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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龍斌:「要飯」的羞辱與政治介入「藝文補助」?20250903


立委敢在公開場合用「要飯的」羞辱文化工作者,絕不是無知或隨口,而是心知肚明:文化補助長期是政黨恩庇的資源分配工具。

這種情況其實構成了雙重結構:
• 上層政治:無論藍綠,文化補助都被視為「小而可控的政治酬庸場域」,透過補助來馴服或獎勵「自己人」的團體。
• 基層藝文:藝術家或團體被迫進入這套遊戲,不靠攏就難生存,最後形成「文化乞丐」的污名。

所以「要飯」的羞辱,其實是加害者(政黨)與受害者(藝文)之間的共犯結構被反向甩鍋到文化人身上。

台灣文化政策的侷限性
表面上,台灣也有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NCAF)、公共藝術委員會,制度看似和國外接軌。但在本土政經條件下,這些機構往往淪為「國外形式+台灣現實」的混合體,暴露出幾個根本性的侷限:

1. 學閥與學院壟斷:評審委員與申請人高度重疊,資源流向往往固定在小圈子,補助不易下沉到基層。
2. 意識形態綁架:補助承載國家敘事工程,從威權時代的「復興中華文化」到今日的「多元文化」口號,文化補助仍難以擺脫政治正統性任務。
3. 政治教育合一的遺緒:文化政策延續了威權時代的「思想工程」色彩,政黨仍可能以補助作為檢驗忠誠或延伸意識形態的工具。
4. 產官學一體的旋轉門:官員、教授、基金會董事、館長常是同一批人輪替,缺乏「一臂之距」的制度防火牆。
5. 市場薄弱與民粹氛圍:藝術市場規模有限,文化人對補助依賴度高;社會卻對補助缺乏認知,容易接受「要飯的」這種羞辱性語言。

換句話說,台灣不是沒有制度,而是制度裡仍深植著威權遺緒、政黨分贓、學閥壟斷與市場不足的結構性問題。這些限制使得「學不到 Arts Council 精神」,只有殼,沒有靈魂。

原文出處 陳龍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