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通稱「1983年嚴打」或「八三嚴打」,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於1983年啟動的一場治安運動,前後持續了三年之久,獲得中央軍委主席鄧小平的支持。「1983年嚴打」開展於中國法制重建初期,此前中國大陸司法體系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遭到嚴重破壞,改革開放後中國大陸《刑法》、《刑事訴訟法》於1980年1月正式生效,同月當局重建「中央政法委員會」,並確立公安、檢察院和法院(合稱「公檢法」)聯合辦案體制。1983年7月鄧小平與公安部負責人員談話時,明確提出要組織嚴厲打擊刑事犯罪活動的戰役,8月正式展開此次運動,9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犯罪分子的決定》。運動期間由於公檢法聯合辦案的協調成本更低,政法委員會也居中協調三機關間辦案衝突,聯合辦案現象在各地相當普遍。
