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政府與台灣智慧光網聯盟(簡稱台智光)簽訂光纖網路服務合約案爭議延燒,北市府今年4月8日發函台智光,告知將解除北市警察局簽定的監視器網路子約,北市府於5月2日邀台智光協商卻被放鳥,市府主張3M傳輸費率僅支付1761元,不會再多給,台智光態度強硬,表示市府應按照合約規定給專案費率2100元,如未給付全額,將按《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5%方式計算遲延利息。
台北市法務局長連堂凱回應,相關的爭議會進入契約救濟程序,而台智光基於契約義務,仍需依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提供服務,維持警局監視器傳訊品質,市府將依法辦理,並堅持立場。
據了解,台智光態度強硬,於本月給北市府的函文中,主張「本公司重申並嚴正否認有就協議書給付他人不法傭金、回扣、賄絡或其他不正利益的情形,在經本件相關之刑事案件或民事案件判決確定前,難認貴局現階段已合法終止,本公司依約自無配合辦理終止後續程序之義務」。
針對北市府主張3M傳輸費率僅支付1761元,台智光更搬出《民法》,強調今年3月8日市府已核定3M傳輸費率為2100元,應按照此費率依約定期限給付費用,如拒不給付或未給付全額,將依《民法》規定按周年利率百分之五方式計算遲延利息。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簡舒培表示,對台智光來說,母約就是保命符,子約也是蔣萬安所簽,只要司法沒有判決下來前,台智光是都贏的,還要等司法判決下來恐曠日費時,屆時台智光若要求強制執行,市長蔣萬安會很難看。
國民黨北市議員游淑慧指出,台智光有權利提起訴訟,這部分市府已做沙盤推演,不過若台智光打輸,未來將更沒權利與市府談判,建議台智光讓步,回到母約的精神,費率應比中華電信低。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