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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應當如何看待戲曲悲劇與喜劇的問題 文 / 徐之卉

原文出處:【徐老師的空中教室】(所有圖文版權皆屬原著作權人所有)


西方戲劇的發展,從一開始就注意到形式的問題。早在兩千多年前的希臘,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在其《詩學(The Poetics)》中便整理出一套古典悲劇的理論,到了十七世紀,更出現了以平民百姓為模擬對象的現代悲劇。但翻遍了中國傳統戲曲的創作理論,從未見到探討悲劇與喜劇的篇章,甚至沒有出現過這兩個名詞。

這是否說明戲曲中沒有悲劇,也沒有喜劇呢?這種推論是很危險的。如果沒有悲劇,《竇娥冤》中,竇娥對天道提出的吶喊算是什麼?《趙氏孤兒》中,趙家三百餘口誅盡殺絕又算什麼?如果沒有喜劇,《救風塵》中,周舍的顢頇,趙盼兒的機巧要如何看待?《風箏誤》的錯認與誤會,和《錯中錯》的基本手段又有什麼差別?

所以戲曲中是有悲劇和喜劇的,只是在過去的文獻中缺乏這樣的探討,所以沒有系統化的理論出現。個人以為,這是一塊亟待開發的處女地。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我們何妨藉用西方戲劇的形式論,研究戲曲的形式,在不合身處,加以剪裁、修飾,以建立傳統戲曲的形式論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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