第一必須防止未來的禍患,不要藉寬大為名種下不可挽救的禍源,第二要使其不致於激動民憤,過去曾貽害台灣為台胞所痛恨的日僑絕對不要留下來,因此,我們要求當局擬定公正而合理的辦法取決於人民,然後公佈實施,並且還要嚴格地防範未來的不幸事變,才可以談留,我們在前面已指出,有十一萬的日兵化裝潛伏了,我們絕對不能裝瞎裝聾來欺騙中央,貽害民族團結的前途。
台灣同胞對於台政的觀感和希望
開口奴化,閉口奴化,卑躬屈膝,奴顏事仇,竟稱獨立自主。
伸手要金,縮手要銀,與民爭利,唯利是圖,也說為民服務。
這對聯是鄉間過年諷刺台灣政治的,因為宣傳委員會開口閉口就罵台胞受過奴化教育,不配做國民與祖國同時實施憲政,而自己看到日本人又卑躬屈膝,事仇如奉父母,台胞看起來實在太不順眼,這種別具心腸的謾罵,對於治台是有害無益的,一般公務員對台胞的同胞愛很淡薄,對於金錢汽車房屋的興趣特別濃厚,台灣報紙時常舉發貪污案,他們心中大快活,竟放空氣說,「凡是攻擊貪污的便是漢奸」,用漢奸的帽子來嚇服報界,這種作風實在不能引起台胞的敬重,也是掉盡祖國的臉面,我們希望各方面設法糾正這種作風。
長官公署對於留居祖國的台胞特別刻薄,自日本投降後,重慶、廣東、福建和京、滬各地台胞曾經三番五次向陳長官建議,除有犯罪嫌疑者迅速逮捕外,台胞應設法幫助他們返鄉。其內容摘記如左:
(一)在後方台胞自願回台者,應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設法送回台灣,依其專才,優先登用。
(二)在淪陷區之純潔台胞,自願回台者,應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設法送回台灣,依其才能分別登用。
(三)敵軍中武裝解除後之台胞,應請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設法優先送回台灣,使之安居樂業。
十月二十五日,陳長官赴台南,台胞代表又面請陳長官發表談話保護居留祖國台胞的生命財產,並且舉出各地台胞受各地不肖軍警的虐待和財產被掠奪的實情,懇求長官電請中央明令保護台胞,長官雖在口頭上答應了,事實上並沒有做到,長官到台灣以後在電台廣播了一次,向各地軍事長官打過電報也是事實,而保護台胞的責任者是地方政府,他們需要行政院的明令才肯保護台胞,行政院竟於一月十四日公佈命令集中管理台胞,此令一出,各地台胞被搶劫的更多,汕頭同鄉會來電報告當地政府將男的集中,婦孺放在外面,讓他們一家離散挨餓,青島、廣州、北平各地同鄉也紛紛來電呼籲,北平同鄉向行營請求緩執後,曾經請示中央的結果,才知道行政院的原意並不是那麼一回事,是要將由日軍退出來的軍民集中保護,並非要將台胞集中劫掠財產,後來再請台灣當局救濟軍屬和流離失所的台胞,提出左列各種具體辦法以資指揮施行,至今依然無結果。
(一)由日軍釋放出來的軍屬,多屬技術工人,且為十八歲至二十二歲的青年,教育程度在高小以上,請政府在使用日俘以前,優先使用台胞軍屬,或請由國軍收編訓練,俾將來派往日本或台灣,以擔任部隊翻譯工作。
(二)知識青年請設法使其在各省行政幹部訓練團受訓,將來送回台灣服務,只要有長官親電各省,各省當局都樂於接受,請長官為台胞前途著想,向各省當局電商辦法。
(三)當局如不便收編或安插時,請依照日俘待遇,發放軍屬生活費,以維持生活,或集中訓練以造就建國有用之人才。
(四)右列三種辦法均辦不通時,請救濟分署在各地設站或委託各地救濟當局收容救濟,或貸款維持生活,日後由其家長負責請還,以免凍餒。
(五)在礦山服務之礦工,請政府設法繼續開工,用以開礦,以維持生產而利救濟台胞。
(六)請政府迅速逮捕台奸,明令保護善良台胞,以伸正義,以別良莠,以收復民心。
台胞多數均願返台灣,並不屑受救濟,長官公署對於台胞返台既不肯幫助,又多方留難,如廈門市政府向美國接洽船隻,遣送台胞返台,長官公署乃去電阻止,其理由為無屋可收容,真是自欺欺人的電報,台胞各有家園,一旦回到台灣,誰要長官公署覓屋收容,此其一例。
台胞千萬不要忘記,留難或欺負台胞的只是少數的不肖官僚,大多數的祖國同胞和黨政軍各界人士,對於我們是絕對同情友愛的,我們絕對不可以因為受著不肖官吏的欺負而對國事冷淡,這是絕對不正確的,也絕對不可容許的。
我們還要指出兩件事,第一件事是由日本回台的台灣學生,他們一到台灣就失望了,當他們由日本起身的時候,日人還弄政治手段,贈送禮物買好人心,埋伏陰謀以準備將來再起,船到高雄,就有公務員上船要向他們買便宜貨,政府且禁用日鈔而不許兌換,使他們登上碼頭而有家歸不得,對於轉學問題本是政府應該考慮的,但是依然置之不理,致激起他們召開「回台學生大會」,這是多麼愚笨的政治作風。第二件事是摧殘民族資本,台胞陳炘發起組織「大企業公司」,陳儀就向他下警告,說是違背三民主義,如此說來祖國的企業公司都是違背三民主義而設立的嗎?據報最近竟以漢奸名義將陳炘逮捕了,如陳炘可用漢奸名義逮捕,陳儀用一大批御用紳士當區長等職,這又作何解釋呢?漢奸應該迅速嚴格肅清,這是台胞的呼聲,但是治奸必須有標準,明是非辨曲直才能折服民心,否則將擾亂秩序,「大公無私」是總理的遺訓,也是治台應遵守的鐵則,公正才是收復民心的要著。
台胞對於當前的政治確實是不滿意的,他們曾經一再向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提出建議,要求改善政治,我們不嫌重複,順便介紹如下:
(甲)向行政院請願事項
(民國卅五年一月十日於政治協商會議前向國民政府行政院提出)
(一)謹請中央頒佈國民大會台灣代表選舉條例,循行各省市例,選出國民代表參加首屆國民大會。
(二)謹請中央依各省例設立台灣省政府,以求政制統一,實行軍政分治,切實使台灣中央化,而避免有重行殖民政策之非議。
(三)謹請中央限期設立台灣各級民意機關,依照各省縣市例,修改選舉法,實施普選制度。
(四)謹請中央明令停用台灣銀行券,限期登記兌換國幣台灣流通券,以免日人利用其游資刺激物價,動搖民生基礎,而保存國家尊嚴與利益。
(五)謹請中央明令台灣當局停用日警、日官,以本省人及各省人才接充,並起用台灣技術人才,恢復工廠礦山之生產,以安定人民生活,而發揚民族精神。
(六)謹請中央明令取消與民爭利之貿易公司,及類似性質之各種中間剝削機構取消各種戰時統制法令,以紓民困。
(七)謹請中央明令台灣當局將台灣資本創辦之彰化、商工、華南三銀行還給一般台民民營,以利發展實業。
(八)謹請中央明令保護留居祖國各地台胞,並迅速逮捕台奸,依法懲處,以明是非,而伸正義。
(九)謹請中央就台灣人士選派救濟宣慰島外台胞專員辦理登記、救濟、安插、遣送台胞返台各種救濟事宜,以示中央德意。
(乙)台北市民大會向中央提出建議
二月八日,台北市民在中山堂召開市民大會,邀請李宣慰使蒞場訓話,李宣慰使並未到會,大會議決十二項建議,請李宣慰使轉請中央飭當局興革。
(一)登用人才。
(二)承認合法的人民團體。
(三)嚴定官紀。
(四)迅速恢復治安。
(五)改革衛生行政。
(六)確定選舉制度。
(七)積極設法防止米荒。
(八)開放全省山場木材。
(九)加緊工廠開工。
(十)撤銷貿易公司。
(十一)迅速恢復教育。
(十二)積極防止失業。
(丙)台灣民眾協會建議事項
(二月十一日,民眾協會向楊監察使及李宣慰使提出建議,要求興革台灣政治措施,共有二十一項。)
(一)對台胞的歧視應予消除。
(二)關於本省最高行政組織應予改正。
(三)關於專賣制度應予撤消。
(四)關於鐵道運送的增價實屬不當,應即恢復原價。
(五)關於米荒問題應即時設法補救。
(六)對國內收復區所有台胞生命財產應予切實保護。
(七)對於國軍軍風紀應予嚴肅整飭,並劃定營房,限時外出,庶免到處擾民。
(八)全國國民大會本省代表名額及產生方法,應速規定。
(九)為建設我國新海軍,應在台創辦海軍學校及大規模造船廠。
(十)本省貿易公司應予撤廢。
(十一)對本省賦稅,應遵照國民政府頒令,豁免一年,以示體恤。
(十二)本省陷敵已久,情形特殊,對於懲治漢奸,應有特別規定,不應依據國內懲治漢奸條例辦理,故應請中央政府另行規定,應免有不肖之徒乘機敲詐。
(十三)對於貪污枉法官吏,應從嚴懲,並公開宣佈,准由人民檢舉。
(十四)此次香港歸僑,均被英軍非法剝奪,應請轉由外交部提出嚴重抗議。
(十五)對於本省人公務員任用資格,應特別規定。
(十六)所有接管及監理敵人的工廠,應從速交由有關技術人員及工人,負責經營,繼續生產,以救濟失業。
(十七)所有接收之耕地或而敵人會社強迫買佔之土地,應即發還原主,或分配有關農民耕種,庶可改進生產物。
(十八)對於因戰爭受損者,應予切實救濟。
(十九)所有日人應即設營集中管理,並從速遣回日本,以免後患及徒事消費。
(二十)敵人在台發行之公債,及保險金,我政府應負責予以追還。
(廿一)對於台灣革命志士,我政府應分別予以獎勵及撫恤。
(丁)台灣人民向二中全會請願事項
(一)請中央統一政制實行軍政分治改組各級地方政府。
(二)請中央指定台灣為實驗省,省市縣鄉鎮長官試行民選。
(三)請中央撤除日官日警照國內辦法日俘日僑一律送回日本。
(四)請中央明令停用台灣銀行券發行流通券防止日人操縱金融。
(五)請中央明令禁止官僚資本與民爭利取消省際貿易統制制度
(六)請中央明令發還台資創辦之彰化、商工、華南三銀行。
(七)請中央採取有效步驟肅清官紀清查接收物資及敵產。
(八)請中央令飭各工廠全部開工礦山復業救濟失業工人。
(九)請中央確立三民主義教育體制肅清教育界腐化敗類。
(十)請中央明令保護國內台胞生命財產並設法遣送回台。
(十一)請中央迅速救濟米荒平抑物價安定人民生活。
(十二)請中央起用台胞公布忠奸標準嚴格肅清台奸。
中央應該派調查團去調查
不應該讓官僚來激成民變
附錄(一)
關於處理台灣人產業之意見書
據《世界日報》一月十四日登載:「關於朝鮮及台灣人產業處理辦法,業經行政院核定公佈,並已轉飭全國各省市黨政當局遵照辦理。茲錄其處理辦法如左:(一)凡屬朝鮮及台灣之公產均收歸國有。(二)凡屬朝鮮及台灣人之私產,由處理局依照行政院處理敵偽產業辦法之規定,接收保管及運用,朝鮮或台灣人民,凡能提出確實籍貫,證明並未擔任日軍特務工作,或憑日人勢力,凌害本國人民,或幫同日人逃避物資,或並無其他罪行者,確實證明後,其私產呈報行政院核定,予以發還。」
以上處理辦法之詳細內容如何,雖尚未發表,然其梗概據此已甚明瞭。政府在規定此項辦法之先,必已根據實際情況,充分加以考慮。唯吾人深感奇異而不能已於言者,尚有數端,茲公舉如左:
台灣與朝鮮雖同為日本帝國主義以武力由中國奪取者,但其與本國之政治關係,決不可同日而語,故勝利後朝鮮獨立,而台灣無條件復歸祖國。雖國際情勢使然,而由民族地理政治歷史各項觀察,亦確屬正當之處置。故今日之言朝鮮,實係指朝鮮民族或獨立之韓國而言,而台灣則係我國行政區之省名,與所謂廣東、福建者無異,今者台灣與朝鮮並列,台灣人民與朝鮮人民並稱,儼然別有台灣民族存在者;既與實際不合,尤易發生政府對於台灣民眾差別待遇之疑心。是以由正名定分之立場而言,台灣與朝鮮列於同一法令,決非台籍同胞所能忍受者。此本辦法不當之點一也。
朝鮮民族既原非中華民族,而勝利後又復建國家,對於其在日寇侵略期間助紂為虐殘害我人民破壞我國家為虎作倀販運毒品之人,及其以此而獲得莫大財產者;既不能按照處置漢奸條例辦理,又不能令其逍遙法外;另行制定此項法令處理,自屬當然。今台灣既係我行政省份之一,而所謂台灣人者,又不過係福建、廣東二省沿海人民之遺子遺孫,在抗戰期間雖不無敗類藉敵人之勢力而禍及本國同胞者,然此與淪陷各省之漢奸並無不同之點。按據懲治漢奸條例處理,名正而言順。逮捕此輩害群之馬,以肅綱紀,以振氣節,台灣同胞不僅毫無閒言,實由衷心贊同。即以平津二市而言,按照懲治漢奸條例而就逮者,當亦有人。而此項產業處理辦法,則不問皂白,不論忠奸,先將其所有產業接收保管運用,嗣後必須提出確未犯罪之證明,始准發還。提出未曾犯罪之證明,實際是否可能,姑置不論,即此項辦法之立法精神,實不無疑問。政府若徹底推進此種立法方法,則淪陷區人民之私產,皆可以同樣方法,先行沒收利用,而後令其提出未犯罪證明請求發還;試問若如此辦理,是否為淪陷區所能堪?此殆可不繁言而解矣。施之於全部而不通,則施之於一部亦不可。日政府既允提出證明發還,則已承認台灣同胞之私產,非盡非法獲利者。在此民族勝利百業復興之際,不知政府有何緊急必要,而將無罪人民之財產先行沒收利用,以增加人民個人之痛苦?要之不論是非,不問良莠,先將私產沒收利用,決非妥善,實違背一般保護人民私產立法之精神。此本辦法不當之點二也。
按一般法律規定,應由原告人提出被告人之犯罪證據,而由被告人提出反證以為自己辯護。今不問犯罪與否,先將私產由國家沒收保管利用,而令其提出不犯罪之證明,試問此種證明應如何提出?使其請親朋為證明,則政府未必信;使其請一般官廳為證明,則官廳無此責任。是政府雖有發還規定,而台胞實無請求發還之門徑。若政府原欲根據此項辦法,發還無罪之私產,則規定之辦法,實屬疏漏,若僅具歸還之名,欲行沒收之實,則政府凡事以寬大為懷,豈可獨對台胞嚴苛,而罪及無辜?此本辦法手續規定不當之點三也。
台灣淪陷五十餘年,受盡日本帝國主義之政治壓迫,經濟剝削。今得重歸祖國之懷抱,得慶甦生,實屬歡欣莫名。所有政府對台頒佈之法令規章,無不願竭誠擁護,希其早日實現。唯此項辦法實有台胞難於忍受之點,倘請主持社會公論諸公,多方援助,請政府對於此項辦法有所更正,則台籍同胞實感受惠非淺。
台灣省旅平同鄉會
台灣革新同志會 同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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