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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

陳嘉宏 : 大法官審查是甚麼碗糕


這場「團進團出」的同意權投票充分證明,要成為中華民國的大法官,你不僅必須要有足夠的政治正確,而且你要確定你「政治正確」的那一方在立法院有足夠的票數讓你成為大法官。

所以,不要再談什麼大法官被提名人該怎麼審查、制度要怎麼調整了,這全部都是過場,所謂的「審查」,只是立委拿來糟蹋羞辱讀書人的工具。

至於立法院修《憲訴法》,要求大法官出缺時,總統必須在兩個月內補提名,根本是個笑話。這次的大法官審查立法院自己就惡意延宕了4個月才開審,自己都不守法、不遵法,有什麼臉面要求別人遵守它立的法?既然知道結果都一樣,我建議賴清德這任期不要再提名新的大法官,我相信也很少有法律人願意再接受提名被立委糟蹋了。

但台灣的憲法訴訟與人民的權益保障不能斷,現在憲法法庭的首要之務是沿用韓國憲法法院的先例,用暫時處分將惡意終結憲法法庭的《憲法訴訟法》凍結,接著透過釋憲,將憲法法院的審理規則制訂權從立法院手中拿回來,終結立法院這次的毀憲亂政。

換句話說,這8名大法官要心裡有數未來3年只有他們了,他們在未來3年要扮演起台灣憲法守護神的角色。

原文出處 陳嘉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