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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利用「折扣碼」發送小物抽佣!黃瀞瑩、陳智菡等4人恐轉被告! 


靠北呀要滅團了啦!

「根據政黨法第19條規定,政黨為宣揚理念或從事活動宣傳所發行的出版品、宣傳品銷售,須給政黨使用。這些政治獻金須造冊、列管與申報,當中若涉及配合金流操作或轉入私人名下,恐違反政治獻金法規定,須負法律責任。」

「據了解,選民如衝著黃瀞瑩等政治網紅捐款,大多會收到發送的「折扣碼」,換句話說,就是可用便宜價格換取KP報球帽、連帽T恤、胸針、貼紙、杯套、托特包等競選小物,黃瀞瑩、陳智菡、許甫與吳怡萱皆有「銷售佣金」分潤。」

有沒有寶寶楊寶楨再次安全下莊的八卦?

原文出處 郎員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