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三位大法官堅持應該要遵守意圖閹割司法最高機關的憲訴法後,我們正面臨一個前所未有的憲政死結。我的結論是:憲訴法的存在,反而給了行政權一面無敵金牌。
Why?
這個危機的核心,在於大法官的缺額。雖然審查權屬於立法院,但提名權卻在總統身上。這就意味著,陷入目前的憲法僵局後,只要總統拒不提名新任大法官候選人,那立法院除了自己把憲法法庭的召開條件修正為超級寬鬆,否則就是無法開會。
那會導致的狀況很簡單,就是「超級大總統」的出現。
憲法法庭的癱瘓與總統的豁免權
一旦憲法法庭因人數不足或法定條件而癱瘓,總統的行為就等於失去了最高層級的司法審查。他將再也不會被宣告違憲、違法,那自然也無法符合彈劾的要件。這讓總統變成了一個無法被拉下來的存在,不管他做甚麼。這難道不是在我們的民主體制內,植入了一個專斷的種子嗎?
誰掌握了「放大絕」的生殺大權?
這也是為什麼馬上有記者跑去問總統府是不是要第三次提名。因為現在局勢已經很清楚:現在是在野黨怕了。
如果賴清德總統拒不提名第三次大法官名單,那在野黨只剩下唯一一條路——自己把憲訴法乖乖修回來。
否則,就算總統真的下令開始整肅國內那些與外部勢力勾結的在野黨,他們想走法制層面上反擊也絕對沒有勝算。甚至是現在用來洗腦國人、帶風向的各種藍媒紅媒的存在,也根本沒有保障。因為,這一切的作為都將無法被最高司法機關檢視。
接下來,總統只需要回他們一句:
「我違法? 不然你去釋憲啊?」
就一切都結束了。這不僅是赤裸裸的權力展示,更是對現行憲政體制最尖銳的嘲諷。
這場危機,究竟是某些大法官「風骨」地堅守法律形式,還是無意間替行政權開了一個「放大絕」,將我們推向無法回頭的超級總統時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