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
影評

《大眼睛Big Eyes》可複製的天分 文:肥內


(圖:蒂姆•波頓的新作《大眼睛》由艾米•亞當斯和克里斯多夫•沃爾茲主演,雖然獲得了幾項奧斯卡提名,但並沒有獲得多少反響)

在蒂姆•波頓(Tim Burton)的新作《大眼睛》(Big Eyes)中,基恩夫婦為解決誰是爆紅插畫“大眼睛”的原創者對簿公堂。在男方瓦爾特一番吹噓之後,法官總算提出了一個方案:兩人當庭繪出“大眼睛”。事實上,這個“方法”早該被想出來,既然瓦爾特伶牙俐齒,觀眾已經見識了半部影片,那麼這場收尾的法庭戲實在不需要花這麼長的篇幅。即便最後用了這個方法,蒂姆•波頓的處理也不必過於出乎意料平靜。

雖說《大眼睛》是真人實事改編,不過考慮到波頓也曾以風格化的方式處理傳奇電影人艾德•伍德,可以說只要他願意,同樣也可以用很表現主義—瓦爾特對他太太瑪格麗特作品所用的標籤—的方式處理“大眼睛”公案。或許歷史上這場法庭鬧劇真就這麼平靜落幕,但放在電影裡,總還是會讓人期待些什麼。

“期待”這場戲要高潮迭起說起來是不公平的,我無疑是受到過去觀影體驗的影響,特別是伊蓮娜•雅各(Irène Jacob)主演的《絕命大逃亡》(Incognito),片末專門畫偽畫的男主角要在法庭上畫出他先前聲稱自己偽造的倫勃朗自畫像,就在他即將完成畫作,只缺眼睛的一道反光時,腦海裡突然映現了父親以前對他的期許與告誡,於是他在這臨門一腳時放棄完成這幅作品,法官因而判定他那幅已經被畫商收入囊中的作品是真跡—即使觀眾親眼目睹過他製作這幅“真跡”的過程。現在仔細想一想,即使沒有那一抹靈光,整幅畫作幾乎完成,且是在短時間內於眾目睽睽之下畫成的,已經做到這種地步了,法官、陪審團以及現場的旁聽者都還不相信主角有製作仿畫的能力,也太不現實了。但無論如何,《大眼睛》與《絕命大逃亡》裡頭的這兩場戲要能成立,幾乎可以說有個共同的因素:是工藝而非藝術。


《大眼睛》最後的法庭戲與 1997 年的影片《絕命大逃亡》有異曲同工之處

簡單來說,“藝術創作”基本上還是得仰賴一定程度的靈感。偽畫畫家為了掌握原作的精神,且從經濟的角度來說,一方面因為常畫所以熟悉,另一方面也因為畫得越快可以賺得越多,所以偽畫畫家是有一定的熟悉度。只不過那幅被專家判定為真跡的偽畫也花去了主角幾天時間,現在卻要花半天工夫在現場重現,有點像是內行人做外行事。如果沒記錯,主角為了捕捉倫勃朗那特殊的黃,還尋求了特別的顏料,那麼這些時間怎麼不需要了呢?這就好像彼得•傑克遜(Peter Jackson)版的《金剛》(King Kong)一樣,第一趟深入叢林花了那麼多力氣,可後來女主角被金剛擄走,男主角打算回去營救卻一轉眼工夫就到達了,這不禁讓人疑惑剛剛費勁千辛萬苦是怎麼回事。

總之,我們姑且相信偽畫家因為剛畫過一次,所以可以馬上再重做一次,我們在奧遜•威爾斯(Orson Welles)的《膺品》(F for Fake)已經看到過真正的偽畫畫家是怎樣純熟地仿造了畢卡索的作品。同理,瑪格麗特要能在法庭上迅速作畫的重要因素,正是因為她作品中那最具辨識度的元素也就是幾乎可以輕易複製的大眼睛。這也是為何在她被丈夫要求畫出巨幅“masterpiece”的時候,她能做的,也就是在能見的空間中—當然基本的構圖佈局還是有的,盡可能地安排各種大眼睛孩童,也因此遭到有分量的藝評人於大報中無情地詆毀。

恰好就是這種“可複製性”讓瑪格麗特在短時間之內創造了為數眾多的作品,而瓦爾特的商業頭腦甚至想到可以販賣印製的海報—過去這類文宣在畫廊是免費提供給參觀者的。進而自然就是明信片等週邊產品的發售。無怪乎影片一開頭就引用了安迪•沃霍爾(Andy Warhol)對基恩的讚美,實在太貼切了,沃霍爾要不是憑藉著“(近乎無盡的)複製”的手法,又怎麼能在通俗性以及重複性的美學傾向中脫穎而出呢?他那些冗長且單調的影像作品,基本上跟他的瑪麗蓮•夢露畫像的概念沒什麼兩樣。

“複製”也發生在瑪格麗特的婚姻上,所以影片出現了兩次她載著女兒出逃的戲,使得影片在這樣的“返回”中摻入濃厚的傷感。複製也一樣發生在瓦爾特這個不是偽畫家,而是偽裝的畫家身上,他得一次又一次地詢問太太每一幅畫作背後的創作動機,然後再轉化成自己的人生故事,想必他一定是將那本以他為名的傳記反復背誦;就這點來說實在也很難指摘瓦爾特,畢竟他的“文創”思維一點都不亞於瑪格麗特的“創意”。“複製”最終落到《大眼睛》這部片上,或許正因為近幾年波頓影片在“造型”上的過度渲染,以至於喜愛他的舊作的影迷對於這部與繪畫有密切關係的影片多了幾分能更具風格化的期待。然而,按如今的成片來看,如果不是事先知曉它出自何人之手,或許如何也猜不到蒂姆•波頓頭上,畢竟連為人稱許的那場超商夢幻戲的構想也很容易被複製,甚至不少導演應該都可以複製得更精彩。

其實讓我最在意的影片彌漫的一種濃濃的共謀氣氛:按常理來說,應該所有人都可以從明顯的跡象看出瓦爾特絕對不會是畫家,可是卻迂回地要到最後於法庭上見證—甚至關於這場戲也只有局部的揭示—這一鐵的事實,但重點是這股有如卡夫卡小說透露的氣氛,對明明看到一切“真相”的觀眾來說,是極不利的;影片不時還借那位元八卦雜誌記者—直到片末還未見這位元記者將立場偏向瑪格麗特—的旁白來推進,因而增加了一種明明就擺在眼前卻又不太可信的氛圍。綜合以上種種,無怪乎這部影片沒能引起多少反響。

發佈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