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預算大戰持續延燒,除了「無人機特別條例」朝野準備再度交鋒外,國民黨立委翁曉玲所提出的種種爭議預算提案亦引發法學界高度關切。律師黃帝穎於政論節目《年代向錢看》中,從憲法學理、大法官解釋與刑事責任三大面向進行深度法律拆解,直言藍白陣營對個人薪資進行凍結與刪減的作法不僅創下史上極具爭議的惡例,更已嚴重違反「俸給法定原則」。
一、 史無前例的「預算報復」:凍結首長與委員會薪資嚴重違憲
黃帝穎指出,翁曉玲等藍白立委在本次預算審查中,竟針對行政院長的薪水進行凍結,並對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等機關政務官與公務員的薪資待遇進行刪減。這種將預算審查權當作對特定個人進行政治報復的工具,「在過往立法院歷史上可謂前所未見」。
從法律層面來看,公務人員的薪資俸給屬於「俸給法定原則」保障範疇——只要公務員依法任職上班,其薪資即有法律依據,立法院不得任意透過預算審議手段剝奪或減扣。立法院若對政策不滿,固然可以刪減業務費、公務機關特資費,但絕不能拿個人的法定義務薪資開刀。
二、 跨黨派法界巨擘齊打臉:大法官釋字 601 號早已定案
針對翁曉玲的提案,法界前輩與實務界已接連提出嚴正警告,證實該行為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
• 大法官釋字第 601 號解釋:過去立法院曾因不滿大法官判決,試圖透過總預算刪減大法官薪資。對此,大法官早在釋字第 601 號解釋中明確宣示,公務員與法官之薪資為法定保障,立法機關以預算手段扣減個人薪水已破壞權力分立,被裁定為違憲。
• 馬英九提名大老重砲批評:前大法官黃虹霞(馬英九執政時期提名)公開指出,立法院雖享有預算審查權,但絕不能將預算權當作「懲罰特定公務員」的工具,否則將凌駕於憲法之上,淪為「太上憲法」。
• 司法實務界警示:前高等法院台南分院院長黃瑞華亦重申,相關預算扣減手段早已被大法官宣告違憲,不應一再重蹈覆轍。
黃帝穎直言,既然相關提案在憲法上屬於「無效提案」,行政院根本無須理會這種違憲的預算凍結,該發給公務員與首長的薪水依法繼續發放即可。
三、 預算凍結恐引爆刑事風暴:立委恐觸犯《刑法》第 129 條
除了憲法層面的無效與違憲問題外,黃帝穎更進一步引述資深法官的警告,若行政院配合立法院的違憲決議而不發放薪資,將導致提案與贊成表決的立法委員陷入極嚴重的刑事責任。
依據《刑法》第 129 條(抑留克扣罪)規定:「公務員對於職務上應發給之款項、物品,抑留不發或克扣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黃帝穎解釋,薪資發放是法定義務,若立委強行以違憲預算手段扣押或阻止發放公務員薪資,未來檢察官深入追查,參與表決通過該預算案的立委恐將正面面臨一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重罪追訴。
四、 藍營推「三大公投」多花 14 億:遭批捨近求遠、政治操作
除預算爭議外,針對藍營近期積極推動的「三大公投」(包含編行路法、廢除非核家園、交通罰鍰改善用於交通安全等),黃帝穎亦痛批極為荒謬。
黃帝穎分析,這三項公投訴求本質上全都是立法委員在立法院透過修法即可直接完成的事項。在野黨明明掌握立院多數、有能力修法,卻捨棄修法途徑,硬要多花納稅人 14 億元 舉辦公投,根本是拿全民的大眾資源作為政黨動員與選舉操弄的工具。
五、 蔣萬安赴花蓮會傅崐萁:辦「倒閣同心會」如詐騙說明會
黃帝穎最後提到,台北市長蔣萬安日前遠赴花蓮與國民黨總召傅崐萁合體,參加國民黨舉辦的「全民團結倒閣同心大會」。他諷刺該場活動簡直就像「詐騙集團辦投資說明會」。
黃帝穎指出,倒閣是《憲法》賦予立法院的正式提案權力,傅崐萁若真有決心倒閣,直接在立法院提案即可,何必跑到花蓮辦造勢大會騙黨員?這反映出藍白陣營因總預算亂搞、法律亂修而陷入民意流失的恐懼,深怕倒閣後國會重選會面臨民意檢驗,因此只能採取「只喊口號、不敢真正提案」的政治詐騙手法來安撫支持者。
探索更多來自 彌勒熊報 的內容
訂閱即可透過電子郵件收到最新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