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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ULTURE REVIEW

讀「兩份破碎的契約」:對於當代閱讀現象的一點不同思考


讀完吳仁麟先生這篇關於黃山料與楊双子的評論,能感受到作者對出版生態有著深刻且細膩的觀察。將兩位創作者放在同一個脈絡下對話,是一個很有趣的嘗試。不過,讀完後有些關於「閱讀本質」的想法,想與大家分享。

文中用「讀者契約」這個概念來解釋這兩起事件,雖然邏輯自洽,但我心中有個疑問:藝術創作,真的存在所謂的「契約」嗎?

一、 藝術的本質,不是一場交易
在我的理解中,文學與藝術從來不是一場「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商品契約。創作者寫作,是為了抒發、是為了實驗、是為了尋找共鳴;而讀者拿起書,往往也是為了尋求安慰、刺激或智識的挑戰。

如果我們強行將「讀者契約」的概念套入,等於是說:「我付了錢,你就必須提供符合我預期的思想密度或史料真實性。」這種觀點,其實無意間把藝術的層次給矮化了。創作者並沒有義務去滿足讀者心目中的契約條件,讀者也不該把閱讀當作一場必須「精準獲取回報」的投資。一旦這樣看,文學就失去了它最珍貴的「自由」與「意外」。

二、 商業與創作的界線
我也認為,將商業排版問題與文學創作策略強行放在一起談,或許會模糊兩者的本質。

黃山料作品引起的討論,更多是消費者對於「包裝與預期」的感受問題;而楊双子的《臺灣漫遊錄》,則是一場深思熟慮的文學裝置。後者所涉及的,是創作者如何運用「虛構」來創造美感。這兩者若都以「契約破碎」來定性,反而讓討論失焦了,因為這忽略了藝術創作在形式上的多樣性與實驗性。

三、 批評的動機與高度
此外,文章提到文壇對於爭議的批評,可能源於對市場挫敗的移情,這是一個犀利的社會學觀察。但我私心覺得,多數評論者在提出質疑時,可能更多是基於對文學專業或歷史敘事的尊重。若將這些嚴肅的反思,全數歸類為「因為眼紅成功而產生的心理投射」,或許會讓原本值得深入辯論的藝術價值問題,被簡化成了單純的人際嫉妒。

其實,文學界與創作者們之所以對這些爭議有反應,正是因為我們都很在乎「閱讀」這件事的價值與意義。

結語
吳先生在文章最後提到:「這就是此刻最誠實的狀態。」這句話我很認同。

或許,我們需要的不是去探討契約碎了沒,而是去討論:我們是否能允許文學用各種不同的方式存在?有的作品像是一份貼心的陪伴,有的作品像是一場虛實交錯的迷宮。這些都是閱讀的一部分,也都是藝術的一部分。

當我們放下了「契約」的框框,或許能更寬容地看待創作者的嘗試,也能更自由地選擇自己想要的閱讀體驗,而不是站在契約的角度去審判每一部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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