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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馬獎評審或許是瞎的 文 / 徐明瀚



金馬獎評審或許是瞎的,但觀眾要證明自己的眼睛是雪亮的,前提是所有作品能訴諸公評,所以,如果要求讓每部得金馬獎的中國電影能在台灣看到,這個要求是否過分?

得到金馬獎的中國電影作品若讓台灣電影的競爭者看到了,可能可以讓該競爭者服氣,但不見會讓這位競爭者的台灣支持者服氣,因為該台灣電影的支持者在台灣大多只看過台灣角逐金馬的作品(只要這個台灣電影的片商稍微願意排檔期即有可能),即便是尚未上映的台灣電影,未來只有片商願意發院線,這些台灣電影也有可以在沒有官方外力的介入下爭取機會上映,在大銀幕上以最完整的面貌被人檢視,而好的、也就是被金馬獎給獎肯定的中國電影作品(包括香港中國合資以中國報名的電影作品),除非它們抽到配額或是得到金馬最佳影片和最佳導演,否則鮮少有機會上台灣的大銀幕,被那群替台灣電影叫屈的台灣支持者看到,於是某中國在金馬得獎的諸多電影是否真的好或是只是評審團這樣認為,就無從對證了,這些得獎片在金馬頒獎前的影展上只有兩三場的放映,若是都在最大廳有800個座位的樂聲大廳放好了,也最多只有兩千多個台北流動人口可以看到,這在兩千多萬人口的台灣來說還是萬分之一。

換言之一個看過的觀眾能向那9999人或多或少或不證明這部中國電影的確是好的,這也難怪乎每年金馬都會有以國族主義之屈辱感來大肆批評金馬,但屈辱通常的意思應該該是某個有權力者讓你有苦難申且無法訴諸公評,台灣電影在這個意義上其實並不適用,因為台灣電影在台灣可受公評,但配額之外的中國獲獎電影則無法擺在於台灣放映大家一起公評的院線架構下,如果ㄧ定要說台灣電影哪些人有屈辱,首當其衝的應該是那些辛辛苦苦關在電影院內兩週內看近百部電影甚至更多的評審們,他們的屈辱在於他們給獎的決定被視為偏頗,其次遭受屈辱的其實是台灣廣大觀眾,因為他們連對這些電影被頒獎事後比較的機會都沒有,而台灣電影如果有屈辱,應該矛頭是指向中國電影節對台灣的排除和放映體系(此體系亦含中國官方審查和給龍標的部分)中對台灣電影的歸化要求,而非台灣電影都沒能得到金馬獎,所以金馬獎也該學金雞獎排除非本地出品的方式以示報復嗎,金馬獎的華語格局要因為國族因素而棄有得獎實力的中國電影嗎,那豈不是跟自己所批判的、讓人屈辱的中國電影獎同一回事了嗎?

所以問題的關鍵應該是有沒有一個更可以訴諸廣泛公評的機制,讓那些質疑金馬獎評審專業度和可信度的台灣人民或影迷們,真真切切地在大銀幕上看到並比較每個得獎片與落選的台灣電影,才能用細膩影評的方式替台灣電影「申張正義」,對中國電影節的入圍給獎機制和中國發行體系感到不自由的最大批評,就是創造一個更為自由的環境,台灣金馬獎的入圍給獎機制做到了,但台灣的發行體系做到了嗎?更準確地說,台灣片商都願意發這些中國獲金馬獎的影片時,作為台灣發行體系一環的台灣官方審查與配額制,是否願意讓這些獲獎的中國電影廣受公評呢?無論這些電影會廣受好評或惡評,起碼不會再一次又一次傷害到金馬獎的評審團,尤其每屆金馬的評審組成又不相同,只要有為數眾多的中國電影得獎,金馬獎就又將是那個最大的受屈辱者,開放金馬獎獲獎的中國電影在配額制外得以有機會被台灣片商來作院線放映,真的會衝撃到台灣電影嗎?

金馬獎ㄧ年給岀的獎共22座(終身成就獎和年度台灣傑出電影工作者除外),如果都是中國得獎好了,台灣今年上映的劇情長片共有28部,該憂心的,是中國電影完全壓制掉台灣電影上院線的機會,這有可能,但這會不會太小看了台灣電影?況且,這也可以通過映演比例與天數時數來克服,又況且,現只開放給得到金馬獎最佳影片和最佳導演的中國電影可以免除台灣配額限制,這也落入了對其他電影專業(如編劇泰斗、剪輯大師、視效音效專業技師、武術動作指導、紀錄片導演、短片導演、美術造型形象打造者、攝影家、配樂家和明星表演藝術家)的相對不敬重,與其好萊塢的佳片爛片以每年數百部的量體大軍壓境,我每年更願意看到少數幾部由台灣金馬獎頒發獎項的中國電影,唯有如此,我們台灣人可以在更全面的範圍去懷疑評審的眼睛是否是雪亮的,對!金馬獎評審或許是瞎的,但觀眾要證明自己的眼睛是雪亮的,前提是所有作品能訴諸公評,更重要的是,ㄧ個電影的惡評或佳評,乃至於對ㄧ個電影節大獎的惡評或佳評,都該從每一個人能看到得獎片的眼睛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