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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法公司竊對手資料庫被重判 法源:維護市場公平秩序


有「法學版Google」之稱的七法公司(Lawsnote)涉嫌透過爬蟲程式抓取競爭對手法源資訊公司法學資料庫50多萬筆資料,新北地院判處七法共同創辦人郭榮彥與謝復雅分別四年、二年有期徒刑。法源及七法今上午均發出聲明。法源指出,本案是國內少見對於資料庫業者權益保護之案件,具有指標性意義。透過法院闡明的見解,未來將可作為資料庫業者遵循之依據,維護市場公平交易的秩序;七法則強調,對判決結果表示遺憾,將會提起上訴。

法源指出,本案自發生四年多以來,法源公司都沒有於公開管道或社群媒體發表任何意見,目的就是為了不干擾全案司法程序之進行,法源公司尊重法院之判決,感謝法院伸張正義,還給法源公司一個公道。

此外,法源公司並沒有壟斷資料。任何人(如:植根法律網…等其他業者)都可以從政府公開的管道合法蒐集法規資料,而本案法源公司受侵害的資料,是三十餘年來由專業團隊蒐集、整理、分析、加值、編寫而來,並透過「法源法律網」網站,於市場上提供法學資料檢索服務。

法源強調,本案是七法公司利用爬蟲程式每日持續至法源公司之「法源法律網」爬取「全部」法規資料,並充為己身資料庫之內容。自偵查至審理之過程中,Lawsnote資料庫內皆仍存有大量自「法源法律網」所爬取(重製)之資料。

七法公司由創辦人郭榮彥署名發出聲明表示,此案爭點是2019年間,本公司開發初期,以自動化程式取得法源網站部分法規沿革資料,雖著作權法第九條明定法律及命令不得為著作權法之標的,然法源公司主張該資料經其再編輯,具著作權保護性質。法院一審採納檢察官見解,認定該等沿革資料具原創性,構成著作。對此見解,本公司認為尚有討論空間,將續行法律程序,除維護自身權益外,也避免法令資料由單一私人企業所壟斷。

七法指出,本次判決所涉之重製行為範圍僅限於2018年至2019年間,並非供現行產品使用。本公司目前旗下所有產品,其中所包含之所有法學資料,包含法規沿革,皆完全來自政府主管機關,並經本公司法學資料團隊整理與交付,Lawsnote 目前所有服務所提供之所有資料,均未涉及任何侵權行為,亦未採用任何來自法源公司之資料。

原文出處 自由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