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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E HISTORY REVIEW

你不知道的台灣人蘇格蘭爸爸 詹姆斯.荷恩(James Horn)


前言
講到1860年代的台灣,歷史課本總愛提起「羅發號事件」的大國角力,或是斯卡羅頭目卓杞篤的「南岬之盟」。但在這些宏大的地緣政治背後,有一位被官方檔案刻意抹去、卻把命運與血脈深深埋進台灣泥土裡的蘇格蘭青年——詹姆斯.荷恩(James Horn)。

他最初登陸打狗時,只是一個在西仔灣被洗劫一空、為了兩千五百美元賞金南下恆春「撿骨」的窮困浪子;但在目睹了平埔族人遭受漢人與生番夾擊的生存悲歌後,他體內的冒險血液轉化成了人道關懷。他迎娶了噶瑪蘭平埔族領袖的女兒,並在清廷管不到的宜蘭大南澳,帶領數百名平埔族人與泰雅族和平共處,建立起一個短暫的武裝烏托邦。他來時是個過客,死時卻是為了幫族人拉運糧食而沉入黑潮的「台灣人爸爸」。今天,就讓我們透過第一手文獻,重回那段高溫、汗水與淚水交織的福爾摩沙史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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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荒謬的開場:從西仔灣難民到恆春「賞金獵人」
觸礁的流浪者與血染的墾丁南灣

1867年3月,命運的齒輪在台灣南端的七星岩劇烈轉動。美國籍三桅帆船「流浪者號(Rover,後世常音譯為羅發號或羅妹號)」在暴風雨中無情觸礁。船長漢特(Joseph Hunt)夫婦帶著極度恐慌的船員,分乘兩艘小艇在墾丁一帶勉強登陸。他們飢餓、疲憊,原以為踏上了獲救的陸地,卻不知自己誤闖了龜仔甪社(Ku-a-lut)原住民的防衛獵場。根據後來美國參議院第52號國會檔案中,唯一倖存的汕頭籍水手「德官(Tek-Kwang)」的驚恐證言:「原住民從草叢中躍出,槍聲與刀光瞬間淹沒了所有人。

船長夫人在混亂中奔逃,但無情的長矛很快刺穿了她……我躲在灌木叢的死角裡,大氣都不敢喘一口,眼睜睜看著他們取走主人的頭顱。」德官在黑夜中憑著驚人的意志力,沿著海岸線瘋狂奔逃數十公里,終於抵達打狗向英國領事館報案。這場殘酷的出草,隨即透過澳洲雪梨前鋒早報等國際媒體傳遍英語世界,引發了華盛頓當局的集體震怒。

流浪者號事件引發的連鎖效應流向:
羅發號南灣遇難 -> 唯一水手德官逃往打狗報案 -> 國際輿論震驚 -> 美軍Hartford戰敗 -> 懸賞2500美元尋骨

西仔灣沙灘上的赤裸浪子
正當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Charles LeGendre,作者考察其母語法語發音,特譯為李讓得)在打狗港痛斥清朝官員推諉卸責、美軍「哈特福號」與「懷俄明號」大舉壓境的緊要關頭,我們的主角——蘇格蘭裔青年 James Horn,正搭乘一艘中型商船悄悄接近台灣西海岸。此時的他,只是一個在亞洲尋找機會的年輕浪子,口袋空空,卻滿腦子冒險的幻想。

台灣這座「美麗之島」給他的歡迎儀式,卻荒謬得令人措手不及。商船在穿越打狗港狹窄的潟湖水道時,遭遇了突如其來的瘋狗浪。船隻在瞬間傾覆,Horn 憑藉著在蘇格蘭老家練就的極佳泳技,在驚濤浪湧中死命掙扎,最終狼狽地爬上了西仔灣的沙灘。他躺在沙灘上大口喘氣,看著遠方翠綠的壽山與碧藍的海水,正想讚嘆這座島嶼的壯麗,眼前的景象卻讓他倒吸一口涼氣。數十名居住在沿海的漢人鄉民,非但沒有拿出毛毯與食物,反如同見到腐肉的禿鷹般一擁而上。

「海墘民風」的殘酷洗禮
這就是當時台灣沿海特有的「海墘民風」。根據文史網站(Takao Club)的考證,當時的底層沿海居民將海難視為「上天賜予的財富」,甚至有著「不出海的海盜」之稱。這群鄉民手腳俐落,在 Horn 還來不及站穩腳步前,便將他身上僅存的洋槍、懷錶、衣服、甚至靴子全部強行扒光。當旗後外國人社區的洋行職員趕到沙灘時,這位滿懷壯志的蘇格蘭青年,已經變成了一個一絲不掛、在烈日下瑟瑟發抖的赤裸難民。幸運的是,他在打狗遇到了同為洋行工作的好心洋人約翰.羅斯(John Ross)。Ross 將他帶回商號,給了他一套乾淨的衣服與一碗熱湯。

坐在打狗英國領事館下方的洋行裡,身無分文且尊嚴掃地的 Horn,迫切需要一筆能夠讓他翻身的巨款。此時,Ross 告訴了他一個震撼的消息:羅發號船長夫人在汕頭的富商親屬,因為無法忍受家屬遺骨流落蠻荒,正式透過領事館開出了高達 2500 美元的巨額懸賞金。這筆錢在當時是一筆天文數字,足以讓 Horn 在亞洲任何一個港口開創自己的商號。這不是一場正義的救援,而是一場賭上性命的「淘金夢」。Horn 目光如炬,看著南方延綿的群山,決定出任這個全台灣最危險的職業——涉外賞金獵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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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涉外江湖的試煉:揹著骨頭的撿骨者與難民營救
盲目南下的代價與「台灣通」的結盟

被懸賞金沖昏頭的 James Horn,犯了所有外來者都會犯的錯誤。他為求搶快,沒有等待當時精通地方語言與原住民習性的英國冒險家必麒麟(W.A. Pickering),反而重金雇用了一名洋行裡的漢人買辦助手「阿塗仔」。兩人冒著酷熱徒步南下恆春半島,但阿塗仔心術不正,每到一個漢人或平埔族聚落,就拿著美軍軍艦即將開砲報復的謠言恐嚇當地居民,企圖藉此詐取情報。這種粗暴的手法引發了地方的極度恐慌,原本可能知曉船長夫人遺骨下落的龍鑾社居民紛紛噤口不言,甚至拔刀相向。Horn 的第一次南下,最終在水土不服與徹頭徹尾的欺騙中,狼狽地空手而回。

回到打狗的 Horn 徹底清醒。他放低姿態,親自拜訪了當時在台灣南部威望極高的必麒麟。必麒麟在其回憶錄《台灣番疆拓荒記》中形容 Horn:「雖然有些魯莽,但眼神中帶有一種蘇格蘭人特有的執著與無畏,是一位值得信賴的同鄉。」兩人決定修正策略,改走海路,搭乘中式帆船避開陸路的重重關卡,直接在琅嶠灣的射寮(今屏東車城)登陸,正式踏入了那個連大清律法都管不到的涉外江湖。

大繡房的生死談判與贖骨條約
透過必麒麟高超的語言能力與地方人脈,他們得知羅發號船長夫人 Mercy Hunt 的遺骨,並不在殺人的龜仔甪社手中,而是被隔壁的龍鑾社(Longkiuan)原住民在混亂中撿走,並草草掩埋在大繡房(今墾丁大光里)附近的荒野中。當 Horn 與必麒麟踏入大繡房這個閩原混血的邊境聚落時,氣氛緊繃到了極點。龍鑾社的長老與戰士圍坐在草屋內,手中握著精良的火繩槍。這些原住民非常清楚,這具洋人女性的骨頭是向西方政府勒索的絕佳籌碼。

談判過程充滿了令人窒息的算計。原住民開出了極其「現代化」的勒贖條款:必須先支付一筆定金,且必須由當地的漢人商號出面做保;在全額贖金從打狗運達之前,James Horn 必須獨自留在部落充當人質,若有美軍軍艦靠近,立刻就地正法;雙方簽字畫押,未來無論如何,洋人不得再以此事為由向部落追究責任或索求其他遺物。為了完成任務,Horn 毫不猶豫地同意留下來當人質。在長達數日的監禁與心理折磨後,贖金終於付清。原住民帶著 Horn 來到一處荒塚,掘出已被野豬啃咬得殘破不堪的船長夫人遺骨。

那一幕極具視覺衝擊:年僅二十多歲的蘇格蘭青年 James Horn,在烈日灼人的恆春荒原上,親自將這些散發著腐臭的異國女性遺骨一塊塊撿起,放入一個裝滿漢人冥紙的草箱中,然後咬緊牙關,將草箱死死地綁在自己的背上。他每走一步,草箱裡的骨頭就發出沉悶的撞擊聲。他頂著惡臭與高溫,在必麒麟的護送下,一步步走回射寮海灘。這一刻,他拿到了他的賞金,但也看清了這個邊境半島的殘酷本質。

大繡房贖骨談判流程流向:
Horn自願留任人質 -> 必麒麟運送銀元 -> 簽署買斷條款 -> 荒野掘骨 -> Horn揹骨草箱步行回海灘

意外的支線:巴士群島難民營救事件
就在贖骨任務即將完成之際,一場突如其來的意外,讓 Horn 的心境發生了根本性的轉變。有一艘來自菲律賓北方巴士群島(Bashee)的木舟,在太平洋上隨風漂流數百公里,最終在恆春半島東岸登陸。這群落難的菲律賓島民全身赤裸,信奉天主教的他們完全無法與當地人溝通。他們登陸後先是遭到牡丹社的襲擊,死傷慘重,倖存者隨後被抓到斯卡羅大頭目卓杞篤(Tok-e-Tok)的領地豬朥束社。當時民間流傳著極其荒誕的謠言,漢人墾戶認為這些洋人奴隸是極佳的「製鴉片原料」,企圖低價買下後「剁碎熬腦」;而原住民則認為這群怪人帶來了天災與美軍的惡靈,主張全部砍頭祭祖。

必麒麟利用其西班牙語,驚訝地發現這些島民正跪在地上用拉丁文祈禱。受英國領事館的道義委託,Horn 與必麒麟決定展開營救。然而,在與卓杞篤的談判桌上,歷史的浪漫濾鏡被徹底粉碎。在 Hughes 撰寫的《訪問台灣南部十八社頭目卓杞篤》中記錄著,卓杞篤並非銀幕上那位大公無私的民族英雄,而是一位極度精明的政治家。他看準了洋人在乎人道主義,漫天要價,將這些難民當成待價而沽的商品。

最終,經驗老到的商人必麒麟與 Horn 不得不向現實屈服,自掏腰包並向當地漢人借貸,湊齊了高達 500 銀元的天價贖金,才將這群奄奄一息的巴士島民從刀口下救出。這次經歷讓 Horn 徹底看透了大清官府的無能、漢人商人的奸詐、以及原住民頭目的冷酷。但同時,他也注意到了在這些強勢勢力夾縫中,最為溫和、受盡欺凌的第三種人群——平埔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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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情定噶瑪蘭:從蘇格蘭浪子到平埔族女婿
噶瑪蘭族的黃昏與加禮宛的悲歌

帶著滿身疲憊與一部分賞金回到北台灣後,James Horn 沒有選擇搭船返回英國,台灣這片土地彷彿有一種魔力,將他死死地吸住。他轉往噶瑪蘭(宜蘭)一帶發展,並在當地的洋行從事樟腦與木材貿易。在這裡,他目睹了台灣歷史上最令人心碎的民族黃昏。根據馬偕博士(George L. MacKay)在《福爾摩沙三記》中的悲慘記錄,當時的噶瑪蘭平埔族正處於滅絕的邊緣。

自從漢人進入蘭陽平原後,性格溫和、沒有強烈私有產權觀念的平埔族人,遭遇了系統性的毀滅:漢人以「指地借銀」、「契約文字漏洞」等手段,將平埔族賴以維生的水田大片騙走;清廷官員將平埔族視為二等公民,不僅課以重稅,更任由漢人佃農欺壓,動輒將其當作奴僕打罵;他們雖然剃髮留辮、學習漢語,但在純漢人眼中仍是「番仔」;而當山上的泰雅族下山出草時,住在山腳下的平埔族又是首當其衝的受害者。這種「兩面不是人」的邊緣感與無助,深深觸動了曾在西仔灣赤裸遭劫、在恆春充當人質的 Horn。他在這些被侮辱與被損害的人群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走進蘇澳灣的噶瑪蘭村落
1868年初,Horn 深入了蘇澳灣附近的噶瑪蘭族聚落。根據英國生物學家柯靈烏(Cuthbert Collingwood)同期的考察紀錄(1868),蘇澳一帶的平埔族村落依然保持著某種純潔的原始風貌,男子老實勇敢,女子美麗端莊,與充滿爾輿我詐的漢人市集形成鮮明對比。在這裡,Horn 結識了一位平埔族地方領袖的女兒。

這位年輕的噶瑪蘭姑娘有著台灣東海岸陽光曬出的健康膚色,眼神清澈而堅定。對於這位經歷過大風大浪、性格豪爽且尊重族人的蘇格蘭青年,姑娘付出了全部的愛意。兩人在部落長老的見證下,按照平埔族的傳統習俗結為夫妻。這場跨越萬里海洋與文化鴻溝的婚禮,徹底改變了 Horn 的生命軌跡。他不再是一個隨時準備拍拍屁股走人的西方過客,他是一位平埔族姑娘的丈夫,他將自己的根,深深地扎進了這片充滿苦難的泥土裡。

James Horn 的身份轉變流向:
蘇格蘭冒險浪子 -> 打狗海難難民 -> 恆春賞金獵人 -> 噶瑪蘭平埔族女婿 -> 大南澳拓荒領袖

尋找民族避風港的宏大野心
婚後的 Horn 看著妻子族人的土地一天天縮減,年輕人只能去漢人的樟腦寮打極度危險的苦工,隨時可能被山上的生番砍頭,或者被漢人腦丁侵吞工資。他做為一個「外國人爸爸」與「族人女婿」的責任感開始覺醒。他研讀了當時的地理檔案,發現一個驚人的法律漏洞:大清帝國為了防止漢人與原住民勾結反清,長期實施嚴格的「封山禁令」,將宜蘭蘇澳以南的東海岸(後山)劃為「番界」與「化外之地」,嚴禁漢人進入,清朝官府在那裡沒有任何行政權與軍隊。

「既然朝廷不管,漢人不敢去,那裡就是我們的新天新地!」Horn 對著妻子的族人宣布。他萌生了一個在當時看來瘋狂至極、卻極具浪漫人道主義的計畫:他要帶領這群在蘭陽平原走投無路的平埔族人,集體向南遷徙,翻越險峻的蘇澳斷崖,去大南澳那片肥沃的處女地,建立一個屬於平埔族自己的「世外桃源」與武裝烏托邦。這個計畫,點燃了整個噶瑪蘭族瀕臨熄滅的希望之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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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大南澳建國實驗:走在時代前面的獨立烏托邦
德商美利士的資本與洋槍火炮

要建立一個獨立的殖民墾殖區,單憑熱血與翻山越嶺的熱情是遠遠不夠的。Horn 需要大量的資金、種子、農具,最重要的是——能夠與山上強悍的泰雅族抗衡、以及防範海盜襲擊的現代化武器。為此,Horn 前往淡水與基隆,找來了當時在台灣商界野心勃勃的關鍵大咖——北德邦聯(德國)籍大商人美利士(James Milisch)。

美利士充當幕後金主,負責在淡水洋行籌措資金,利用其特權從外國商船上購買了大量的現代洋槍、數門防禦用的大砲,以及充足的糧食與製腦設備。James Horn 則擔任地面總指揮,負責發揮其卓越的武裝領導力與群眾威望,帶領平埔族移民進行實地開墾。1868年9月,一支由數百名噶瑪蘭平埔族壯丁、家眷、以及少數走投無路的漢人木匠組成的龐大隊伍,在 Horn 的率領下,攜帶著洋槍大砲,浩浩蕩蕩地越過蘇澳界線,正式進駐大南澳。

與泰雅族大頭目的和平租地外交
大南澳是泰雅族人世世代代守護的獵場。在歷史上,任何膽敢闖入此地的漢人墾戶,下場無一例外都是成為出草祭祀的頭顱。清廷的噶瑪蘭通判丁承禧威知消息後大驚失色,認為這些洋人與平埔族簡直是去送死,隨即發出嚴厲警告,但 Horn 完全置若罔聞。踏入大南澳的 Horn,展現了與當時殘暴的西方殖民者截然不同的人道手腕。他深知武裝衝突只會帶來毀滅,於是他隻身帶著必麒麟傳授的外交技巧,攜帶了精美的布匹、洋銀、刀具與火藥,主動前往泰雅族部落拜訪大頭目。

在泰雅族人的火光與長矛環伺下,Horn 坦誠地表明來意:他們不是來搶奪土地的清朝軍隊,也不是來誘騙地產的漢人奸商,而是一群同樣被逼入絕境、只想耕作維持生計的平埔族人。Horn 提出了一個極具智慧的方案:以「租賃」而非「強佔」的方式,每年向泰雅族部落支付固定的洋銀與物資作為地租,並承諾絕不破壞泰雅族的聖山與核心獵場。泰雅族大頭目被這位蘇格蘭青年的勇氣與誠意打動,雙方竟然破天荒地達成了和平協議,共同劃定了開墾邊界。這在十九世紀的台灣拓荒史上,堪稱一場外交奇蹟。

大南澳墾殖區的內部結構文字圖表:
【地緣外緣框架】
泰雅族部落(提供和平與獵場租賃協議,成為墾區最關鍵的外部地權保障)

▼(透過和平外交談判進駐)

【武裝決策核心】
大南澳武裝據點(以 James Horn 為地面總指揮 + 德商美利士提供洋槍大砲)

▼(提供武裝防禦庇護與生活秩序)

【基層經濟生產】
噶瑪蘭族與加禮宛平埔族移民(進行伐木製腦、修築土圍、農業開墾的勞動主體)碉堡、大砲與法外之地的繁榮

取得了合法的開墾權後,大南澳爆發出驚人的生命力。Horn 展現了他在海軍與拓荒中學到的工程才能,帶領族人在大南澳溪口修築起一座堅固的木石碉堡,並在碉堡的四個角落架設了美利士運來的前裝大砲,防範可能的海盜與不友善的襲擊。在碉堡的保護下,平埔族人圍築起土圍,蓋起了一排排整齊的農舍。

男子在山腳下砍伐巨大的樟樹、搭起樟腦寮日夜製腦,女子則在肥沃的溪谷平原上播種水稻與作物。這裡儼然成為一個生氣勃勃的「獨立王國」。在這裡,沒有清廷官員的勒索與重稅,沒有漢人高利貸的欺騙,也沒有生番出草的恐懼。不同族群、不同膚色的人在 Horn 的領導下各司其職。Horn 看著日益繁榮的村落和妻子漸漸隆起的肚皮,深信自己為家人與族人找到了一條永續生存的明路。這個大南澳的獨立烏托邦,成為了他一生中最輝煌的傑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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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黑潮吞噬的終局:清廷外交絞殺與永存的血脈
帝國的震恐與劉明燈的鐵腕封鎖

然而,這個在東海岸閃爍著理想主義光芒的烏托邦,在大清帝國的眼中,卻是一顆隨時會引爆的政治炸彈。一個外國冒險家,帶著幾百個有反抗前科的平埔族人,在沒有大清主權的後山「武裝據地、私設大砲、升旗自治」,這在當時的閩浙總督與台灣總兵劉明燈看來,簡直如同當年的「太平天國」再現。

清廷深怕大南澳成為全台反清勢力的溫床,更怕英國或德國以此為藉口,趁機吞併整個台灣東海岸。同治朝《東華續錄》詳細記錄了清廷的集體焦慮。總兵劉明燈展現了政治鐵腕,他深知在崎嶇的後山與擁有大砲洋槍的 Horn 開戰勝算不高,於是採取了極其殘酷的「陸路戰略封鎖」:重兵把守關隘,在險要的古道上設立關卡宣示主權;切斷經濟命脈,嚴禁任何漢人商號運送一粒米、一斤鹽、或任何一塊布料進入大南澳;任何企圖向大南澳運送物資的平埔族或漢人,一律以通匪罪名當街斬首。

同時,清廷向英國與北德邦聯公使施加了外交壓力。德國官方不願為了區區一個商人美利士與清廷鬧翻,隨即對美利士發出警告,並處以巨額罰款。迫於破產威脅,美利士在1869年中宣布撤資,斷絕了海路的補給船隻。大南澳墾殖區瞬間從一個繁榮的世外桃源,淪為被帝國死死扼住喉嚨的孤島。

1869年秋末的毀滅性災難
就在墾殖區陷入飢餓邊緣、人心惶惶的存亡之秋,命運給予了這位蘇格蘭爸爸最無情的一擊。1869年秋末,一場台灣東海岸特有的超級颱風,以毀滅性的姿態正面襲擊了大南澳灣。夾帶著狂風暴雨的巨浪沖破了溪口,平埔族人辛苦建立的樟腦寮、排屋、以及即將收成的稻田,在一夜之間被滾滾泥流與狂風夷為平地。風暴過後,大南澳化為一片廢墟。失去家園的平埔族老人與小孩在瓦礫堆中哭泣,虐疾與飢荒在墾殖區內迅速蔓延。

看著生病的族人,以及懷孕八九個月、即將臨盆的妻子,James Horn 沒有選擇退縮或獨自逃跑。身為這個社群的領袖,身為一個即將為人父的丈夫,他必須承擔起一切。他咬緊牙關,將防禦用的大砲推入海中藏匿,隨後帶領幾名最勇敢的平埔族壯丁與隨從,推下了一艘在颱風中倖存的小型木製帆船。他決定賭上性命,冒著颱風剛過、尚未平息的驚濤駭浪,從海路繞過險峻的斷崖,前往蘇澳或基隆採購救命的糧食與藥品。

大南澳烏托邦的終局演變流向:
清軍陸路物資封鎖 -> 德商美利士外交撤資 -> 1869秋季強颱夷平墾區 -> Horn冒險出海運糧 -> 烏石鼻外海翻船溺斃

魂斷蘇澳外海與黑潮葬禮
那是1869年一個陰沉的清晨,Horn 親吻了妻子淚流滿面的臉龐,轉身踏上了小船。小船在滾湧的浪花中駛出大南澳灣,駛入了台灣東海岸最險惡的深藍海域——黑潮。當時的海象極其惡劣,強烈的外流匯聚著颱風殘餘的巨浪,形成了巨大的漩渦與瘋狗浪。當小船行駛至蘇澳外海、烏石鼻附近的險要海域時,一堵如同高牆般的巨浪排山倒海而來,瞬間將這艘脆弱的小船拍得粉碎。James Horn 雖然有著極佳的泳技,但在大自然狂暴的黑潮與亂流面前,人類的肉體顯得如此微不足道。

這位年僅三十歲、為了弱勢民族的生存而戰、滿懷壯志與柔情的蘇格蘭青年,就這樣沉入了太平洋湛藍的深淵中。他的遺體被兇猛的洋流帶走,從未被尋獲。大清帝國的官方檔案在隨後的奏折中,得意洋洋地寫道:「外人荷恩撤回,大南澳滋事平定。」這是一段被帝國宣稱為「外交勝利」的記錄,但在大南澳的廢墟裡,這是一場徹頭徹尾的悲劇。

尾聲:跨越三十年的深邃雙眼
Horn 死後,大南澳的建國實驗瞬間分崩離析。失去領袖與糧食的平埔族移民,只能帶著破碎的心,陸續撤回宜蘭;大南澳則再度封山,回到了泰雅族寂靜的獵場。Horn 的平埔族妻子,在極度悲痛中回到了蘇澳的族人聚落。不久後,她產下了一個女嬰——那是 James Horn 留在這座島嶼上,唯一存在過的證明。這個女嬰在噶瑪蘭族的村落裡長大,學著族人的語言,穿著族人的衣服,但她的身體裡,永遠流淌著一半來自蘇格蘭北海的叛逆與溫情。

時光荏苒,三十年的歲月彈指而過。台灣的統治者從大清帝國變成了大日本帝國。1895年,美籍記者達飛聲(James W. Davidson)隨軍踏入蘇澳。在那個命運般的午後,他在煙雨濛濛的村落裡,親眼目睹了那位三十歲、正值盛年的混血少婦。達飛聲在回憶錄中驚嘆於她那雙在台灣原住民村落裡絕不可能出現的、帶著西方深邃輪廓與靈魂的雙眼。那對眼睛,跨越了時空,替那位早就葬身黑潮海底的蘇格蘭爸爸,向世界宣告:詹姆斯.荷恩沒有白活。他的理想雖然碎了,但他的血脈與靈魂,早就揉進了台灣的泥土與風雨裡,世世代代,真切地活了下來。

歷史時間軸
1867年03月 — 美國商船流浪者號(Rover)於墾丁遇難,爆發流浪者號事件。

1867年中 — James Horn 登陸打狗遭遇海難並遭洗劫;隨後與必麒麟深入琅嶠,贖回船長夫人遺骨,並營救巴士群島難民。

1868年 — Horn 轉移至噶瑪蘭(宜蘭),深入平埔族村落,迎娶平埔族領袖之女。

1868年底 — 與德商美利士結盟取得火砲武器,率數百名平埔族人進駐大南澳,與泰雅族和談並建立武裝墾區烏托邦。

1869年 — 清廷總兵劉明燈出兵封鎖大南澳陸路;清廷透過總理各國事務衙門向英、德公使外交施壓,美利士被迫撤資。

1869年秋末 — 毀滅性颱風摧毀大南澳所有設施。Horn 為解救飢荒,駕小船出海運糧,不幸於蘇澳烏石鼻外海翻船溺斃。

1895年 — 記者達飛聲(James W. Davidson)於蘇澳記錄下 Horn 留在台灣、長著深邃西方雙眼的平埔族混血女兒。

參考文獻
核心檔案與政府文書:

1.Andrew Johnson. (1868). “Message of the President of United States – American Bark Rover.” 40th Congress Senate 2d Session Ex. Doc. No.52: 1-68.(收錄倖存水手「德官」第一手證詞與清美外交文書)
2. C.W. Le Gendre. (1871). “Reports on Amoy and the Island of Formosa.” U.S. Government Printing Office.
3.王先謙輯,同治朝《東華續錄》,卷七十八,1899: 39.(清廷官方對大南澳事件的奏折與主權宣告紀錄)
當事人回憶錄與同期考察:
4. W.A. Pickering. (1898). “Pioneering in Formosa.” 167-201.(必麒麟與 Horn 共同南下恆春撿骨、救助巴士島民的詳細回憶)
5. James W. Davidson. (1903). “The Island of Formosa, Historical View from 1430-1900.” 185-187.(記錄1895年於蘇澳親眼目睹 Horn 混血女兒的靈魂史料)
6. Cuthbert Collingwood. (1868). “Visit to the Kibalan village of Sau-o Bay, north-east coast of Formosa. Including a vocabulary of the dialect.” Transactions of the Ethnological Society of London 6: 135-143.
7. T. F. Hughes. (1871-1872). “Visit to Tok-e-Tok, Chief of the Eighteen Tribes, Southern Formosa.” Proceedings of Royal Geographical Society of London Vol.16, No.3: 265-271.
8. George L. MacKay. (1896). “From Far Formosa.” 205-208, 215-237.(馬偕博士對噶瑪蘭族被漢人侵墾、面臨民族黃昏的真實筆記)
地方志與後世研究:
9. 伊能嘉矩,”英國人の大南澳侵墾.” 《台灣文化志》(下卷),第十三篇,第八章,1928: 143-145.(日本時代對大南澳事件最權威的日方史料梳理)
10. E.C. Taintor. (1875). “The Aborigines of North Formosa.” Journal of the North-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New Series, No. IX Article III: 53-88.
11. Sophia Su-fei Yen. (1965). “Taiwan in China’s Foreign Relations 1836-1874.” 102-109, 122, 142-145.
12. 文史考證網站:打狗外國人墓園與領事館歷史資料庫 (Takao Club – Consulate / Graveya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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