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同先前所預測,台灣目前電子煙的盛行,結合合成大麻、卡西酮之類新興毒品的菸彈,將造成另一波流行病學與新的災難。
話說,在台灣法規是「不得販售電子煙」,但就是到處都有,法令的落實還是一大問題。
(2)雖然毒駕的標準,在去年底好不容易修法通過,但實務執行上,由於還是必須配合尿液、血液檢查,臨檢就需要再帶回檢驗,很難落實。多年前,就陪同當時台南市的顏純左副市長檢視過唾液驗毒試劑與機器的成效。
這在國外老早就是執勤標配,台灣在這部分還是要積極跟上。
(3)關於這類毒駕個案,迥異於傳統的海洛因或甲基安非他命施用者,隨著篩查在未來若可逐步成熟,應持續發展治療模式,而相關法令也應該檢視,以因應後續的處遇需求。
原文出處 李俊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